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設計應遵循哪些原則

發布 社會 2024-03-17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地基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所有建築物的基礎計算應符合承載力計算的有關規定。

    2、設計等級為A級、B級的建築物,應根據地基變形情況進行設計。

    3、設計等級為C級的建築物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進行變形驗證。

    地基承載力特徵值小於130kpa,建築複雜。

    當地基及其附近有地面荷載或相鄰地基荷載差較大時,可能導致地基過度不均勻沉降。

    當地基薄弱的建築物上有偏心荷載時。

    當相鄰的建築物彼此靠近並可能傾斜時。

    當地基中填土厚度較大或厚度不均勻,且其自重固結未完成時。

    地面型別。 從現場施工來看,地基可分為天然地基和人工地基。 地基是地基下受壓下的岩土承重層。

    天然地基是天然土層,能滿足自然狀態下地基所有荷載的承受要求,不需要人為加固,節省了工程成本,不需要人工處理。

    天然地基是一種天然土壤層,無需處理地基即可直接放置在其中。 它分為四大類:岩石、礫石土。

    沙質土,黏性土。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地基處理設計的原則是“因地制宜,因地制宜,保護環境,節約資源”。 這在JGJ79-2012《地基處理技術規範》總則中有所規定,下圖僅供參考。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地基處理的設計應遵循以下原則:

    1.必須有足夠的資訊。

    它包括兩個地質資料和上層建築的資訊。

    1)地質資料。

    地質資料包括各層土的力學性質、土層的空間(包括垂直和水平)分布以及地下水的流動規律。

    在地質資料分析中,應特別注意土質的成因和區域特徵對土力學效能的影響,土體特殊性對擬建建築的影響應注意特殊土,如新沉積土、塌陷土、液化土等。

    2)上層建築資料。

    每種型別的結構都有不同的沉降適應能力和允許變形值,在選擇地基處理方案時必須考慮這些結構因素。 建築物的複雜程度也會對地基處理有不同的要求,例如,對於體形簡單、整體結構剛度好的建築物,建築物的沉降主要受控; 對於具有一體化主裙樓的建築物,在地基處理方案中必須考慮差異沉降的影響。

    2.技術合理性。

    地基處理技術方案的合理性是根據不同建築物對承載力和變形的要求,根據需要處理的土條件,採取合理的加固措施,以滿足建築物的功能要求。

    地基治理技術方案的合理性應綜合考慮地質條件、建築物的使用功能、結構型別、荷載分布、沉降不均可能造成的危害、地下水等因素,並進行綜合分析。

    3.施工的技術可行性。

    施工的技術可行性,包括施工計畫的針對性和改變土壤機械效能的裝置的選擇以及環境條件允許的程度。 提高地基承載力的地基處理方案可選擇不同凝固度的復合地基方案,消除砂液化的地基處理方案可選擇強壓實、振動浮選等地基處理方式。

    同時,選擇的基礎處理方案應在周圍環境允許的條件下進行,如在地下管線密集區域不能採用強壓實法,在人口稠密的居民區不能選擇振動沉管施工法等。

    4.經濟。

    任何基礎處理解決方案的經濟性都應該被考慮在內。 地基處理方案的經濟性融入了技術合理性和施工技術可行性。 也就是說,在滿足技術合理性和施工可行性的前提下,地基處理方案的經濟性非常重要。

    5、要有上層建築-基礎-基礎相互作用的概念。

    隨著建築高度的增加,地下結構深度的增加,以及主體建築群一體化結構和大型底盤、多塔建築形態的出現,地基處理方案的確定不應只注重提高地基的承載力, 消除液化、消除塌陷性、減少變形等,同時也運用上部結構-基礎-基礎聯合作用的概念來評估上部結構荷載對基礎的影響,合理選擇基礎處理方案。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1、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載效應(基礎壓應力)不得超過地基的允許承載力或地基承載力的特徵值,以保證建築物不會因地基承載力不足而造成整體損壞或影響正常使用, 並有足夠的安全儲備來防止整體損壞;

    2、地基沉降不得超過地基變形的允許值,以保證建築物不受地基變形的破壞或影響;

    3、擋土牆、邊坡、地基保證有足夠的安全儲備,防止不穩定和損壞。

    閱讀更多:三種粘土礦物的結構特徵及其工程特性是什麼? 伊利石晶胞結構優於蒙脫石。

    它的膨脹和收縮比蒙脫石小。 高嶺石是由一層矽氧片和一層鋁氫氧片組成的晶胞,屬於1:1型結構單元層或兩層型。

    該晶胞在一側暴露氫氧化物基團,在另一側暴露氧原子。 該晶胞在一側暴露氫氧化物基團,在另一側暴露氧原子。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1、同一結構單元的地基不應設定在性質完全不同的地基上;

    2、同一結構單元不應部分為自然基礎和部分樁基; 當使用不同的基礎型別或基礎埋深明顯不同時,應根據基礎兩部分的沉降差異,在第一時間對基礎和上部結構的相關部位採取相應的措施;

    3、地基為軟性粘性土、液化土、新填土成嚴重不平整土時,應根據地基沉降不均勻等不利影響採取相應措施。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支撐地基的土壤或岩體稱為地基,地基是將結構所承受的各種作用傳遞到地基的結構構件。 必須滿足: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載作用不得超過地基的允許承載力或地基承載力的特徵值; 地基沉降不得超過地基變動的允許值; 地基必須有足夠的安全儲備,以防止不穩定和損壞。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地基處理設計的原則是“因地制宜,因地制宜,保護環境,節約資源”。

    一般規定見JGJ79-2012《地基處理技術規範》,下圖僅供參考。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地基設計的原則如下。

    在進行基礎設計時,要根據建築物的用途和設計水平、建築布局和上部結構型別,充分考慮建築工地和地基的岩土條件,結合工期和造價的要求,合理選擇基礎方案。 常見的地基解決方案包括:天然地基上的淺地基或人工地基; 深厚的基礎; 深淺基礎組合(如樁到筏、樁到箱基礎等)。

    一般來說,天然地基上的淺基礎便於施工,施工周期短,成本低,如果能滿足地基的強度和變形要求,應優先。

    根據地基計算的要求,根據地基的複雜程度、建築物的規模和功能特點,以及建築物因地基問題而可能受到正常使用損壞或影響的程度,《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將地基設計分為三個設計層次。 根據建築物基礎基礎的設計等級和長期荷載作用下基礎變形對上部結構的影響程度,基礎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所有建築物的基礎計算應符合承載力計算的有關規定。

    2、設計等級為A、B級的建築物,應按地基變形情況進行設計;

    3、《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範圍內的建築物設計等級不能對建築物進行變形,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仍應進行變形計算: 1)地基承載力特性值小於130kpa, 建築複雜;2)地基及其附近有地面荷載或相鄰段地基荷載差較大,可能造成地基過度不均勻沉降時;3)當建築物在薄弱的地基上有偏心荷載時;4)相鄰建築物靠得太近,可能會傾斜;5)地基內填料厚度較大或厚度不均勻,其自重固結未完成。

    4、應檢查經常承受水平荷載的高層建築、高層構築物和擋土牆,以及建在斜坡上或近坡的建築物和構築物的穩定性;

    5、基坑工程應進行穩定性檢查;

    6、當地下水較淺,建築物地下室或地下結構存在漂浮問題時,應進行防漂浮計算。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增加對建築物基礎的研究,可以在此基礎上提高整個建築物的穩定性。 由於我國國土面積大,資源豐富,各地地質條件差異巨大,選擇科學合理的地基處理技術,可以提高房屋建設的施工效率,降低建設成本。

    在進行基礎設計時,要根據建築物的用途和設計等級、建築布局和上層建築型別,充分考慮建築場地和地基的岩土條件,結合施工條件、工期、造價等方面的要求,合理選擇基礎方案。

    1.基礎計算要求。

    獲取帶有地形和坐標的建築物總體規劃,了解每棟建築物的結構和功能,要使用的地基型別和嵌入深度,以及地基設計的要求。 然後,對建築地基進行調查,以了解現場的氣象和工程地質條件。 將勘測區岩土工程試樣送至實驗室進行岩土物理力學指標統計,並結合原位測試,確定設計所需的岩土工程引數。

    要查明地下水埋藏情況,需要在基坑設計時檢查水位變化範圍和變化規律,查明低水位水庫情況。 施工前應判斷水質和土層是否會腐蝕建築材料,並了解建築環境的地下水特性、化學成分、埋深和動態,土壤和地下水施工的變化會影響工程,應採取合理的防治措施。 對於深基坑開挖,需要計算和支援岩土工程引數進行設計,研究分析自然降水、基坑開挖等周邊影響因素。

    2.關於荷載值的規定。

    在長短樁復合基礎設計中,總體設計思路是分別根據長樁和短樁復合基礎的承載力公式計算承載力和變形,然後根據長樁復合基礎的樁間土計算長短樁組合基礎的承載力, 然後進行變形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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