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證明怎麼能被剝奪母親和孩子的繼承權? 10

發布 社會 2024-04-09
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出生證明本身沒有繼承權

    1、父母與子女之間有合法的繼承關係;

    2、被繼承人可以立遺囑指定繼承人,在不留下遺囑的前提下,可以相互繼承遺產。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四條 夫妻雙方有權繼承對方的遺產。

    父母和子女有權相互繼承。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方式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九條:男女繼承權平等。

    第十條 繼承應當按下列順序進行: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該法中的“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的繼子女。

    該法中的“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受扶養的繼父母。

    本法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請問,你能自己讀嗎?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如果你沒有出生證明,只要你能有你和死者之間關係的證明,比如戶口簿,你就可以有權按照合法繼承權。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1126條規定,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一百一二十七條 繼承應當按下列順序: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繼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用的“兄弟姐妹”一詞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或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收養兄弟姐妹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百一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子女的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應當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通常只能繼承代位繼承人有權獲得的遺產份額。

    第一百一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履行了對岳父母的贍養義務,或者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的贍養義務,作為第一繼承人。 第一百一百三十條 繼承人繼承的遺產份額,按同一順序,一般相等。 生活有特殊困難、無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已履行贍養被繼承人主要義務的繼承人或與被繼承人同住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獲得多份遺產。 有撫養能力、撫養能力的繼承人不履行撫養義務的,遺產不予或者少予分配。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能是不平等的。

    第一百一百三十一條 適當的遺產可以分配給繼承人以外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繼承人,如果繼承人贍養的,可以分配給繼承人以外的人。 第一百一百三十二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相互理解、相互通融、和諧統一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 遺產分割的時間、方式、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 協商不成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可以向人民法院進行調解或者提起訴訟。

    綜上所述,繼承需要有繼承人與被繼承人關係的證明,法律要求有出生證明,但是如果沒有人,同樣可以用來證明其他材料會被認可,所以在處理的時候,需要結合實際情況, 以便更好地保護您的權益。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親生父母通常是李振志,不能繼承繼子的遺產。 子女去世後,與親生父母的法律關係已經消滅,繼子女不能繼承繼子女的遺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被收養兒童與其親生父母和其他近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建立而消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十一條: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的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與子女關係的規定; 收養子女與其養父母的近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子女與養父母近親屬關係的規定。 被收養兒童與其親生父母和其他近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建立而消滅。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遺產分割時,應保留胎兒的遺產份額。 如果胎兒在分娩時已經死亡,則保留份額應按照法定繼承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載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二十二條 繼承是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合法財產。

    依法或性質不允許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百二十三條 庵庚庫庚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處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百一二十四條 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分前以書面形式表示放棄繼承; 無明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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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個回答2024-04-09

據河南省南樂縣人民群眾****資訊。

補發「出生證明書」指引: >>>More

10個回答2024-04-09

準備好原件。

英國海牙認證流程: >>>More

29個回答2024-04-09

如果孩子出生在異地,出生證明遺失,就地不能補發,因為你的愛人在寶寶出生時在當地醫院沒有記錄,不可能給孩子補發出生證明,所以你只能去孩子出生的醫院補發。

5個回答2024-04-09

最好在50歲之前改名,磁場變化的影響比較大,50歲以後改名的效果不會太大,所以如果覺得改名不好,建議盡快改名。

10個回答2024-04-09

孩子的出生證明可以補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