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出生證明遺失了,父母離婚後如何重新申請,母親再婚

發布 社會 2024-03-24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據河南省南樂縣人民群眾****資訊。

    補發「出生證明書」指引:

    申請條件:《出生醫學證明書》已簽發,但父母因遺失或損毀需要補發。

    需提供的材料: 1、申請人應提交原發證機構提供的《出生醫學證明》存根、住院病歷、分娩記錄、首次簽發登記表影印件;

    2、原簽發機構出具的關於住院病例真實性的真實性證明書、分娩記錄和出生醫學證明存根;

    3.補發機構(縣衛生行政部門)向補發證明申請人出具《關於委託辦理出生戶籍核查工作的函》; 申請人應攜帶《關於委託核定出生戶籍的函》到父母雙方戶籍所在地戶籍機關查詢,並帶回《關於出生戶口的答覆函》;

    4、遺失《出生醫學證明》的,應當提交該報上宣告無效的報刊原件,經塗改或損壞的,應提交已損毀證明的原件);

    5、新生兒父母雙方有效身份證件、結婚證(或父子親子親子鑑定)、父母戶口簿原件及影印件(如證明原件僅顯示母親資訊,則僅需提供母親的有效身份證件和戶口本)。 申請人應先向《出生醫學證明書》原簽發機構申請,查詢原住院資訊及簽發記錄。

    辦理流程:1、申請人應先向《出生醫學證明》原簽發機構申請,查詢原住院資訊及出具記錄;

    2、向縣衛生局申請補發,提交所有相關資料,審核合格後補發。

    根據上述規定,您可以申請補發出生醫學證明。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首先,您需要帶著戶口簿和身份證到當地公安機關出具《出生醫學證明》遺失證明;

    第二步,到孩子出生地醫院的醫務處,出具第二份帶有丟失證明的證明;

    第三步,拿著這兩份證明,去孩子出生的醫院的產科,就可以補乙份“出生證明”。

    《出生醫學證明》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出具的,是證明嬰兒出生狀況、血緣關係、國籍申報、戶籍、取得公民身份號碼作為“生命第乙份證明”的合法醫療證明。 出生證明在許多手續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首先,當您在孩子出生後申報戶口時,您需要使用您的出生證明。

    申請香港和澳門定居,還需要出生證明。 其中,對於夫妻和夫妻,與他們一起的孩子必須提交出生醫學證明。 對於照顧父母的人,必須提交其出生證明影印件,並且必須提交原件以供檢查。

    在申請移民和繼承財產的過程中,出生證明也是必不可少的。 可以說,出生證明在孩子的生活中起著重要的作用,一旦丟失,會給以後的生活帶來很多麻煩。 因此,父母應將孩子的出生證明儲存在安全的地方。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只有監護人(父親或母親)才能來醫院補發出生證明。 需要提供的資訊:

    監護人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監護人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原件; 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離婚證原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以及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清償等事項達成的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因悔改而使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如在戶籍申報前遺失《出生醫學統計證明書》,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書》的正頁和側頁; 如辦理戶籍手續後遺失《出生醫學證明書》,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書》原頁。 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書》時,須由兒童的父母或監護人出具的親子關係宣告書“; 兒童與其父母(監護人)的親子關係的間接證據; 助產士出具的分娩證明,以及兒童父母或監護人登記所在地的居民(村民)委員會或單位出具的證明; 父母或監護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法律依據:衛生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出生醫學證明(三書邦)補發管理的通知,是指由原發證機關所在地的縣(區)級衛生行政部門對因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而遺失的新生兒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書》, 盜竊等 發證機關在核實新生兒父母提供的書面申請書、原發證機關提供的發證記錄等有關材料後,應當補發。

    補發的證明應加蓋補發出生醫學證明的專用印章,並完成登記。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離婚後,如果孩子的出生證明遺失,應當提出補發申請。 離婚後,如果孩子的出生證明遺失,當事人應先找到醫療衛生機構出具新生兒出生資訊資料,當事人取得出生資料後,再到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補發申請表,要求有關部門為孩子補發出生證明, 衛生行政部門收到當事人申請後,應當進行審查,符合補發條件的,由當事人辦理補發登記,重新簽發出生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護法》第二十三條 從事家庭分娩的衛生保健機構和人員,應當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出具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 發生孕產婦、嬰兒死亡或者新生兒出生缺陷的,應當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攜帶身份證和戶口簿到孩子出生的醫院補發證明。

    遺失《出生醫學證明》的,母親未滿18周歲且年滿18周歲的,應當向出生地行政機關申請補領與原證明內容相符的《出生醫學證明》。

    申請補發時,申請人應填寫《出生醫學證明書》申請登記表,提交與申請補發原因相關的證明材料,並提交申請人合法有效身份證件核對並提供影印件。 確需補發《出生醫學證明》子頁的,還應當提交當事人父母雙方的戶口簿。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更換出生證明的程式可以按以下方式處理:

    1、在助產機構出生的無戶口人員,其監護人可以向助產機構申請《出生醫學證明》;

    2.對於在助產機構以外出生的無戶口人員,其監護人應當提供有資質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並向擬定居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託的機構申請《出生醫學證明》。

    依法為無戶籍人員辦理永久居留登記的無戶籍人員,未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在助產機構出生的人,沒有戶口,可以或其監護人向助產機構申請《出生醫學證明書》; 對於在助產機構外出生的無戶口人員,其監護人應當提供有資質鑑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鑑定證明,並向擬定居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託的機構申請《出生醫學證明》。 無戶口或監護人的,可憑出生醫學證明、父母一方戶口簿、結婚證或非婚生子女說明書申請永久居留登記。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離婚了,孩子在我裡面,我是男人,出生證明沒了,你想上學嗎?

    答:父母離婚後,孩子的出生證明也可以補發,補發時,除原有正常的出生證明材料外,還應包括以下檔案。 首先是您必須是父親或母親才能重新簽發醫療證明; 二是父母雙方的離婚證原件或離婚判決書。

    提問需要什麼材料?

    答:離婚後補發出生證明的程式如下: 1、申請人到原醫療單位出具《出生、住院出生證明》。 申請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兒童母親所在單位或鄉(鎮)**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 兒童父母戶口簿的原件和影印件; 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問:他母親不想去。

    問:我們起訴離婚,他不願意幫忙,我們該怎麼辦。

    要回答這種情況,我建議你和孩子的母親協商,或者你可以委託第三人稱劇來談判處理。 因為沒有這個出生證明,孩子以後上學是個問題,作為母親的他應該是可以理解的。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如果孩子的出生證明丟失了,你需要去當時孩子出生的醫院,如果他們有檔案,請他們為你拿乙份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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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個回答2024-03-24

如果孩子出生在異地,出生證明遺失,就地不能補發,因為你的愛人在寶寶出生時在當地醫院沒有記錄,不可能給孩子補發出生證明,所以你只能去孩子出生的醫院補發。

7個回答2024-03-24

需要補發:雖然當事人的子女已經申報了戶口,但在入學、托兒所、申請疫苗接種證明、出國留學等多個場合仍需使用《出生醫學證明》。 >>>More

10個回答2024-03-24

準備好原件。

英國海牙認證流程: >>>More

6個回答2024-03-24

出生證明的全稱是“出生醫學證明”,是證明嬰兒出生狀況和血緣關係的合法醫療證明,以及獲得公民身份的國籍和戶籍宣告。 以下是補發的流程和所需檔案。 >>>More

10個回答2024-03-24

孩子的出生證明可以補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