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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銷信用證和不可撤銷信用證之間有 3 個區別:
首先,兩者的概述不同:
1、可撤銷信用證概述:可撤銷信用證是不可撤銷信用證的對稱性。 開立信用證的銀行有權在信用證開立後,不經受益人(出口商)同意,隨時單方面修改或撤銷信用證。
二、不可撤銷信用證概述:不可撤銷信用證是指未經信用證各方同意,開證行不得單方面修改或撤銷的信用證。
二、兩者的特點不同:
1、可撤銷信用證的特點:可撤銷信用證的特點主要是為了維護開證行的利益,如果進口商因市場變化、運輸等情況出現或陷入困境,甚至倒閉,開證行可以隨時撤銷或修改已經開立的信用證。 因此,可撤銷信用證不能向出口商保證,並且存在風險。
2、不可撤銷信用證的特點:對於不可撤銷跟單信用證,當其中列明的所有單據均提交指定銀行或開證行並符合信用證的條款和條件時,即構成開證行明確承諾按信用證的固定時間付款。
開證行承兌的,由開證行開具的承兌受益人支付票據,並在到期日支付票據; 信用證中列明的收款行不接受其作為付款人的匯票的,開證行應當在到期日接受並支付受益人開具的匯票; 或者,如果受票銀行已接受匯票,但未在到期日付款,則由開證行支付。
三、兩者的用途不同:
1、使用可撤銷信用證(國際慣例中,出口商願意接受可撤銷信用證作為付款手段,一般而言,可撤銷信用證可在以下情形中使用):
1)合同貨物通過一定渠道能賣得好,預計成交後市場會有上漲趨勢,利潤會更高;或者當進口商有財務困難,但口碑比較好時,可以使用可撤銷信用證。
出口商意識到使用可撤銷信用證的風險,但又不想失去完成交易的機會,俗話說,開立可撤銷信用證總比沒有信用證完成交易要好。 因此,可撤銷信用證可以作為一種付款方式。
2)開證行因故撤銷信用證,但出口商與進口商簽訂的合同不能撤銷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向進口商行使權利,取得貨款。
2.不可撤銷信用證的使用:所使用的國際**大多是不可撤銷的信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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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銷信用證是指開證行有權隨時登出或者修改的信用證,無需徵得受益人的同意,也無需事先通知受益人。 這種型別的信用證缺乏對受益人的保護,因此在實際業務中並不經常使用。 不可撤銷信用證是指信用證一旦開立,開證行在信用證有效期內未經受益人和當事人同意,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者撤銷信用證。
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單據符合信用證的規定,開證行就必須履行付款義務。 這種信用證清楚地標有“不可撤銷”一詞。 由於銀行信用程度高,受益人權利得到保護,外商投資企業使用這類信用證。
保兌信用證 未經保兌信用證保兌(保兌L字)是指出口商為保證外匯安全收匯,要求開證行開立的信用證必須由另一家銀行擔保。 確認信用證的銀行稱為保兌銀行。 一經確認,保兌行承擔與開證行相同的付款責任。
保兌行通常是通知行,但有時也可以是出口地的另一家銀行或第三國的銀行。 未經其他銀行確認的信用證是未經確認的信用證(未確認的l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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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點:有發卡行確定的付款承諾。 在不可撤銷跟單信用證的情況下,當其中規定的所有單據都提交給指定銀行或開證行,並且信用證的條款和條件得到滿足時,即構成開證行明確承諾按照信用證的固定時間付款。
發卡行確定的付款承諾為:
1)即期付款信用證——即期付款;
2)延期付款信用證——根據信用證規定確定的到期日付款;
3) 錄取通知書 - A開證行承兌的,由開證行開具的承兌受益人支付票據,並在到期日支付票據; b.信用證中列明的收款行不接受其作為付款人的匯票的,開證行應當在到期日接受並支付受益人開具的匯票; 或者,如果受票銀行已接受匯票,但未在到期日付款,則由開證行支付。
4)對於信用證的議付——根據受益人根據匯票簽發的信用證和/或提交給出票人或善意持有人的檔案,沒有追索權。
缺點:進口商作為信用證申請人面臨的風險是:
1.偽造檔案。 出口商提交偽造檔案。 沒有實際交付。
或交出毫無價值的貨物以欺騙進口商。 由於信用證法是“純單據業務”。 銀行只審查受益人提交的檔案是否與信用證條款“初步相符”。
決定是否履行付款義務。 而且不管實際商品如何。
因此。 如果受益人更改單據以使其符合信用證的條款。 甚至偽造檔案也被製作出來。
也可以從銀行獲得付款。 由於檔案的一致性,申請人還將向開證行付款。 從而成為欺詐的受害者。
沒有錢了。
2.商品實質不符。 進口商收到的貨物可能會延遲。 短或質量差。 結果,貨物無法按預期進行,貨物丟失。 尤其是在群體中。 也就是說,出口商將貨物包裝在托盤或貨櫃中。
以運輸形式,形成較大的裝卸單元,以提高裝卸效率。 托架在盒子裡的東西上。 貨物是否完好不負責。
因此,一些不符合合同的貨物也可能通過綜合運輸的形式進行隱蔽。 進口裝置的主要部件一直缺乏。 進口商品是垃圾。
危險品。 ** 欺騙進口商的案件。 它們中的大多數都是成組運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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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撤銷信用證的特徵如下:
不可撤銷信用證:信用證一經開立,開證行在有效期內未經受益人或議付行及其他相關方同意,不得修改或撤銷信用證; 只要受益人按照憑證的規定提供相關單據,開證行(或受益人指定的銀行)保證支付全額付款。 跟單是指信用證要求受益人憑信用證中指定的單據向開證行收款。
在國際**結算中,主要使用不可撤銷的信用證。 信用證中未註明“不可撤銷”或“可撤銷”字樣的,視為不可撤銷。
出口匯票:指企業(信用證受益人)將信用證項下單據提交銀行進行談判,銀行(議付行)根據企業申請,以與企業提交的單據相符的全套單據作為質押,對單據進行審核的短期出口融資業務, 審核無誤後,參照票面金額向企業墊款,再向發匯行傳送匯票,向企業收取利息和銀行手續費,並保留追索權。
目前信用證是不可撤銷的,即開具的信用證是不能撤銷的,因為信用證是銀行的付款承諾書,不可撤銷地保護了受益人的利益。 可轉讓信用證的主要功能是方便中間商的使用,信用證可以轉讓給生產者。
1.申請人根據截至2007年2月21日的記錄投保。 詳細說明所有裝載證明的副本應通過航空郵件或傳真傳送至申請人和 EFU Company Efu House, Jinah Road, 5005, Karachi-74000, Pakistan (這是位址,在巴基斯坦喀拉蚩),並參考上述保險記錄編號和信用證編號。 >>>More
進口信用證是指我行根據申請人的申請,為開具信用證和履行規定的單據到期的付款義務而向受益人開具的擔保檔案。 1、具有進出口經營權,並列入《進口外匯支付清單》或持有《進口外匯支付記錄表》。 2、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和財產處置權,財務制度健全,信用良好,履約能力強。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