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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反對父母生第二個孩子是自私的。
1.大多數人會認為,反對父母生二胎,是因為孩子自私,想獨主父母的愛和照顧。 這是從旁觀者的角度來看的。
不過清朝官員很難斷絕家事,有很多父母生二胎,因為家裡長輩重男輕女,想要乙個兒子,而長輩很重男輕女,所以如果生二胎的話。 我想這個女兒不僅會失去父母的愛,也會失去被家人養育的好機會。
2.有些家庭條件不好,自己養孩子很困難,還得生二胎。 二胎以後會成為第乙個孩子結婚生子的負擔,那麼為什麼反對第乙個孩子是自私的呢?
相反,我認為想要第二個孩子的父母在這裡更自私。
3.有的父母已經很老了,第乙個孩子已經上大學了,孩子考慮到父母年紀大了,生孩子有危險,也擔心父母身體不好,孩子反對生二胎。
從父母的角度來看:
1.如果老二是陪著老二,出於愛心,和老闆好好溝通,相信老二是不會反對的。
2.如果想生二胎,建議第乙個孩子相差3年左右,這樣兩個孩子才能一起長大。 老大被送進了幼兒園,老二剛出生,精力充沛。
3.有必要考慮自己的經濟狀況,如果生二胎讓生活變得困難,導致家庭衝突,也不會超過損失。
綜上所述:我不認為生孩子反對父母是自私的。 作為父母,您可能希望了解您的孩子在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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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父母生二胎的人大多是未成年人,這不是自私,是出於自我保護的需要,是動物的本能。
在自然界中,適者生存,叢林法則,是生存的基本法則,為了生存,新生個體必須爭奪更多的食物,會排斥同種,甚至消滅同種競爭者,經過數千萬年的進化,已經存在於每乙個個體的基因中, 人類也不例外。
為了讓自己過上更好的生活,孩子會有排他性,反對父母生二胎。 但是,一旦孩子了解了情況,他一般不會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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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防止父母要第二件寶物,大寶用各種方式讓父母寫了一封保證書,“就算有第二件寶物,也要最愛大寶”,哭著威脅父母自殺,希望父母不要要。 第二個孩子。 很多家長都感到困惑:
大寶為何反對? 難道是因為大寶太自私,不想讓別人分享這份愛嗎?
1歲、6個月至3歲的兒童正處於自我意識的敏感期。 孩子們開始意識到“我”與外部世界之間的區別。 在這個階段,所有的孩子都被“我”支配,處於容易自私的心理階段。
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他們的自我意識逐漸增強,他們的心理發展也處於不同的階段。 在心理發展的不同階段,兒童有不同的心理特徵。 大寶不想讓父母擁有兩件寶物。
父母需要具體的問題。 分析一下,我們不能簡單地認為大寶是自私的。
在二孩政策開放之前,很多人都是獨生子女,獨生子女獨自長大,非常孤獨,而且因為孤身一人,很容易養成“以自我為中心”的性格。 此外,獨生子女家庭的風險太高。 孩子一旦發生意外,會給家庭帶來很大的傷害。
因此,父母和孩子有必要生第二個孩子。 雖然父母多年後才能生二胎,但一般來說,二胎的最佳年齡是2-3歲,因為年齡差越大,大寶的自我意識越強,接受二寶就越難。 所以,如果父母想要二胎,可以在大寶的自我意識不太強的時候生二胎,這是緩解二胎矛盾的最簡單方法。
父母在準備生二胎的時候,一定要把大寶的思想工作做好,讓大寶有“我要有弟弟妹妹”的印象。 你必須給你的孩子心理上的期望,並告訴他們你將成為乙個哥哥。 還是姐姐,她應該在大寶準備懷孕的時候,為她做這樣的思想工作。
寶寶出生後,也可以帶著大寶去醫院看望弟弟妹妹,為大寶做思想工作。 雖然他做了很多工作,也有一定的心理期望,但大寶要下意識地完全接受二寶還是有點困難的。 孩子長大後,仍然會有摩擦和競爭。
因此,家長需要繼續努力,引導兩個孩子之間關係的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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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父母生二胎是自私的。 生二胎是父母的權利,但如果父母收入不高,身體不好,年紀也不小,各方面的資源都非常有限,提醒他們作為對孩子的友善提醒,也不是沒有可能。 出於家庭財產被分割和父母的愛被分割的狹隘思想而反對第二個孩子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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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不讓父母再要兩件寶物,大寶用各種方式讓父母寫了一封保證書,“就算有兩件寶物,也應該最愛大寶”,威脅父母哭著自殺,希望父母不要生二胎。 不少家長質疑:大寶為何如此反對?
難道是因為大寶太自私,不想讓別人分享這份愛嗎?
1 至 6 個月和 3 歲的兒童自我敏感。 孩子們開始意識到“我”與外部世界之間的區別。 在這個階段,孩子被“我”支配,處於容易自私的心理階段。
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他們的自我意識逐漸增強,他們的心理發展也處於不同的階段。 在心理發展的不同階段,兒童有不同的心理特徵。 大寶不想讓父母擁有兩件寶物。
家長要分析具體問題,不要簡單地認為大寶是自私的。
在二孩政策出台之前,很多人都是獨生子女。 獨生子獨自長大,非常孤獨。 此外,由於他是乙個孤獨的人,他很容易養成“以自我為中心”的性格。
此外,獨生子女家庭的風險太高。 孩子一旦發生意外,會給家庭帶來很大的傷害。 因此,父母和孩子有必要生第二個孩子。
雖然父母每隔幾年生二胎是可以的,但一般來說,最好是兩三年生二胎,因為年紀越大,自我意識越強的大寶,就越難接受二寶。 所以,如果父母想要二胎,可以在大寶的自我意識不是很強的時候生二胎,這是緩解兩個孩子之間矛盾的最簡單方法。
當父母準備生二胎時,一定要做好大寶的思想工作,讓大寶有“我要兄妹”的印象。 你要給孩子乙個心理上的期待,告訴孩子你要當哥哥姐姐了,在準備懷孕的時候,為大寶做這樣的腦力勞動。 孩子出生後,也可以帶大寶去醫院看望兄弟姐妹,為大寶做思想工作。
雖然已經做了很多工作,也有一些心理上的期待,但對於大寶來說,要下意識地完全接受二寶還是有點困難的。 隨著孩子的成長,仍然會有摩擦和競爭。 因此,父母需要繼續努力引導和修復兩個孩子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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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父母生二胎當然是自私的,你以為父母生了二胎後,不管是小弟弟還是小妹妹,你在他們心裡都沒有立足之地,其實不是這樣 父母也讓你減輕一點負擔,給你找個伴侶, 你小時候覺得自己懵懂,長大後應該知道,父母對你好,不管是弟弟還是小妹妹,只有父母決定生二胎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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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個月至3歲的孩子屬於自我意識的敏感期,孩子開始意識到“我”與外界的區別,這個階段的孩子一切都傾向於“我”,處於容易自私的心理階段。 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他們的自我意識逐漸增強,他們的心理發展也處於不同的階段。 兒童在心理發展的不同階段有不同的心理特徵。
大寶不想讓父母有大寶。
在二孩政策開放之前,很多人都是獨生子女。 獨生子獨自長大,感到孤獨。 此外,由於他們是孤獨的,他們很容易發展出“以自我為中心”的人格。
此外,獨生子女家庭的風險太高。 孩子一旦發生意外,會給家庭帶來很大的傷害。 因此,父母和孩子都需要生第二個孩子。
雖然父母無論相隔多少歲都可以生二胎,但一般來說,2-3歲是兩個孩子的最佳年齡,因為年齡差距越大,你對大寶越敏感,就越難接受大寶。 所以,如果父母想要二胎,可以在大寶不是很清醒的時候生二胎,這是緩解兩個孩子之間矛盾的最簡單方法。
當父母準備生二胎時,一定要把大寶的思想工作做好,讓大寶有“我要有弟弟妹妹”的印象。 你要給孩子乙個心理上的期待,告訴孩子你會是兄妹,在準備懷孕的時候,為大寶做這樣的心理工作。 孩子出生後,也可以帶大寶去醫院看望弟弟妹妹,為大寶做思想工作。
雖然已經做了很多工作,也設定了一定的心理預期,但大寶要想在潛意識裡完全接受二寶還是有點困難的。 隨著孩子的成長,摩擦和爭吵會不斷,所以父母應該繼續引導和修復兩個孩子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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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父母生二胎,他們大多是未成年的孩子,他們不是自私的理由,而是一種自我保護的意識,孩子想要生存,他必須有本能的意義,為了保證自己的生活需要,他不願意有孩子和他分享,所以,這不是自私, 如果孩子長大了,他不會反對父母生二胎,因為他懂事,明白其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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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自私,而是自我保護。 如果我有10個餃子,我不介意和你分享,但我只有乙個,你為什麼說我不懂事,不給你吃的? 這樣的事情太多了,你是老闆,想放過你的姐姐和弟弟。
不就是個玩具嗎,你先給妹妹玩。 現在的社會發展水平太快了,無論是物質方面還是精神方面都不能拋在後面,各個方面的壓力不僅是大人要生孩子,父母幫不了孩子也沒關係,但總要有陪伴,總要有物質和精神方面在路上, 這時候父母不和孩子溝通要有兄弟姐妹,會讓孩子思考,而孩子在覺得自己不能生孩子的時候就不能輔導。我們不是自私的,相信很多兄弟姐妹,如果父母在生完二胎後能這樣做,我們對二胎的排斥就會緩解很多。
歸根結底,你還是沒有安全感,你的父母不應該對你有那種真正的愛,或者太溺愛你,讓他想要二胎,你會覺得你的父母會更疏遠,或者以後愛情會平分,所以你會反對。 如果你的父母處理好他們的情緒,你也會很高興你有弟弟或妹妹,你也會有作為姐姐或哥哥的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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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父母生第二個孩子並不一定是自私的。
假設這是乙個十幾歲的孩子。 反對父母生第二個孩子可能是出於擔心和恐懼。 害怕你的愛會被分享。
想要得到父母無條件的愛,這些孩子是自然而然的正當需求,畢竟是孩子,說這樣自私可能有點嚴重。
例如,二三十歲的成年子女反對父母生第二個孩子。 這主要是由於對養育第二個孩子的擔憂。 這是乙個非常現實的問題。
不能說是孩子的問題。 另一方面,可以說父母是任性和自私的。 侄女們都成年了,父母都快五十多歲了。
如果再要生乙個孩子,你有沒有精力撫養你的第二個孩子,幫助他,看著他以後成家?!
因此,是否要生二胎都應該謹慎謹慎。 生孩子好,養難! 一切都要立足現實,不要隨意給孩子貼上“自私”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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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國家鼓勵一對夫婦生兩個孩子。 如果你反對你的父母生第二個孩子,你可以和你的父母協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第十八條 國家鼓勵一對夫婦生育兩個孩子。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的,可以安排安排另乙個孩子的出生。 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制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畫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制定。
夫妻登記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生育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當事人受益的原則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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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合適,買不起。 現在養育乙個孩子的額外成本太高了,壓力也夠大,再把工資掰成幾片花瓣,實在是忍無可忍了! 再說了,孩子受教育程度高,是前二,不然生幾個孩子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