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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政府會議頒布了新中國稅制建設的綱領性檔案《國家稅務總局實施要件》,其中涉及個人所得的徵稅主要為薪金所得稅和存款利息所得稅,但由於種種原因,一直沒有徵收。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並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中國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直到此才建立起來。 當時,800元的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基本上不需要大部分人繳納,1994年稅制改革後,個人所得稅逐漸成為我國最重要的稅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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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個人所得稅從1994年開始徵收,開始徵稅,新個人所得稅從2018年10月起最後一次調整為月薪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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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個人所得稅法》頒布,只對在中國的外國工人徵收。 1986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調整稅暫行條例》頒布,對境內公民徵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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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應該從出生時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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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正面。 個人所得稅的實施時間為2019年1月1日,即開始徵收。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個人,或者沒有住所但在中國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人,應當承擔無限的納稅義務,即依法對在中國境內外取得的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
2.分析細節。
年度一次性獎金收入12=商(根據商數求出對應的適用稅率a和速抵a)。 應納稅額=年度一次性獎金收入 適用稅率 A - 速抵 a.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適用工資薪金水平、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抵扣。
3.如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1、居民個人綜合所得額為每一納稅年度扣除費用6萬元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應納稅所得額;
2、非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為扣除月收入5000元後的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著作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按各所得額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3、營業所得為從每個納稅年度總收入中扣除成本、費用和損失後的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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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於2011年6月30日頒布,並於2011年9月1日施行。 2018年8月31日,通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起徵點為每月5000元,最新稅率和稅率自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換言之,根據《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在2019年1月1日實施該修正案之前,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額為扣除應納稅所得額5000元後的月收入餘額。
1、最新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月收入——5000元(免)——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額。
工資稅 = 應稅收入乘以工資稅率。
專項附加扣除專案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養老費等。
個人所得稅稅率標準:
1、工資範圍在1-5000元之間,含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0%;
2、工資幅度在5000元-8000元之間,含8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3%;
3、工資幅度在8000元-17000元之間,含17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
4、工資範圍在17000元-30000元之間,含3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
5、工資範圍在3萬元-4萬元之間,含4萬元的,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5%;
6、工資範圍在4萬元-6萬元之間,含6萬元的,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0%;
7、工資區間在6萬元-8.5萬元之間,含8.5萬元的,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5%;
8、工資幅度在8.5萬元以上的,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45%。 法律依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一條規定,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個人,或者乙個納稅年度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183天的無住所的個人,為居民個人。
居民個人對境內外所得,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無住所且不在中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或者沒有住所且在乙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少於183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 非居民個人對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納稅年度從公曆的 1 月 1 日開始,到公曆的 12 月 31 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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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994年,三稅合併,實施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將門檻確定為800元(標準名稱應為“費用扣除800元”),同時我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實行分類徵收方式,將個人所得分為工資, 工商戶工資、生產經營所得、承包租賃經營所得、勞動報酬所得、著作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分紅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附帶所得等11項應納稅所得以及財政部門確定應納稅的其他所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管理,規範稅收徵收和繳納,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稅務機關依法徵收的各類稅種的徵收、管理,適用本法。
第三條 徵收、中止徵稅,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進行; 法律授權***的,依照***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徵收、停繳、減稅、免稅、退稅、補稅等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納稅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代扣代繳、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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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過程是這樣的:
1980年,《個人所得稅法》頒布,只對在中國的外國工人徵收。
1986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調整稅暫行條例》頒布,對境內公民徵收個人所得稅;
1986年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體工商戶所得稅暫行條例》頒布,對個體工商戶徵收個人所得稅;
1994年,三稅合併,實施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將起徵點確定為800元(標準名稱應為“扣除費用為800元”)。財政部門確定11個應稅專案,包括其他稅收收入。
個人所得稅什麼時候開始徵收?
您好,我是諮詢的律師。
流程如下:1980年頒布了《個人所得稅法》,只對在中國的外籍勞動者徵收; 1986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調整個人所得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遞延稅款暫行條例》頒布,對境內公民徵收個人所得稅調整稅; 1986年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個體工商戶所得稅暫行條例》頒布,對個體工商戶徵收個人所得稅; 1994年,三稅合併,實施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將起徵點確定為800元(標準名稱應為“扣除費用為800元”)。財政部門確定11個應稅專案,包括其他稅收收入。
1.將個人經常發生的主要收入專案納入綜合稅範圍。 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作者報酬、版稅四項收入納入綜合稅範圍,實行按月或逐項預繳、年度彙總計算、超額退還和差額補償的徵收管理模式。 >>>More
問題]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與舊稅法相比有哪些主要變化?答案包括四個方面:一是扣除費用的標準從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 二是工資所得稅稅率結構由9調整為7,取消15%和40%兩種稅率,最低稅率由5%下調至3%; 三是調整個體工商戶和承包租賃經營所得的所得稅稅率; 四是納稅期限由7天改為15天。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