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體不可能超過光速,據我所知,愛因斯坦假設光速相對於任何參考係都不相同(這已被大量實驗證明),其中質量物體的能量為 e=mc 2,v 是物體的速度。 由此可以看出,當 v 趨向於 c 時,需要向該物體提供無限量的能量,因此不存在超過光速的物體。
然而,從理論上講,移動速度超過光速的物體會讓時間倒流,比方說,如果你坐在一艘移動速度超過光速的宇宙飛船上,你會越來越年輕。
對於具體知識,您可以檢視愛因斯坦的相對論。
不,我們正在以光速移動。
-
這是不可能的,根據狹義相對論,乙個物體的速度越大,它的質量就越大,它的質量越接近光速,它的質量就會很快增加,趨向於無窮大。
從動能方程來看,物體的質量越大,達到一定速度所需的能量就越大,當質量趨於無限時,達到光速所需的能量是無限的。
所以不可能達到光速。
-
如果原子核的速度緩慢增加,電子相對於原子核的速度會慢慢降低,當原子核的速度達到光速時,電子的速度可以說在原子核中是靜止的。 假設人能達到這樣的速度,人體中所有的原子都以這種形式運動,那麼壽命就會延長,人類的壽命也會延長,假設一萬年的時間可以縮短到1天甚至更短,如果地球上的人能達到超過這個速度, 從理論上講,人們可以看到之前發生的事情,就像電影倒帶一樣,但這種事情是不可能發生的,在地球上也不可能這樣做。運動的真相和宇宙的奧秘是深刻而難以理解的,希望大家能看完這部好的科育電影《宇宙與人》,它會給你更多的靈感,你會從中找到答案。
純手寫,不可複製)。
-
根據相對論,任何物體的速度都不會超過光速,接近光速會使物體的質量接近無窮大。 然而,事實上,在實驗中已經多次觀察到超過光速的現象,如果這些實驗是真的,那就說明相對論還有待改進。 這是乙個前沿科學的話題,目前要得出正確的結論並不容易。
-
從理論上講,回到過去,回到過去。 其實,我不知道有沒有人知道,反正我也不知道。
-
人們早就知道光速非常快,甚至推測光速是無限的。 由於光速的原因,早期的物理學家很難準確測量光速。 直到雷射的出現,物理學家才能夠相對精確地測量光速。
到 1983 年,光速被直接定義為 299792458 公尺秒。 根據愛因斯坦的相對論,這個速度是宇宙的極限速度。
那麼為什麼光速是速度的上限呢?
電子的質量非常低,只有公斤。 根據牛頓物理學中計算動能的公式:
可以計算出,乙個電子可以通過提供超過焦耳(相當於千瓦時的萬億分之一,或 256 千電子伏特)來加速到光速。 如果能量增加,電子可以加速到比光速快得多的速度。 這樣,光速就輕而易舉了。
然而,在任何粒子加速器中,即使是當今最強大的大型強子對撞機也無法將電子的速度加速到光速或更快。 此前,物理學家使用斯坦福直線加速器(SLAC)進行實驗,其中電子在加速數公尺後達到光速。 然而,經過進一步加速公里,電子的速度只比小數點多6個九,而且永遠達不到光速。
至於原因,牛頓物理學只適用於低速情況,在亞光速下,只有相對論是描述事實的理論。 從相對論中,可以推導出以下動能表示式:
可以看出,即使電子的質量和電子一樣小,當速度無限接近光速時,電子的動能也會無限大。 因此,只要有靜止質量(m0),光速就不可能達到光速,光速是永遠無法達到的極限速度。 然而,對於沒有靜態質量的物體,光速是唯一的速度。
至於光速,理論不允許。
迄今為止,已知最快的亞光速是由來自宇宙的神秘OMG粒子設定的,相當於光速,中間有15個九。99951%。雖然這個速度非常接近光速,但仍然沒有達到光速。
光速不僅是最快的,而且在所有參考係中也是一致的(光速不變原理)。 因此,物理學家將接近精確測量值的299792458公尺秒定義為光速,因此可以測量與長度相關的引數,而無需測量之前與長度相關的引數以及一公尺有多長。
最後,需要注意的是,宇宙中有乙個比光速更快的速度,那就是空間膨脹的速度。 但空間不是物質和輻射,其自身的膨脹速度是沒有限制的。
就目前而言,這是乙個未知的問題,我也查過相關資料,在宇宙中並不是乙個具有超光速運動的物體,它似乎被稱為超光速子,它會在超新星中出現**,但所謂的時間倒帶並不是真正的倒帶,而是天體的內部狀態處於類似於重播的情況, 從我們的角度來看,時間還在繼續,就像看回放片段一樣。要知道,時間也是一種能量,從四維空間的角度來看,如果乙個物體讓時間倒流,那麼它就會立刻被排除在這個宇宙之外,當然,這只是理論上的,而現在的科技水平也僅限於理論,所以如果你真的想自己去探索的話。
可能存在均勻的非圓周運動。
物體上的力垂直於速度,力的大小影響速度變化的量,即物體運動軌跡的彎曲程度。 f = mv 2 r,質量和速度是恆定的,力越大,半徑越小,軌道的彎曲(曲率)程度越大。 >>>More
這個問題應該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不同情況下的影響因素是不同的:根據伽利略的“自由落體”定律,物體下落的加速度與物體的重量或物體的質量無關。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