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值得。 正常情況下,拒服兵役的人最終會走到犯罪不歸路的地步,否則基本上就家無歸了。
-
其實,作為乙個普通人,拒絕服兵役簡直是不光彩!
處罰不多! 我不能當公務員,我幾年都不能貸款!
這種人估計寧願呆在家裡啃老,也不願出去看看世面!
本身就是鹹魚,怎麼能讓他心疼呢?
估計不讓他上網,真是慘不忍睹!
-
人人有生,財在天。
-
去年拒絕服兵役的4名年輕人回去後過得怎麼樣? 我知道是這樣,所以為什麼一開始就要麻煩。
-
軍人拒服兵役,先按兵役兩年補助金兩倍處罰,即退役兩年後給予軍人補助3萬元,拒服兵役者處以6萬元罰款。
其次,不得雇用國家公務員、地方**機關、地方機關、社會團體和學校。
另外,兩年內不要租爐子出國。 在過去三年中,銀行被禁止向其提供貸款,公司也不允許註冊。
當然,以上只是懲罰措施,各地政策都會有所調整。
《徵兵工作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機關、組織、企業、事業單位拒不完成徵兵任務,阻撓公民履行兵役義務,有其他妨害徵兵工作的行為,依照兵役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
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拒絕或者逃避兵役登記和體檢的,被徵召的公民拒絕、逃避徵兵的,依照兵役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罰。
-
現在國家對拒服兵役的處罰非常嚴厲,對拒服兵役者的懲戒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處應徵入伍當年應徵入伍者家屬優惠待遇二倍的罰款,在履行國防義務時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將嚴重失信行為列入個人信用“黑名單”,不得乘坐高鐵、飛機、旅遊、度假; 不得聘用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不得聘用地方**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學校等;公安機關不得辦理二年內出境(境外)手續; 兩年內,教育部門不得辦理其晉公升(復職)手續; 三年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不得為其申領工商營業執照; 銀行系統禁止在三年內向他們提供貸款; 家庭和個人三年內不得享受生活津貼和其他福利; 更嚴重的是,戶籍資訊上永久標註了“拒服”字樣,處罰也會通過當地新聞**給出。 特別是拒服兵役者的不誠實,以及戶籍資訊欄目中永久標明“拒服兵役”二字,意味著在身分證簿上總會留下一輩子的不光彩景象。
-
如果你有這個想法,別人就不會費心和你說話了。 總之,拒絕在我國服兵役是違法的,換句話說,你支援違法。
-
這與該國的徵兵制度有關。
這個系統與道德無關。 由於現代時期,我們的國家遭受了很多苦難。
因此,侵略在徵兵問題上更為敏感。
事實上,志願兵役制度更符合人民的利益,志願兵役人員與軍隊簽訂合同並成為職業軍人只是時間問題,是徵兵制度未來的發展方向。 拒服兵役並不意味著不愛國,拒服兵役只能看作是個人生涯規劃的乙個方面,報國的方式有很多種,對很多人來說,其他方式可以做出更好的貢獻。
目前,世界上大多數發達國家或軍事強國都開始向軍隊專業化方向發展,以招募士兵和與士兵簽訂合同的形式組建自己的軍隊,使軍隊更加穩定,戰鬥力更加持久。
在和平時期,志願兵役制度會更好地適應和平時期的形式,但缺點也很明顯,一旦發生大戰,單靠志願兵顯然是不夠的,兵源也遠遠不能滿足戰爭的需要。
制度已經死了,我國的義務兵役制度也應該有新的變化,在新時期要更好地適應時代形勢,這需要有關部門研究和完善。
-
第61條.
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縣級人民**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變更的,由縣級人民強制履行兵役義務,並可能被處以罰款
(一)拒服兵役登記和體檢的;
(二)應徵入伍公民拒絕或者逃避徵兵的;
(三)預備役人員拒絕或者逃避參加軍事訓練或者履行軍事職責。
有前款第(二)項行為,拒不改正的,不得在兩年內被聘為國家公務員或者國有企業職工,不得出國或者進修。
戰時有第一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摘自《浙江省徵兵條例》。
第三十七條 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拒絕、逃避兵役登記和體檢的,由縣(市、區)人民責令限期改正; 逾期改正不改正的,由縣(市、區)人民強制辦理兵役登記和體檢,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 被徵召公民拒絕或者逃避徵兵的,由縣(市、區)人民責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縣(市、區)人民應當強制履行兵役義務,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拒不改正的,二年內不得聘任國家公務員、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不得辦理離境、公升學手續;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人員,二年內不得晉公升或者晉公升,由所在單位或者主管部門給予相應處分。
第三十九條 應徵入伍公民拒服兵役,退伍的,縣(市、區)人民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二年內不得聘任國家公務員、國有企業職工、事業單位職工; 不得辦理離境或繼續深造的手續;原為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從業人員的,不得復職或者復職; 原為高等院校全日制學生的,不得恢復學生身份。
-
這很正常,例如,如果你還在學習或工作,這是乙個很好的發展機會,因此,當兵被推遲了。
回覆 很正常 我拿了 但我還是想說 被說服還是不服從是人的天性 報效國家當然好 不滿意沒有錯 為什麼你出生就要當兵 誰的命不是命 一句話殺不了很多人 家裡有病人需要照顧在家找好工作,在家好好幹 你逃不掉 都是原因 其實主要是怎麼看。
-
在和平時期,他們拒絕服兵役,不願吃苦,不管他們是典型的戰時叛徒和走狗。
-
其實在和平時期,對於那些拒絕服兵役的人,我能理解,平時當兵畢竟沒什麼意思,在國危重頭的時候,我還是不肯鄙視他,國家是由個人組成的,人人都是自私的,國家怎麼可能強大, 和平時期什麼資格可以說是不好的!
-
說白了,這只是乙個鍛鍊的機會,而且都是自願的。
-
每個人的想法都不同。
-
沒有任何後果。 如果你已經參軍並成為逃兵,你將不得不去軍事法庭。
-
法律分析:是的,在任何兵役國家,包括美國,拒絕服兵役都是非法的。
但是,如果您拒絕申請,您將受到嚴厲的處罰,例如就業、繼續教育等,這些處罰將受到嚴格限制,甚至會受到經濟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十二條 每年12月31日前年滿18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徵召服現役。 當年未被徵召入伍的,22歲前仍可徵召入伍,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的徵兵年齡可放寬至24周歲。
根據軍隊的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徵召女性公民服現役。 根據武裝部隊的需要和個人的自願,年滿17周歲但本年12月31日前未滿18周歲的公民,可以徵召服現役。
-
拒服兵役發生的原因:對兵役制度改革的誤解、服兵役的艱辛、出身的影響。
1.對兵役制度的誤解
一些年輕人對兵役制度沒有很好的了解,不了解依法服兵役的重要性,認為沒有法律責任,錯誤地認為服兵役是可有可無的。 這種誤解偏離了兵役制度的初衷,容易導致拒服兵役的出現。
2.服兵役的艱辛:
軍隊的軍旅生活,磨礪意志,錘煉素質,需要個人的毅力和耐力。 他們有的年紀輕輕,不適應法律、紀律、軍旅生活的緊張,因此有反抗意識。
3.出生的影響:
家庭和學校是年輕人形成個性和了解世界的重要途徑。 由於獨生子女家庭缺乏照顧,一些年輕人在服兵役時容易產生依賴性。 此外,一些家長充滿地域和偏見,誤導孩子對服兵役的看法,鼓勵年輕人拒絕服兵役。
拒絕服兵役的影響
1. 個人影響:拒絕服兵役將對乙個人的學業、職業和生活發展產生嚴重影響。 比如李某龍案,因拒服兵役被列入失信主體名單,面臨嚴厲的懲戒措施,未來發展陷入困境。
2.家庭影響:對兵役的誤解也反映了家庭教育的問題。 例如,在李某龍的案例中,家庭肩負著教育和引導的責任。 父母對孩子的愛是偉大的,但過度溺愛和替代不利於孩子的成長和心理健康。
3.社會影響:拒服兵役的行為無形中削弱了乙個人的公民責任感和法律意識。 在更大範圍內,這對公共道德的培養和法制觀念產生了不良影響。
-
當兵很辛苦,各種訓練,各種規矩,很多人都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根本受不了這樣的軍人環境,舒服了誰願意吃苦。
-
親愛的您好,拒絕服兵役是更嚴重的罪行,將受到嚴厲懲罰。 拒服兵役不僅會面臨罰款、信用記錄、限制公升學、出國、考證、信用、流傳批評等一系列行政處罰,對個人工作和名譽影響很大,情節嚴重,構成犯罪,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兵役法》第六十六條 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縣級人民**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變飢餓的,由縣級人民強制履行兵役義務,可以處罰: (一)拒絕或者逃避兵役登記和體檢的; (二)應徵入伍公民拒絕或者逃避徵兵的;(三)預備役人員拒絕或者逃避參加軍事訓練、服兵役或者徵兵的。 有前款第(二)項行為,拒不改正的,不得聘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境或者公升學。
國防學生違反培訓協議規定,未履行相應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並視情況退學;畢業後拒服現役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 戰時有本條第一款第(二)、(三)項、第(三)項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不管是年輕還是年老,身體的血能都不夠,沒有足夠的能量排出體內的廢物,無法排出的垃圾堆積在身體內部組織之間的縫隙中。 >>>More
當然,南韓人也非常喜歡中國文化。 像中國明星——成龍、李連杰等,他們也很喜歡,喜歡房東支援韓劇,我也很喜歡,喜歡《澡堂老闆家的男人》,83集看了4遍,一點也不覺得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