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劃分交通事故的一級和二級責任?

發布 社會 2024-03-19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1、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員、行人之間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負有全部責任的,應當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機動車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負有主要責任的,應當承擔80%的賠償責任;

    3)機動車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承擔同等責任的,應承擔60%的賠償責任;

    4)機動車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承擔次要責任的,應當承擔40%的賠償責任;

    5)機動車當事人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承擔賠償責任的10%;

    6)非機動車駕駛員、行人在禁止非機動車、行人通行的城市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當事人不承擔責任的,承擔5%的賠償責任;

    7)交通事故的損失是非機動車的駕駛員或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當事人不承擔責任;

    8)非機動車駕駛員、行人、靜止狀態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當事人對交通事故無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2、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的交通事故:

    1)如您對事故承擔全部責任,您應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負有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3)承擔同等責任,承擔50%的賠償責任;

    4)承擔次要責任的,承擔賠償責任的30%;

    5)無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6)屬於交通事故且雙方均不承擔責任的,雙方的責任應根據《民法通則》和《人身傷害賠償司法解釋》的規定,視具體情況而定;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交通事故的一級和次要責任應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來確定。

    1、因一方過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2、因雙方或兩方以上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的影響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均無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當事人均不承擔責任。

    4、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擔責任。

    5、機動車、非機動車或者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當事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6、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員或者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員已採取必要措施處理的,機動車當事人的責任應當按一定比例減輕。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1、在涉及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的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當事人應承擔主要責任,另一方應對違反交通事故當事人規章制度承擔主要責任,另一方當事人應對違反交通事故當事人規章制度承擔主要責任。

    2、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有條件不報或者及時報案,不能查明事故基本事實的,機動車當事人承擔主要責任,非機動車當事人承擔主要責任, 行人應當承擔次要責任。

    3、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在交通事故發生後未立即停車,未保護現場,無法查明事故基本事實的,機動車涉事人應當承擔主要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二款 當事人故意毀壞、偽造現場或者毀壞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也就是說,承擔全部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二款 非機動車駕駛員或者行人故意與機動車碰撞造成損害的,機動車不承擔賠償責任。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交通事故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的劃分,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的行為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進行劃分。 因一方過錯造成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兩方或者兩方以上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任何一方均無過錯,任何一方均不承擔責任。 如果一方故意行為,另一方不承擔責任。

    交通事故是指因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在內的道路上的過失或事故造成的人身或財產損失事件。 但是,並非所有車輛的人身或財產損失都可以稱為交通事故,必須發生在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和允許社會機動車輛通過的場所,儘管這些場所屬於本單位的管轄範圍,例如廣場、公共停車場和其他用於公共運輸的場所。

    法律依據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對交通事故現場的調查、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檢查鑑定結論,及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證明,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 交通事故認定檔案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當事人的案由和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道路交通事故因一方當事人過錯造成的,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雙方或者兩方以上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應當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的影響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均無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任何一方均不承擔責任。 如果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另一方不承擔責任。

    第五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查驗報告和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天內通知當事人領取被扣留的事故車輛。

    因扣留車輛而發生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代收,當事人產生的停車費應當限期承擔。

    當事人在公告30日後仍未領取棗褲的,公告後三個月內仍未領取的,對被扣押的車輛依法處理。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如何劃分交通事故的主責和次責任? 只是想知道。 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是吉祥的,各承擔多少賠償責任。 一般來說,主要責任賠償是70%。 30%用於次要責任。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這主要取決於交通運動中是否存在違規行為。 誰在這次事故中造成了很大的錯誤率。 有過錯的一方是主要責任,反之亦然。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1、涉及機動車、非仿機動車、行人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承擔主要責任,對方當事人應承擔違反交通事故當事人規章制度的主要責任,對方當事人應承擔違反交通事故當事人規章制度的主要責任。 2、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有條件不報或者及時報案,不能查明事故基本事實的,機動車當事人承擔主要責任,非機動車當事人承擔主要責任, 行人應當承擔次要責任。3、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在交通事故發生後未立即停車,未保護現場,不能查明事故基本事實的,機動車當事人應當承擔主要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二條第二款 當事人故意毀壞、偽造現場或者毀壞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也就是說,承擔全部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二款 交通事故損失因非機動車駕駛員或者行人故意與機動車碰撞造成,機動車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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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回答2024-03-19

這個問題還沒回答嗎,我不放心。

我希望它有所幫助。 >>>More

13個回答2024-03-19

只有標題沒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