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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情況下,主要責任在70%左右,次要責任在30%左右。
2、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主要根據事故雙方的過錯程度確定,如果一方違反交通法規沒有過錯,是另一方的過錯導致了事故,一般由另一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3、對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滿意的,可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4、對於相關賠償事項,保險公司將在賠償限額內賠償,不足的部分由雙方按照事故責任比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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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主要由交警確定,沒有具體的劃分比例。 賠償由交警確定,然後根據事故責任的金額,由事故責任人和車輛保險公司按責任百分比進行賠償。 例如:
主規則佔60%,你佔40%,那麼保險公司會按照比例賠償你,如果一方全權負責,雙方都可以得到全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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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為30%,機動車與非機輕型機動車駕駛員和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 機動車當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承擔次要責任的,應當承擔40%的抓地力賠償責任。 2、非機動車駕駛員、行人在交通事故中負有次要責任的,應當承擔20%的賠償責任。
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的交通事故。 承擔次要責任的,應當承擔30%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交通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派出交警趕到現場,首先組織搶救傷員,並採取措施盡快恢復交通。 交警應當在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 事故車輛可以為取證目的扣留,但應妥善保管,以便核實。
對當事人的身體、精神狀況等職業檢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委託專門機構進行鑑定。 評價結論應當由評價員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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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次要責任的比例取決於以下平衡情況:
1、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發生事故,機動車在交通事故中承擔次要責任的,承擔40%的賠償責任;
2.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的交通事故。 承擔次要責任的,應當承擔30%的賠償責任。
如何處理交通事故。
1、應及時報警;
2、交通部門現場勘察;
3、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的確定;
4、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
5.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遇到前方停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的車輛時,不得擅自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不得穿插等候車輛關閉車輛。
在車道減少的路段、交叉路口或者沒有紅綠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警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或者慢行時,機動車輛應當交替通過。
第57條.
在道路上駕駛非機動車輛,應當遵守有關交通安全規定。 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行駛; 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您應該在道路的右側行駛。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損害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工損費、住院餐費補貼、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和直接財產損失。 如果造成殘疾,還有殘疾賠償金、殘疾裝置費用和精神慰藉金; 死亡時,應有死亡賠償金、家屬生活費等,各賠償專案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費用一次性結算。 >>>More
只要你沒有違反交通規則,你就不負全部責任,從你的賬戶上可以看出你沒有過錯,主要是電單車司機負責,你只需要承擔證明你沒有過錯的責任。 >>>More
一般情況下,事故發生後10日內,交通部門應當出具交通事故證明,如果需要進行檢查鑑定,則應當在結果公布後5日內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證明。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