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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血者本人使用的血液是免費的,直系親屬使用的血液由當地政府監管,以北京為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
第十四條 公民臨床用血,只支付採血、儲存、分離、檢驗費用; 具體收費標準由衛生行政部門會同*****主管部門制定。
無償獻血者臨床需要獻血的,免交前款規定的費用; 無償獻血人的配偶、直系親屬臨床需要獻血的,可以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的規定免繳或者減免前款規定的費用。
北京市市民獻血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下列公民需要用血的,憑相關證明或者證明,由醫療機構直接免交用血互助費:
(三)配偶或者直系親屬參加本市無償獻血的,應當持配偶或者直系親屬的《公民無償獻血證明》、配偶本人和直系親屬的身份證和戶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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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獻血者及其親屬用血的報銷標準因地而異,應根據當地血站的規定確定,具體可向當地中央血站諮詢。
1.《獻血法》第十四條規定,無償獻血者臨床需要獻血時,免繳前款規定的費用; 無償獻血人的配偶、直系親屬臨床需要獻血的,可以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的規定免繳或者減免前款規定的費用。
2.例如:《廈門經濟特區無償獻血規定》。
第十二條 無償獻血人獻血總量低於800毫公升,且獻血合格的,獻血人就醫時,可以領取獻血量的三倍,供臨床免費使用。
如果無償獻血者累計獻血量超過800毫公升,且獻血合格,則獻血者在就醫時可以終身免費使用臨床血液。
如果無償獻血者獻血不合格,獻血者在就醫時可以免費使用與無償獻血相同數量的血液。
第十三條 無償獻血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尋求就醫,可以免費用血,免費獻血總量以無償獻血人的獻血總量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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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血者及其直系親屬需要血液的報銷標準因國家或地區而異,以下以中國大陸為例: 在中國大陸,獻血者或其直系親屬需要用血,可按醫保報銷政策報銷。具體標準如下:
1.血液成分和血液製品:獻血者及其親屬需要血液成分和血液製品,可以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和臨時助理政策的有關規定報銷或部分報銷。
2.紅細胞提取和冷沉澱濃度:獻血者及其親屬需要使用紅細胞提取和冷沉澱濃縮血液製品,並按基本醫療保險和臨時援助政策報銷。
3.自體供血:獻血者及其親屬在手術前使用自己的血液進行血液製備,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報銷。
需要獻血的獻血者及其直系親屬可向就近的衛生部門查詢具體的報銷政策,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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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用血,孫子獻血能報銷嗎。
消費者的10個消費心理是:達到一定水平或認同感、獎勵自己、做失敗者、社交(追趕時尚的隱藏鑰匙)、競爭、安全感、個人成就感、可塑性、尊重權威、忽視風險。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