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離退休幹部待遇的最新規定,離退休幹部有哪些好處

發布 社會 2024-03-16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抗戰初期(一般按所擔任職務確定,抗戰初期未擔任主要職務的晉公升為主部,抗戰後期未達到副部的晉公升為副部。 治療基於等級。

    護理費,團通字第200848號規定,從09年1月1日起,每月400元,省級規定達到或高於此,如江蘇抗戰期間為600元

    集團通字第20086號規定,如因癱瘓或其他原因長期不能完全照顧自己,每月收費600元。

    自僱津貼:根據國家財政總局第2003292號規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北京市部級幹部宿舍自僱服務人員每月補貼800元

    在醫療方面,對49年9月2日以前參加革命、退休前為司長、局級的離退休幹部,給予省副部長級的醫療待遇。 這個是一致的。

    在一些地方,它以交通補貼的形式發放,並按等級享受。 比如,江蘇規定,廳局級離退休幹部和享受廳局級政治生活待遇的人員,以及廳局級醫療、交通待遇的交通補貼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60元; 縣級及以下離退休幹部,交通補貼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40元。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離退休幹部住房按照家庭同住人數和工作水平進行分配。 原則上,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在職幹部,在住房條件上給予照顧。

    每戶的房屋數量是根據自然房間和作為輔助單元的居住區計算的。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我父親有乙個規則要得到這個,所以我們去那裡尋找它。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離退休幹部待遇如下:

    離退休幹部應享受的生活福利主要包括退休金、生活費、住房、用車費、醫療費、護理費等。 《關於老幹部辭職休養的暫行規定》指出,幹部離職後,按原標準工資(含留用工資)發放,福利待遇不變。

    其他各項生活條件與所在地區同級在職幹部同等待遇,得到有效保障。 醫療、住房、車輛、生活用品等優先。這是黨和國家對離退休幹部生活條件的總方針。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退休後的待遇是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略有優惠。 退休後,工資按以下方式發放,根據參加革命工作的時間不同,每年增加1、2個月的標準工資作為生活津貼。 享受上述福利的離退休幹部,不再給予任何獎金。

    此外,對老幹部退休後的醫療、住房、用車、生活用品等相關生活條件也有相應的規定。 離退休幹部所需經費全部列入原單位預算。 行政單位應當在其他行政費用中支出; 退休人員的支出在事業單位業務費用項下支付; 包括企業的營業外費用。

    特殊貢獻待遇。

    獲得全國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稱號,退休後仍保持榮譽的幹部; 被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認為在新民主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社會主義建設各條戰線上作出特殊貢獻的幹部; 被陸軍級以上單位授予戰鬥英雄稱號,被認為對作戰和軍隊建設有特殊貢獻,退役時仍保留榮譽的復員、復員軍人,可以酌情給予比本辦法規定的標準提高5%至15%的報酬, 但標準提高後的退休津貼不得超過其原標準工資。“(國發〔1978〕104號)。

    有重大貢獻的資深專家,經省、市、自治區或者國家機關部委批准,可以酌情提高退休津貼標準5%、15%,增加後的退休津貼不得超過原標準工資。 “(國發〔1983〕141號)。

    “有重大貢獻的資深專家”一般是指:國家頒發的各種獎項(如自然科學獎、發明獎等)獲得者,集體獎是指主要發明人或作者; 全國勞動模範、全國勞動英雄、全國先進勞動者; 被省、市、自治區和國家機關部委授予或者省、市、自治區、部委表彰的在生產、科研、文化教育、衛生、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勞動模範、勞動英雄、先進工作者。 上述專家將提高退休金比例(5%至15%)的程度由各省、市、部委決定。

    老仁科〔1983〕153號)。

    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986年年滿60周歲,1983年9月1日前取得副教授以上職稱的資深科學家、教授、專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在國外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回國的)仍可退休後保留所取得的職稱,領取退休津貼,按原工資的100%發放。對於過去辦理過退休手續並符合上述條件的人,也將受到同樣的待遇; 領取退休金的期限應從1986年2月起計算,為原薪金的100%。 “(國發〔1986〕26號)。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您好,親愛的,我看到了您的問題,您一定遇到了一些麻煩! 我真誠地希望盡我所能幫助你,此時此刻,我每天都在為你收集資訊和瘋狂的暗語,別擔心! 坐下來休息一會兒!

    您好,親愛的,很高興為您回答這個問題! 調整包括基本退休(養老金)養恤金和艱苦困苦和邊遠地區津貼兩部分。

    1、提高離退休幹部退休津貼 根據檔案規定,自2016年7月1日起,機關、企業、單位的離退休幹部按以下標準每月增加退休津貼:廳局級主崗位900元,廳局級副崗位750元, 縣、廳級主幹崗600元,縣、廳級副幹崗500元,鄉鎮及以下40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同等職位為820元,副教授及同等職位為580元,講師(含同等職位)及以下職位為400元。 2、提高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老職工基本養老金 (1)根據檔案規定,自2016年7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職工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400元, 符合原勞動人事部1983年第3號勞動保險檔案,退休後繳納原標準工資(簡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的老職工)。

    2)根據兵團檔案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達到原勞動人事部1983年第3號原標準工資的老職工(簡稱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前老職工)的基本養老金,按艱苦和邊遠地區類別進行調整。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祝你有美好的一天! 祝你好運! 親吻,記得豎起大拇指!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你好,其實有兩種情況。 1、退休老幹部去世後,遺孀和子女應領取一次性撫卹金,遺孀無其他收入的,也可按月領取撫卹金。 2. 一次性養恤金的標準因是否死亡而有所不同

    死亡的,應當為城鎮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倍,加上該人生前4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津貼; 非病死,即因公犧牲,按城鎮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上其生前40個月的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津貼。 3、喪偶人員每月養老金標準由各地制定,國家沒有統一標準,但一般為死者生前基本工資或基本退休津貼的40%,感謝您的耐心等待,感謝您的支援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總結。 您好,親愛的,很高興回答您的<>

    離退休幹部工資標準表如下:行政人員,省部級以上:1700元; 省部級副職:1150元; 部門和局職位:

    900元; 廳局副:750元; 縣級專職崗位:600元; 縣級副縣級:

    500元,鄉級及以下:400元; 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同等職位:820元,副教授及同等職位:

    580元; 講師及同等學歷:400元。 <>

    離退休幹部工資標準表。

    您好,親愛的,很高興回答您的<>

    離退休幹部職工標準表如下:省部級以上行政人員:1700元; 省部級副職:1150元; 部門和局職位:

    900元; 廳局副:750元; 縣級專職崗位:600元; 縣級副縣級:

    500元,鄉級和失敗:400元; 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同等職位:820元,副教授及同等職位:

    580元; 講師餘庫申及同等職位:400元。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參加豐良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繳納國家規定的年限,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如果未達到國家規定的年數,可以支付費用,直到國家規定的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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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個回答2024-03-16

當然不是。 退休是指對49年前加入工作的老革命者的待遇。 >>>More

14個回答2024-03-16

不一定。 部門級幹部必須享受部門級待遇,但不一定享受部門級待遇的,必須是部門級幹部。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