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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A(傑出人才)是美國移民法規定的基於就業的“第一優先”類別。 美國每年全球移民簽證配額約為40,000個移民簽證,加上特殊移民和投資移民的未使用配額,用於“第一優先”移民。
根據美國移民法,就業移民分為五類。 第一優先類別為特殊人才,第二優先類別為專業人士和特殊人才,第三優先類別為專業、技術工人和非技術工人,第四優先類別為特殊移民,第五優先類別為創造就業投資移民。 “非凡能力的外星人”(EB-1A:
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屬於美國移民法規定的“第一優先”EB1類就業移民(EB1細分為EB1-A傑出人才、EB1-B傑出教授、研究人員和EB1-C跨國公司經理)。那麼誰是表現最好的人呢? 傑出人才橫跨五個類別的廣泛行業:科學、藝術、教育、體育和商業。
根據移民法,符合超能力標準的外國人可以直接申請移民,無需申請勞工證即可獲得綠卡,這也是他們最大的優勢:申請流程省去了申請勞工證的需要,大大縮短了整個移民申請時間。 此外,這類就業移民不必等待簽證配額,可以在相對較短的時間內獲得美國的合法永久居留身份。
因此,對於許多研究人員、醫生和其他工程技術人員來說,EB-1非凡能力外國人可以說是獲得美國綠卡的“快車”。 目前,優異的處理週期很快,歡迎關注微博移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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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美國移民法,EB-1A傑出人才是以就業為基礎的第一優先類別。 表彰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領域具有突出能力的優秀外國人才。 根據聯邦移民法,在申請具有特殊能力的EB-1A外國人時,不需要有特定的雇主,並且對英語水平、教育和年齡沒有限制。
在美國,具有非凡能力的EB-1A外國人分為兩類:
一是獲得過一項或多項國際知名重大獎項; 第二十項至少滿足十項標準中的三項:
他贏得了國家或其他大陸或國際排名或獎項。
申請人是某些重要協會的成員。
有關於他們在專業**、主要行業**或其他主流**中工作的報道。
擔任相同或相關專業領域其他人工作的評委。
為專業領域做出重大和原創性的貢獻。
在專業期刊、主要行業或主流上發表學術文章**。
受益人的作品已被展出或展出。
在某些信譽良好的組織和機構中發揮領導或關鍵作用。
擁有超過同齡人的高收入或報酬。
藝術展取得了商業上的成功。
那麼,誰適合申請美國異才EB-1A異化呢? 普遍認為,以下五個領域的申請人可以申請。
藝術]主要包括畫家、舞蹈家、歌手、影視導演等。
科學技術]主要包括科學家、院士、發明家、高階程式設計師、計算機專家等。
主要有優秀的企業家、上市公司高管、營銷大師、金融投資專家。
教育]主要包括教育工作者、大學教授、各學科專業教師、教育理論家等。
體育]主要包括運動員、教練員、武術家、裁判員等。
現階段,EB-1A傑出人才在美國的申請並不侷限於以上五類,各行各業都可以申請,只要滿足以上十大標準中的三項,我已經幫助84個領域的申請人成功獲得了美國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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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A是一種首選的就業移民型別,也是美國流行的移民型別美國綠卡的含金量很高不需要美國雇主擔保,也不需要勞工證,從而減少了申請流程,節省了申請費; 快速審批,申請人可以選擇進行加急處理,即要求USCIS在15個工作日內對其申請做出決定; 有足夠的移民配額,無需等待優先日期全家都能一步到位拿到永久綠卡沒有經過臨時綠卡階段; 申請人的配偶和21歲以下的子女可以與申請人一起移民以獲得永久綠卡。
對於有海外留學需求的家庭,家長提前為全家申請綠卡,讓孩子持綠卡去美國上學,享受更高層次的教育資源。 孩子拿著綠卡可以享受免費優質的公立教育,被美國名牌大學錄取的概率比國際學生高出數倍甚至幾十倍,可以優先選擇優勢專業; 畢業後沒有工作簽證限制,實習求職更受美國雇主青睞。
EB-1A申請流程的另乙個亮點是”不拘一格的人才減少EB-1A移民不是以職業為依據,而是以“個人能力”為依據,主要要求移民申請人與同齡人相比具有獨特的專業能力。 除少數國際獎項獲得者外,其他大部分申請人只要滿足3個以上的人才條件,並允許移民官通過申請材料認可其人才屬性,就可以獲得EB-1A移民的批准,為各行各業有技能的人移民美國提供快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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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美國EB-1A超能力移民,為申請人節省了不少作弊的錢,大大減輕了資產負擔和風險,有“天賦”可以省下“財富”! 更何況,美國渴求人才,人才移民審批綠色,速度非常快,也不是高不可攀!
在實際應用中,那些一次性獲得重大國際成就、獎項或重大發明創造的人才,如諾貝爾獎獲得者、奧運金銀銅獎得主、奧斯卡獎得主等,都是最終的人才,毫無疑問是受到美國強烈歡迎的EB-1A人才。
但畢竟這樣的人才是個特例,數以萬計的美國人才移民名額,都是給有本事的人。 我們稱這種申請人為多方證書。 EB-1A要求申請人獲得國際或國家獎項,或滿足以下三個標準:USCIS獎項、協會會員資格、報告、擔任審稿人、原創貢獻、學術文章、展覽、領導力、高薪和商業成功。
只要您符合條件並提供足夠的資訊來證明您足夠優秀,在行業中獨樹一幟,就可以申請EB-1A。亨利移民提醒申請人,他們不必擁有某個國際獎項、世界知名或高科技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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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A是美國移民法下的移民途徑,專門針對在藝術、科學、教育、商業和體育方面具有非凡能力的外國人。 EB-1A不是職業標準,而是基於“個人能力”的移民申請,要求移民申請人與同齡人相比具有特別出色的專業能力。 該證據應包括一項重大成就(即國際公認的獎項)或以下至少三項指定標準:
1.在他的領域,他贏得了行業、國家(或國際)獎項;
2.**報告了我的工作和成就;
3.是該領域專業協會或專業協會或行業協會的成員;
4.擔任審稿人,對同一領域其他人的工作、專案和作品進行評審;
5.在其領域做出原創性貢獻(例如,專利、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等);
6.在國內外期刊、期刊或者所屬行業其他主要期刊上發表的學術文章或著作,如學術文章、書籍等;
7.表演藝術,包括地區或國家(國際)表演、展覽、藝術展覽或其他公開展示活動;
8.在主要專業團體或團體中擔任重要職務;
9.在相關領域,申請人的工資、報酬或待遇高於從業人員的平均工資;
10.在表演或藝術方面取得商業成功(例如,拍賣收入、孝心襯衫或票房收入);
11.行業領域優秀企業股東魯虹,年營業額5億元以上;
EB-1A可以算是可以比較快拿到美國綠卡的簽證移民類別之一,不需要美國雇主的支援,完全不受雇主的約束,沒有年齡限制,不需要高學歷,不需要語言能力等,平均10天就能獲批。 乙個人申請,全家人都會獲得永久綠卡。
美國公司的年度審查是管理公司的第乙個部門,需要在公司註冊和運營後對公司進行年度審查。 美國公司的年檢對於本土公司來說相對簡單,但只需要對公司的經營狀況進行審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