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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收養手續由當地民政部門辦理,例如,如果你是XX省XX市XX縣,那就去XX縣民政廳諮詢。 在這個過程中,估計民政局會要求你們兄弟姐妹提供生活條件證明(一般說明你和哥哥的血緣關係,哥哥的未婚情況等),以及需要向民政部門提供哪些材料,所以你們兄弟姐妹一定要親自到民政部門仔細詢問。
最後一條建議:你的孩子知道你的兄弟姐妹在計畫什麼嗎? 如果是這樣,他的態度是什麼?
你願意嗎? 之所以這樣加,是因為在踩孩子的過程中,不要讓孩子誤會你拋棄了他,這很重要,否則孩子的性格形成將來會有陰影。 另外,孩子和他的叔叔(你的兄弟)親近嗎?
總而言之,讓孩子在這個過程中感受到大家都愛他。 因為孩子還小,估計還是看不懂大實理,所以一定要付出一些努力和耐心。
至於收養費用,似乎沒有大問題,民政部門會及時收取一定的程式費,也會很低,可以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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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手續要改,孩子的阿姨要到孩子戶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孩子的收養手續! 原因是你哥哥養不起這個孩子,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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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當地的民政部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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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當事人需要向當地民政部門申請收養手續,取得收養證明,才能合法收養。
只有在取得收養證的基礎上,孩子才能辦理戶口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
第4條. 收養關係當事人應當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辦理建立收養關係的登記手續。
夫妻共同收養子女的,應當共同向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一方因故不能親自前往的,應當書面委託另一方辦理登記手續,委託委託書由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認證或者公證。
第5條. 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收養申請書及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一)收養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二)收養人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收養人婚姻狀況證明、有無子女、撫養教育能力證明;
(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體檢證明,無醫學上被認為不適合收養兒童的醫療狀況。
找不到被遺棄嬰幼兒親生父母的,應當提交收養人慣常居住地計畫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出生狀況證明; 無法找到非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棄嬰、兒童的,收養人還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一)收養人慣常居住地計畫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無子女證明;
(二)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遺棄嬰幼兒報案證明。
收養繼子女的,只能提交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親生父親或母親的婚姻證明。
第6條. 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一)寄送收養人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組織為監護人的,應當提交負責人的身份證件);
(二)收養法規定,放棄收養時,應當徵得其他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的同意,並提出其他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的書面意見。
第7條. 收養登記機關收到收養登記申請書及有關材料後,應當自次日起30日內進行審查。 對符合收養法規定條件的,當事人應當登記收養,並頒發收養登記證書,自登記之日起建立收養關係; 不符合收養法規定的條件的,不予登記,並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找不到被遺棄嬰幼兒親生父母的,收養登記機關應當在登記前公告尋找親生父母; 棄嬰、棄嬰的親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未認領的,視為遺棄嬰童,其親生父母找不到的。 公告期不計入註冊期。
第8條. 收養關係成立後,需要為被收養人辦理戶籍或搬遷手續的,收養人應持收養登記證明到戶籍機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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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孩子傳給姐姐在法律上應稱為將孩子送交收養和姐姐送交收養的行為。 收養兒童,必須符合收養條件,在民政部門登記,並申請收養證書。 未經許可收養是非法收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百零五條 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民政部門登記。 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收養未成年人找不到親生父母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收養關係當事人願意簽署收養協議的,可以以肢體模仿姿勢簽署收養協議。 收養關係各方或者一方當事人要求對收養進行公證的,應當完成收養公證。
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考核。 第一百一百零六條 收養關係成立後,公安機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被收養人辦理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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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收養兒童所需程式: 1.收養雙方均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2、在縣級以上人民**民政部門登記; 3.縣級以上人民**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考核; 4、繼承後,依法辦理戶口。
繼子女需要陪伴嫉妒的手繼續:1、收養方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2、在縣級以上人民**民政部門登記; 3.縣級以上人民**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考核; 4、承租人繼承後,應當依法辦理戶籍登記。
你好,彭律師,我姐姐有自己的孩子,但他的精神狀況並不理想,也就是說,他的智力只有六歲。 然後是簡,也就是說,我想在荒野中生乙個孩子。
父母雙方應該準備什麼材料?
是的,我後悔了。
如果孩子被收養,收養人打算收集年長孩子必須提供的材料。 (1)收養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影印戶籍位址,如子女已出生,須重印、重印); (2)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三)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出具的收養人婚姻狀況、無子女、撫養教育能力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四)收養人慣常居住地地區計生部門出具的收養人出生子女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5)未患醫學上認為不適合收養的疾病的兒童出具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的原件和影印件。 (所有影印本均應以A4紙為準。
您可以提供以下材料進行申請,您可以前往就近的婚姻收養登記管理中心辦理。
哦,那麼這是收養的材料,但是收養的材料呢?
好吧,說白了,我姐姐想生乙個我的孩子。
收養人需提供的手續為:(1)收養人家庭基礎賬戶和居民早豐身份證(如以監護人身份組織大便衫的,應提交負責人身份證件); (二)提交其他有義務支援其同意收養的人員的書面意見; 社會福利機構收養的,應當提交遺棄嬰、兒童進入社會福利機構的原始記錄、公安機關出具的遺棄嬰兒童收集報告證明、孤兒親生父母死亡證明、死亡宣告書。 監護人是被收養人的,應當提交實際監護責任證明書和孤兒父母死亡證明書或者宣告死亡證明書。
或者證明被收養人的親生父母缺乏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對收養人有嚴重危害。
對不起,彭先生,我不明白第二點。 <>
第2條規定,負有撫養子女義務的人必須出具書面意見。 例如,孩子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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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轉讓給子女的財產是以出售方式轉讓的,並且財產所有權證明是以子女的名義轉讓的,則房屋的財產權轉讓,是子女合法擁有的財產,父母不能收回房屋的財產權。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