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建設專案可以分配土地?

發布 社會 2024-03-05
1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繳納土地補償金、安置補償金等費用後,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將土地移交土地使用的行為, 或者國家將土地免費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

    根據規定,下列建設專案經批准後,可以採用劃撥方式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一)國家機關使用的土地。國家機關是指國家權力機關,即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 國家行政機關,即各級人員**及其下屬工作或職能部門; 國家審判機關,即各級人民法院; 國家檢察機關,即各級人民檢察院; 國家的軍事機關,即國家軍隊的機關。 上述機關使用的土地屬於國家機關使用的土地。

    2)軍事用地。指用於軍事設施的土地,包括軍事指揮機關、地面和地下指揮工程、作戰工程; 軍用機場、港口、碼頭、軍營、訓練場、試驗場; 軍事洞穴和倉庫; 軍事通訊、偵察、導航、觀測站以及測量和導航標誌; 軍用公路、鐵路專用線、軍用通訊線路等輸電、油氣管道; 其他軍事設施的土地。

    3)城市基礎設施用地。是指用於城市供水、排水、汙水處理、供電、通訊、燃氣、供熱、道路、橋梁涵洞、城市公共運輸、園林綠化、環境衛生、消防、路標、路燈等設施的用地。

    4)公益用地。是指各類學校、醫院、體育場館、圖書館、文化中心、幼兒園、托兒所、養老院、防疫站等文化、體育、衛生、教育、公益事業用地。

    5)能源、交通、水利等國家支援專案用地。指**投資、**與地方聯合投資,以及國家採取的各項優惠政策扶持的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等能源專案; 鐵路、公路、港口、機場等交通專案; 水庫水電、防洪、河道治理等水利工程用地。

    6)其他專案用地。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其他專案的土地可以通過分配方式提供。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經批准後,以下建設專案可採用分配方式提供:

    (一)國家機關使用的土地。

    2)軍事用地。

    3)城市基礎設施用地。

    4)公益用地。

    5)能源、交通、水利等國家支援專案用地。

    (六)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劃撥的其他專案用地。除上述專案外,其他型別建設專案用地,應當以轉讓、租賃、出資、持股等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通過分配可以獲得什麼樣的土地?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經縣級以上人民批准,依法可以取得下列建設用地:1、國家機關用地和軍用地; 2、城市基礎設施和公益用地; 3.國家支援用於能源、交通、水利和其他基礎設施的土地;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土地用途。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通過分配可以獲得什麼樣的土地?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根據國土資源部令第9號《劃撥土地目錄》的補充指示,不能通過劃撥提供以下土地利用模式:

    (一)黨政機關、人民團體用於營利性生活、服務以及各類培訓中心、綜合服務中心等配套設施的辦公用地;

    2、軍用地內各類營利性訓練、服務中心、賓館、綜合服務設施用地;

    3.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性事業用地中的各種營利性設施用地,對外經營、服務、收費等,應當實行有償提供;

    (四)用於營利性銷售的墓地用地,應當以有償方式提供;

    五、國家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以營利為目的的重點專案用地,實行有償提供。

    6. 其他情形。

    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下列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確有需要的,可以由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劃撥

    (一)國家機關使用的土地和軍事用地;

    2、城市基礎設施和公益用地;

    (三)能源、交通、水利等國家支援專案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土地用途。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權證書經主管部門登記核實後,由同級人民出具。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下列建設專案經批准後,可以由國有提供:(一)國家機關用地; 2)軍事用地。3)城市基礎設施用地。4)公益用地。5)能源、交通、水利等國家支援專案用地。(六)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劃撥的其他專案用地。除上述專案外,用於其他型別建設專案的土地,應當在春季以轉讓、租賃、出資或並股的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繳納土地補償、安置補貼等費用後,經縣級以上人民批准,土地使用者繳納土地補償費後,將土地交付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依法繳納安置補貼等費用,或者國家已將土地交付土地使用者免費使用。

    土地是大氣、土壤和基礎地質、水文、植物和動物,包括地球某一特定區域及以上的表面,以及過去和現在人類在該地區活動的結果,以及對人類利用土地的重要影響。

    中國地理學家普遍認為,土地是自然地理學的乙個綜合概念。 人們認為,土地“是地球表面某一區域的自然複合體,包括地質、地貌、氣候、水文、土壤、植被和其他自然要素”。

    土地的定義。

    狹義的土地僅指土地部分。 更具代表性的是土地規劃和自然地理學家的觀點。 根據土地規劃者的說法,“土地是指地球的陸地表面。

    它是自然歷史的產物,是一種自然複雜的......由土壤、植被、地表水、地表岩石和地下水等許多元素組成自然地理學家認為,“陸地是由地理環境(主要是陸地環境)中各種相互關聯的自然地理成分組成的,包括人類活動的自然區域複合體。 ”

  9.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下列建設專案經批准後,可以採用劃撥方式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國家機關使用的土地; 軍事用地; 城市基礎設施用地; 公益用地; 國家支援用於能源、交通、水利等專案的土地; 法律法規規定,土地可以分配給其他專案。 除上述專案外,其他型別建設專案用地,應當以轉讓、租賃、出資、持股等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分配土地需要支付的費用是:印花稅; 3%或5%的契稅; 5%的銷售稅; 7%的城市建設稅和3%的教育附加費; 土地轉讓費; 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費; 土地登記和發放的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54條.

    建設單位對國有土地的使用,應當採取轉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

    但是,經縣級以上人民批准,可以依法通過劃撥方式取得下列建設用地:

    1)國家破壞用於國內機構和軍事用地的土地;

    2、城市基礎設施和公益用地;

    (三)國家擁有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土地用途。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可以通過分配方式獲得哪些型別的建設用地?

    你好親愛的<>

    我們很樂意回答您的<>

    經批准後,可以通過劃撥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包括以下內容: 1、國有土地劃撥建設用地:指國家和集體依法向建設單位依法提供的土地。

    2、城市集體土地分配和建設用地:指**部門依法劃撥給建設單位建設的城鎮集體擁有的土地。 3、農村集體用地建設用地分配:

    是指農村集體擁有的土地,由**部門依法劃撥給建設單位進行建設。 4、國有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指**部門依法將國有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並劃撥給建設單位進行建設。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四種建設用地分配方式均須經第一部門批准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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