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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您只有兩個合夥人,並且您屬於本次合作專案的主要人員,則您的持股比例為20-40%比較合適,這種比例關係根據您在合作中的地位確定;
2、如果你負責專案的整個運營管理,而且要全力以赴參與,合作專案就能發展好,如果你不在乎,專案根本就不運作,可以要求40%的收益分配比例;
3、如果您不是合作專案的主要管理者,而只是參與專案的運營,並且投資人還主要負責合作專案的運營,則應佔收益分配的20%;
4、根據您的實際情況,可以與投資者協商20-40%的股份;
5、如果有其他合作夥伴,則需要適當降低比例; 這裡提到的比例,其實是你們在專案上合作時應該得到的收入比例,而不是你們在公司的股份比例,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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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全部由你管理,而其他所有者只負責投資,那麼它應該能夠佔到40%。
如果雙方都負責管理,另一方也負責投資,你應該只能拿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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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取決於你想要多少,而不是你值多少錢,對吧?
當然,想要獲得更大的回報,也應該有更大的投入,對自己的價值有充分的了解。
合作是談判的; 它沒有計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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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是有專項技術還是大客戶,有80%,有的有,一般不超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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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分享數量不是你的目標! 關鍵是要賺錢,玩得開心,擁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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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個月給你500,你可以給我乙份兼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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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就胡說八道,這方面是有法律法規的,這類股票就叫乾股(科技股)。 人力單位。 也就是說,不投資的股份,在企業中沒有破產或易手的股份。
以前好像乾股最高佔20%,但現在好像多了一點,所以問問熟悉法律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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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你能投入多少人力,對方能投入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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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你來成為你最好的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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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合夥企業只出資不出資,建議按照工資分成的合作方式確認持股比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第十七條 合夥人應當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方式、金額和繳費期限履行出資義務。
使用非貨幣性資產出資的,需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產權轉讓手續,並依法辦理。
第十八條 合夥協議應當約定下列事項: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及其主要營業地所在地;
(二)合夥企業的目的和經營範圍;
(三)合夥人的名稱和位址;
(四)合夥人出資的方式、金額和支付期限;
5)利潤分配和損失分擔方式;
6)合夥事務的執行;
7)占領和退出;
8)爭議解決;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10)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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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合夥企業的股份分配通常按照出資比例進行分配,需要考慮是否參與經營管理、一方是否有技術投入等因素
1、參與經營者可適當增持股份,不參與經營者可適當減少股份分配;
2、一方有技術投入的,也可以適當增加股份分配;
3、其他影響因素需通過協議確定;
股份分配確定後,需要簽訂合同並按照規章制度行事,以減少後續的分配糾紛。
我和別人合夥創辦了一家公司,但我沒有投資,只有人力,我應該持有多少股。
合夥公司的股份分配通常按照出資比例進行分配,需要考慮是否參與經營管理、一方是否有技術投入等因素: 1、參與經營者可適當增持股份,不參與經營者可適當減少股份分配; 2、一方有技術投入的,也可以適當增加股份分配; 3、其他影響因素需通過協議確定; 股份分配確定後,需要簽訂合同並按照規章制度行事,以減少後續的分配糾紛。
如果你有乙個人力資源部門,如果你仍然想要薪水,可以嗎?
這需要股東之間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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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其實這就有變相分紅的意思,雖然你只有10萬元,但是你有技術、人脈、有資金,而他只有資金,所以你應該有比較大的份額,他屬於,有收入所以分紅和變化,和沒有收入虧錢,和**差別不大, 這都是風險投資。
既然你有很多股份,那麼你就負責,當然還有董事會的存在,這在小公司裡一般都是討論的。
兩個人合夥創辦了一家公司,我負責所有的技術、人脈,投資了10萬元,另乙個人投資了30萬元,我什麼都不在乎。 每個月收錢。 問。
其實這就有變相分紅的意思,雖然你只有10萬元,但是你有技術、人脈、有資金,而他只有資金,所以你應該有比較大的份額,他屬於,有收入所以分紅和零錢,沒有收入虧錢,和茄子皮沒有太大區別, 大喊這都是風險投資。既然你有很多股份,那麼你就負責,當然還有董事會的存在,這通常是在小公司裡協商的。
我先問你,我是法人,又是投資人,而我的合夥人只有技術有人脈,那我怎麼能跟他談分銷,她竇培春今天跟我說,他不投資,想當老闆,我還想和他談談。
他在那邊有技術和人脈,他做乙個正常的價值轉換。
讓我們看看哪一方名列前茅。
這都是關於我的,都是關於跑腿的。
他就是人,就是技術。
先說正常話。
技術值多少錢?
我們是一家代理公司,沒有任何價值。
他的主要事情是人脈。
那麼他就不需要拿大頭了。
法律分析:合夥企業購買協議一般包括以下條款:(1)合夥企業購買各方的名稱和位址; (二)合夥企業購房標的物; (三)合夥企業購買的房屋數量; (4)合夥企業購買房屋的質量; (五)合夥企業購房的價格或者報酬; (六)合夥企業購房的期限、地點和履行方式; (六)合夥企業購房違約責任;(8)爭議解決方式。 >>>More
合夥人是指投資組建合夥企業並參與合夥企業的組織和個人,是合夥企業主體。在合夥企業中,你首先擁有的就是合作夥伴。 合夥人是法理學中比較常見的乙個概念,通常是指以自己的資產投資合夥企業,參與合夥企業,依約享有權利義務,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或有限)責任的自然人或法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