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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如果夫妻雙方想離婚,但孩子還在哺乳期,那麼孩子的監護權屬於母親,除特殊情況外,孩子的監護權歸父親所有。 無論誰最終擁有孩子的監護權,離婚後的雙方都有義務撫養、教育和保護孩子。 孩子還在哺乳期,不能離開現在的孩子,所以在此期間離婚夫婦對孩子的監護權對女方來說是沒有商量的餘地的。
這不是絕對的,在一些特殊情況下,監護權將歸該男子所有。
首先,如果離婚是由傳染病或其他疾病引起的,孩子不適合與母親一起生活,撫養權應屬於父親。 畢竟疾病不適合養育孩子,也不可能和孩子一起生活,這不僅辛苦,還能把疾病傳染給孩子。 生病的媽媽不准給孩子餵食,這也是為了孩子的安全,雖然殘忍,但是沒有辦法。
其次,如果女方有能力撫養孩子,但沒有義務這樣做,而男方要求孩子與他一起生活,那麼撫養孩子的權利無疑屬於父親。 如今,有些年輕媽媽寧願享受自己,也不願撫養孩子,雖然說母愛是最大的,但還是有這樣自私的母親。
離婚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孩子的身心健康,單親家庭的孩子一般都會有一些性格上的缺陷。 在日常生活中,夫妻難免會有一些矛盾,很多問題在雙方冷靜下來的時候是解決不了的,所以衝動離婚不僅會拆散完整的家庭,還會傷害孩子。
《民法典》第1084條規定,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得因父母離婚而消滅。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子女是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兩歲以下的兒童由母親直接撫養。
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兒童年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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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離婚,孩子一般都會回到媽媽身邊,這是因為哺乳期的寶寶需要更多的媽媽照顧,但如果孩子不需要母乳,而媽媽有以下情況,孩子的父親也想撫養孩子,那麼這個時候孩子可以和爸爸一起生活。
1)母親患有傳染病或其他長期無法治癒的嚴重疾病,孩子不應與她同住;
2)母親有撫養子女的條件,不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父親要求子女與他同住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不宜與母親同住。
如果雙方協議離婚,也可以由雙方協商,孩子可以和父親一起生活。
[法律依據]。
婚姻與家庭、司法解釋(一)
第四十四條 離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的,未滿二周歲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百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的原則辦理。 母親請求直接贍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患有長期傳染病或其他嚴重疾病,且兒童不適合與其一起生活;
2)父親在有條件撫養子女時未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父親要求子女與其同住;
3)因其他原因,孩子確實不適合與母親同住。
第四十五條 父母雙方約定由父親直接撫養二歲以下子女,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不良影響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百零百條 【解除婚姻關係的時間】離婚登記完成或者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書生效時解除婚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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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離婚的撫養權問題,應首先根據當地相關法律法規和法院判決確定。 一般來說,法律法規對婚內離婚的監護權歸屬有明確規定。
在孩子母乳餵養期的這個階段,法律通常會賦予母親更多的監護權,因此謹慎母乳餵養很重要。 如果女方無法完成贍養費任務,男方可以申請監護權。 法院會根據孩子的實際情況,考慮父母雙方的意願、經濟能力和家庭條件,做出判決。
在這種情況下,該婦女患有蠶豆病,但這不是剝奪該婦女監護權的理由。 只有當疾病嚴重影響孩子的生命、成長和健康時,才有可能影響法院對監護權的決定。 丈夫沒有過錯,蕭珊可能在撫養權判決中起一定的作用,但並不是絕對的決定性因素。
總之,由於每個國家和地區的法律法規不同,需要根據當地相關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明確規定託管權屬問題。 建議在離婚前尋求專業的法律意見,普及相關法律知識,以便在離婚後保護自己和子女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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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子女由女方撫養,如果女方沒有撫養的意願或男方有強烈的撫養慾望,雙方也可以約定,經協商後由丈夫取得撫養權。
未滿2周歲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發布的《關於辦理離婚案件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未滿2周歲的子女一般隨母親同住”。
擴充套件材料。 離婚是指通過協議或訴訟解除婚姻關係,終止夫妻權利義務的法律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的,應准予離婚,“夫妻關係確實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律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為貫徹落實《民法典》關於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民政部對婚姻登記程式進行了調整,在離婚程式中增加了冷靜期。 新調整的離婚登記程式包括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簽發)等。
絕大多數離婚的人離婚後總是鬱悶、沮喪和悲傷,不分性別,表現出怨恨、不滿、自卑、看穿紅塵等負面心理。 同時,面對周圍人的批評和白眼,他們會感到孤獨、無助和怨恨。 對於心胸狹隘、敏感的女性來說,這種挫敗感對她們的健康危害更大。
很多離婚的女人,因為互相交談、背後指指點點,憔悴不堪,這讓她們對未來和生活充滿了悲觀和絕望,於是抑鬱、失眠、焦慮等心理問題就上門了。
雙方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依照法律規定解除婚姻關係的法律行為。 根據《婚姻法》第31條的規定,一男一女自願離婚的,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形式審查、實質審查,確認雙方意願,子女、財產問題得到妥善處理的,應當辦理離婚登記,並簽發離婚證。
離婚後,母乳餵養的孩子應由哺乳母親撫養。 雙方因母乳餵養後子女撫養權糾紛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子女權益和雙方具體情況作出判決。 >>>More
關於哺乳期離婚子女的所有權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子女應當以哺乳期母親為原則撫養。 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案件中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 >>>More
孩子這麼小,一般都判給媽媽。
如果你想爭取撫養權,你必須要麼證明你的收入比她穩定,而且環境可以給你的孩子乙個穩定的生活環境。 要麼證明你兒媳婦的情緒不穩定不利於孩子的成長,但你不能證明她有精神病,如果她真的有精神病,證明你離婚不了,那就叫拋棄。 >>>More
1. 如何解決子女撫養權糾紛。
1、委託人在離婚時一定要加強離婚和離婚協議的風險防範,在離婚時一定要聘請專業律師幫他制定合理的解決方案,不能一時衝動、盲目,不能放棄不顧孩子未來的成長,要求對方承擔子女撫養費。 無論雙方是通過雙方協議離婚還是通過法庭訴訟離婚,他們都有責任撫養子女。 婚姻關係的結束並不意味著父母撫養子女義務的結束,離婚後雙方仍應有義務為子女的健康成長提供必要的物質條件和精神關懷。 >>>More
首先,根據《婚姻法》,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相同的權利。 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撫養的,應當承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夠獨立生活為止。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