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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一年度,要處置的財產損失的“利潤”調整和“溢位”不是同乙個詞。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發現利潤(預先批准):
借款:固定資產。
貸方:上年度損益調整。
加工利潤(審批後):
借方:上一年度的損益調整。
抵免額:應納稅額 – 應付所得稅。
盈餘儲備。 利潤分配 – 未分配的利潤。
根據《小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
發現利潤(預先批准):
借款:固定資產。
貸方:財產損失和待處理的超額 - 待處理的固定資產的損失和超額。
加工利潤(審批後):
借款:待處置財產的損失和超出部分 - 待處置的固定資產的損失和超出部分。
貸方:營業外收入。
注意]當標題沒有具體說明使用哪些規定時,我們一般使用《企業會計準則》來做會計處理。
示例]經批准辦理物業盤點中的一台賬外裝置,預估原價8000元,新品百分之七十。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發現利潤(預先批准):
借款:固定資產。
貸方:上年度損益調整。
加工利潤(審批後):
借方:上一年度的損益調整。
抵免額:應納稅額 – 應付所得稅。
盈餘儲備。 利潤分配 – 未分配的利潤。
根據《小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
發現利潤(預先批准):
借款:固定資產。
貸方:財產損失和待處理的超額 - 待處理的固定資產的損失和超額。
累計折舊。 加工利潤(審批後):
借款:待處置財產的損失和超出部分 - 待處置的固定資產的損失和超出部分。
貸方:營業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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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存貨或手頭現金有盈餘,則為待處置財產的損益。 固定資產損益是對前年度損益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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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會計準則的規定,應計入往年損益調整賬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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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及其適用指南的有關規定,固定資產的存貨利潤應當在“上年度損益調整”會計中作為上期錯誤入賬,而原來作為當期損益記入當期損益。
新準則之所以放寬對固定資產利潤作為前期錯誤會計處理的依據,是因為企業無法控制的因素導致固定資產利潤的可能性極小甚至不可能,企業固定資產利潤必然是企業上一會計期間的少計或漏報造成的, 並應作為會計錯誤予以糾正,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利潤人為調整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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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資產出現赤字。
根據固定資產存貨損失明細表確認的價值,將存貨損失的固定資產淨值記入“財產損失和待處理盈餘”賬戶,折舊賬戶記入“累計折舊”賬戶,將固定資產原值記入“固定資產”貸方。
資產計提減值準備,記入“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記入“待處理財產損失和超額部分,擬處置固定資產損失和超額部分”。 審核後,該賬戶餘額將轉入“營業外費用”。
借款:待處置財產的損失和超出部分 - 待處置的固定資產的損失和超出部分。
借款:累計折舊。
借款: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信用:固定資產。
貸方:營業外費用。
借款:營業外費用。
貸方:財產損失和待處理的超額 - 待處理的固定資產的損失和超額。
2、有利潤的固定資產。
根據固定資產損益表,將相同或類似固定資產的市場**餘額減去資產根據專案資產新穎性估計價值損失的餘額記入貸方。經批准後,轉入營業外收入。
借款:固定資產。
貸方:上年度損益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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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及其適用指南的有關規定,固定資產的存貨利潤應當在“上年度損益調整”會計中作為上期錯誤入賬,而原來作為當期損益記入當期損益。
新準則之所以將固定資產存貨利潤視為前期錯誤,是因為由於企業無法控制的因素導致固定資產利潤的可能性極小甚至不可能,企業固定資產利潤必然是企業上一會計期間的少報或漏報造成的, 並應作為會計錯誤予以糾正,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利潤人為調整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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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現行會計法,應為財產損失和超額部分進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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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固定資產的金額比較大。
一般來說,資產只會因各種原因(如責任人、自然災害等)而丟失或損壞,偶爾也會因計量誤差而丟失或損壞。 然而,奇怪的是,如此大量的固定資產,而且通常規模很大,可以盈利。 因此,發生這種情況一定是前一年的乙個錯誤。
因此,該準則規定將其納入“上年度損益調整”。
至於存貨損失,這是可能的,就像其他資產的存貨損失一樣。
在《企業會計準則說明》第74-75頁中,與固定資產有關的修理費等後續費用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根據不同情況發生時,應當計入當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 一般情況下,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後,由於固定資產的磨損和各構件的耐久性不同,可能導致固定資產區域性損壞,為了維持固定資產的正常執行和使用,充分發揮其使用效率, 企業將對固定資產進行必要的維護。固定資產的日常維修費用和大修費用等費用只能保證固定資產的正常工作狀態,一般不會產生未來的經濟效益。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