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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必須是正當的辯護。
對侵權人造成某種損害的行為,是對公共利益、個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權利或其他權利的持續非法侵犯。 構成正當防衛需要兩個要素,即侵略要素和防衛要素。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合法自衛行為不負刑事責任。 過度自衛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應當酌情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因為B先召集別人對A進行**,所以A是對方**的辯護,而且是多對一的人,要想阻止**,就只能用**,所以它有並且符合正當防衛的要求。 這不是過度的辯護,即使二人死亡,也不應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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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這是過度防禦,因為A在經常被B欺負的過程中已經到了非常脆弱的地步,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無法忍受。
如果B沒有帶一群人,相信就不會發生悲劇,也正是因為B帶了一群人,A才想起上一次(或者前幾次)被一群人毆打,心中痛苦的陰影讓他在砍人時產生了恐懼的錯覺(也就是 所謂的神經症)。因此,我不認為A的做法是過多的辯護,而是在存在心理問題的前提下進行合法的辯護。 從法律上講,他應該被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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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本身有兩層含義,一是防禦,二是反擊。 因此,行為本質的目的無法確定,也應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和損害的後果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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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過度防禦。
你說的是砍殺,即使它不會傷害其他人。
但 A 的行為可能會威脅到其他人。
按照你說的,A的行為不會受到嚴厲的懲罰。
但它應該得到 bgold 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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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砍了也沒關係,只要不殺他們,不然應該是故意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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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有具體說明你的同學A在什麼情況下砍了B,而是要看B同學帶人毆打你A同學的情況,以及A同學是否有必要用刀來防衛當時發生的事情,如果B當時對A造成的傷害或危險不允許A用刀砍B來保護自己, 則 A 將構成過度防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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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合理辯護並不重要
如果不確定,可以去律師事務所問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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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部,切好,應該切!! 切斷他的腿筋,不要殺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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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足以拍攝五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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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出去躲幾天就行了,我們經常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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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你好,有人砍你的朋友,你去砍他,你受傷了,對方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方將被處以五天以上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如果是輕傷,對方將受到刑事處罰。
你好,有人砍你朋友,你去砍他,你受傷了,對方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方將被處以五天以上十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如果是脊椎輕傷,對方將受到刑事處罰。
根據法律分析,行為人被砍傷不構成犯罪的,公安局一般會立案處理,作為治安案件處理,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金。 構成故意傷害罪或者其他犯罪的,公安機關一般會將其作為刑事案件處理,由舊案處理,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團夥毆打叢志或者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六十周歲以上的人;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同時毆打、傷害多人的。
綜上所述,如果你被砍了對方沒事,首先可以檢查傷勢,如果碰到輕型轎車受傷,對方會受到刑事處罰,如果不碰對方,會受到行政處罰,如果割傷對方說出來, 那麼懲罰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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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親愛的,您好,很高興為您服務,作案的人已經斷了你的親戚或朋友,再去看,性質是一樣的,如果違法行為正在發生,砍掉是正當的抗辯,你不承擔刑事責任; 但是,如果違法行為已經結束並被削減,則構成故意傷害罪。
親愛的,你好,很高興為您服務 作案的人已經砍了你的親戚或朋友,再去看看,性質是一樣的,如果違法行為正在發生,砍回去是正當防衛,你不承擔刑事責任; 但是,如果非法入侵闕訓國已經結束了幾年,並且正在削減,則構成故意傷害罪。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當別人用刀砍人時,當事人可以採取正當的防衛措施,採取用刀砍的措施是合法的。 在很多情況下,不是基於是否過度防衛的結果,而是基於是否是以暴力手段過度防衛的結果。 如果暴力手段是相互的,則構成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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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刑法》規定了非法持有和持有槍枝彈藥罪; 非法出租、出借槍枝罪的物件是公共安全和國家槍枝彈藥管理制度。 所謂私人持有,是指非法持有和藏匿槍枝彈藥。
即違反槍枝管理條例,持有、攜帶槍枝彈藥而未依法取得槍枝許可證,或者雖有證件,但攜帶槍枝、彈藥出入法律規定的場所,或者在禁止攜帶槍枝、彈藥的地區、場所攜帶槍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非法持有、藏匿槍枝彈藥罪,屬於非法持有、藏匿槍枝彈藥罪。 本款規定:
違反槍枝管制規定,非法持有或者秘密持有槍枝、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根據《刑法》對犯罪的分類,持有槍枝應當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之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違反槍枝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或者秘密持有槍枝、彈藥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合法持有公務用火器的人非法出租、出借火器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合法配發槍枝的人非法出租、出借槍枝,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您好,我很高興為您回答,在我們國家攜帶槍枝是違法的。
是別人砍了我。
《刑法》規定了非法持有和持有槍枝彈藥罪; 非法出租、出借槍枝罪的物件是公共安全和國家槍枝彈藥管理制度。 所謂私人持有,是指非法持有和藏匿槍枝彈藥。 即違反槍枝管理規定,持有、攜帶槍枝彈藥而未依法取得槍枝許可證,或雖持有證件但攜帶槍枝、彈藥出門,或在禁止攜帶槍枝、彈藥的地區或場所攜帶槍枝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非法持有、藏匿槍枝彈藥罪,屬於非法持有、藏匿槍枝彈藥罪。 該款規定,違反火器管制條例,非法持有或者秘密持有火器、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節極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根據《刑法》對犯罪的分類,持有槍枝應當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之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違反槍枝管理條例,非法持有或者秘密持有槍枝、彈藥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合法持有公務用火器的人非法出租、出借火器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合法配發槍枝的人非法出租、出借槍枝,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我沒有用槍犯罪,但有人威脅我的生命。
國家本身不允許持槍的人為所欲為。
而且你不是在自衛。
首先想到的解決問題,就是和平解決,也就是把問題說出來,然後大家的關係就好了,這是文明人的做法,但是文明的方法不好用警告,既然不能做朋友,就做個路人吧, 不過你要是再想說我的壞話,先問問她是私下解決還是老師辦公室談談,這樣就不會因為誤會什麼的,產生不好的影響。
我覺得最好的辦法就是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出來,然後提公升自己的品質、修養、口感等等,也許有一天你會發現自己變了很多。
不,因為你殺了別人的君主,他們隱藏著仇恨; 我以前玩的時候,我殺了一些君主,然後我無法登入他的人民,即使你消滅了他的殘餘力量,有時似乎也不起作用。 也許一年後,或者你再放幾個被這支部隊俘虜的將領,過了很久可能就沒事了,但這並不意味著這段時間其他勢力不會來登入,也許這支部隊的將領會被其他勢力登入,因為這段時間這支部隊的將領忠誠度很低, 這叫做為別人做婚紗。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