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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基本原則是指刑法明確規定的規範,在一切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動中都應當遵循。
犯罪合法性原則:
《刑法》第三條規定了犯罪的合法性原則:“法律明確規定屬於犯罪行為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判刑。 “它的基本內容是:
1)合法化,即犯罪和懲罰必須由法律事先規定。(2)明確,即必須對哪些行為是犯罪以及犯罪的法律後果作出具體規定,並且必須用文字明確表述。 (3)合理化,即合法性原則要求合理確定犯罪範圍和刑罰程度,防止濫用刑罰,禁止使用過分殘忍的刑罰。
平等原則適用於刑法:
這意味著所有人,無論其社會地位、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宗教信仰或財產狀況如何,在定罪和量刑標準方面都按照刑法的規定受到平等對待,不允許歧視或優惠待遇。
懲罰與責任相稱原則:
罪刑相稱原則又稱罪刑對等學說或罪刑相稱原則。 刑法規定的刑罰比例原則有兩個方面:(1)刑罰的輕重與客觀犯罪行為及其危害後果相適應,即根據犯罪行為對社會造成的實際危害程度確定刑罰的輕重程度。
(二)刑罰的輕重與犯罪人的主觀惡意程度和再犯風險相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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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基本原則包括:1.犯罪的合法性原則;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3.罪罰相稱原則;
4、最新調整是指處罰的嚴厲程度;
(五)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有關;
6、承擔的刑事責任是相稱的。
法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明確規定屬於犯罪行為的,依法定罪判刑; 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判刑。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條對一切犯罪人一視同仁。 任何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條規定的刑罰從輕,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和所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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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刑法規定的基本原則是:1.犯罪合法原則; 2.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則; 3.罪罰相稱原則; 只有刑法明確規定的,才能定罪,不得判定不屬於刑法範圍的犯罪,對任何人適用。
此外,判處的刑罰與所犯罪行更成比例,不得不合理地加重或減輕刑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規定,屬於犯罪行為,法律有明確規定的,依法定罪判刑; 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判刑。 《刑法典》第4條對所有犯罪者一視同仁。 任何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刑法第五條的規定,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的罪和所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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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基本原則是指刑法明確規定的規範,在一切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動中都應當遵循
一是犯罪合法性原則,其基本含義是,沒有法律明文規定,不犯罪不犯罪,沒有法律明文規定,不刑罰。 這一原則規定了我國刑法第三條:法律明確規定為犯罪的,依法定罪處罰; 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判刑。
二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即所有犯罪者在法律適用上一律平等。 任何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法律的特權。 《刑法典》第4條規定了所有人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必須得到平等保護,不允許任何形式的歧視的原則。
三是刑責與刑罰相稱原則,即刑罰的輕重與犯罪的輕重相適應,刑法第五條規定: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所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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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刑法的基本原則在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五條中有明確規定(具體規定見下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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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刑法的基本原則包括:
1.犯罪的合法性原則;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3.罪罰相稱原則;
4、最新調整是指處罰的嚴厲程度;
(五)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有關;
6、承擔的刑事責任是相稱的。 法律承認和保護公民在享有權利和義務方面是平等的,不允許任何人享有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3條. 法律明確規定為犯罪的,依法定罪判刑; 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判刑。 第6條.
屬地管轄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本法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實施的一切犯罪。
本法也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或飛機上實施的任何犯罪。
犯罪行為或者犯罪結果之一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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