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資訊完整,那會很快,如果人家比較熟悉,說話會更好,只要銀行的人開始處理,大概需要半個小時才能做到,但前提是資訊必須完整。
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所需材料:
1、商業票據受理申請;
2、商業匯票承兌協議;
3、年檢後有效營業執照影印件;
4、法定代表人證明或授權委託書;
5、與銀行承兌匯票內容相符的買賣合同影印件;
6、申請人及擔保人最近兩年的年度報告及最新財務報表;
7、銀行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銀行承兌匯票是一種商業匯票,由存款人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向開戶行申請,經銀行審核承兌,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確定金額。
-
只要資訊完整,銀行承兌匯票的簽發一般可以立即開具。
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所需的資訊:
1、一般要求雙方簽訂的合同影印件(付款方式為承兌單);
2、發票影印件;
3、對方全稱、開戶銀行等資訊;
4、有的銀行還要求對方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
5、需要先存入保證金,存款比例為50%(中信銀行%(民生銀行%(中國銀行)等)。
-
看看你和銀行有沒有關係? 如果有,幾個小時後就可以了。 如果沒關係,它就不會被開啟。
-
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期限一般為3個月至6個月,在市場上流通一般為6個月,一般來說,銀行承兌匯票的最長到期日不能超過6個月。 承兌銀行將在承兌匯票到期日前10天內通知申請人到銀行辦理承兌付款。 受理申請人暫時無法受理的,可以向受理銀行申請延期承兌,一般情況下,延期時間不超過十天。
如果延期期需要超過10天,則需要與受理銀行協商,產生的相關費用需要由受理申請的申請人承擔。
銀行承兌匯票
銀行承兌匯票是一種商業票據。 是指存款人在受理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向開戶銀行申請,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保證在規定期限內無條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確定金額的票據。 承兌出票人出具的商業匯票,是銀行基於對出票人信用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援。
銀行承兌匯票與商業承兌匯票的區別
1、承兌物件不同,商業承兌匯票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而銀行承兌匯票由銀行承兌。
2、出具物件不同,商業承兌匯票由銷售企業或採購企業根據交易雙方約定出具,但由採購企業承兌。 銀行承兌匯票是由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簽發的。 受理銀行將按票面價值向出票人收取5/10,000的手續費。
3、當商業承兌匯票開票人的銀行存款不足時,銀行可以拒絕支付,當銀行承兌匯票開票人的銀行存款不足時,銀行將無條件支付。
4、與商業承兌匯票相比,銀行承兌匯票具有更高的安全係數。
-
1、銀行承兌匯票的付款期限。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辦法》第八十七條規定,銀行承兌匯票的支付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即票據中記載的銀行承兌匯票,從“簽發之日”到“票據到期日”不得超過6個月。
2.銀行承兌匯票的權利期限。
銀行承兌匯票持有人對票據出票人和承兌人的權利自票據到期日起2年內消滅,在下期限內未行使的,票據權利消滅。
3.銀行承兌匯票的追索期限。
銀行承兌匯票的持有人有權在拒絕接受或拒絕付款之日起6個月內對前一手人進行追索; 如果超過這一期限仍未行使,追索權即告消滅。
4.銀行承兌匯票的追索期限。
銀行承兌匯票的持有人有權自還款之日起3個月內對前一手人進行追索權,逾期未行使的追索權即告消滅。
5、銀行承兌匯票提示付款期限。
銀行承兌匯票的持票人必須在付款前向其及時承兌,根據承兌地區不同或同一城市,分別給予對方乙個完整的催款期,及時付款期限為票據到期日前十天。
6、銀行承兌匯票拒絕承兌的期限。
銀行承兌匯票付款人應當自收到催款承兌匯票之日起3日內接受或者拒絕承兌。 如果拒絕,必須簽發拒絕證明。 《票據法》規定,付款人對匯票的承兌不具有條件,承兌有條件的,視為拒收。
7、銀行承兌匯票公示催款申請書的有效期。
《票據流通法》規定,遺失票據的人應當自報失、停止付款之日起三日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 或者票據遺失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
8、銀行承兌匯票公示提醒的截止日期。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公示、催告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發布公告,並以書面形式向社會公示,督促利害關係人申報權利; 公示、提醒的期限由人民法院決定,但不得少於六十日。
9、申請銀行承兌匯票免權判決的期限。
銀行承兌匯票公示期限屆滿,無人申報票據權利的,申請人在公示期屆滿後乙個月內向法院提出開除判決申請,由法院作出判決。 判決仍需在生效15天後公布。 自公告之日起,申請人有權要求付款人付款。
付款人可被要求在乙個月內以訴訟方式付款。 如果付款人在收到提示後拒絕接受,則需要提供證明,所有附加條件的接受均為拒絕。 付款人必須在6個月內全額支付,否則申請人可以採取法律措施來保護其權益。
-
可以兌換。 一般來說,銀行承兌匯票的期限不應超過6個月。 承兌銀行將在承兌匯票到期日前10日內通知承兌申請人到銀行辦理承兌付款。
受理申請人暫時不能受理的,可以向承兌銀行申請延期承兌,一般情況下,延期時間不超過10天。 延期需要超過10天的,需與承兌銀行協商,產生的相關費用由承兌申請人承擔。
-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資料。
《支付結算辦法》第八十七條規定,銀行承兌匯票的支付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即票據中記載的銀行承兌匯票,從“簽發之日”到“票據到期日”不得超過6個月。
銀行承兌匯票是商業匯票。
一。 指負責的銀行。
如果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向存款銀行提出申請,銀行審查並同意接受,則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確定沖銷金額。 承兌出票人出具的商業匯票,是銀行基於對出票人信用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援。
銀行家的承兌匯票以折扣價出售。 銀行承兌匯票的主要投資者是貨幣市場公地**和市政實體。 其特點是:信用好、接受度強、靈活性高,有效節約資金成本。
使用銀行承兌匯票為商業交易提供資金稱為承兌融資。
銀行承兌匯票是付款人委託銀行出具的一種延期付款票據,銀行有票據到期即期付款的義務;票據最長期限為一年,票據期限內可進行背書轉讓。
由於銀行保函,銀行對委託開具銀行承兌匯票的單位有判斷和猜測要求,一般要求企業存入與票據金額相等的保證金。
票據到期時,有的企業將票據金額的百分之十的存款存入銀行,但銀行必須向企業開具銀行承兌票據,授信額度。
如果沒有銀行信用,就沒有資格開具銀行承兌匯票。
-
驗收單的期限一般在30天到180天之間,最常見的是90天。 銀行接受承兌銀行的舊高匯票。
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發行一張賬單,一張賬單。
發給出票人的商業匯票。
承兌是銀行基於對出票人信用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援。 我國每張銀行承兌匯票的最高面值為1000萬元人民幣(實務中曾遇到過1億元的面值)。
-
法律分析:承兌到期後 2 年到期。 根據我國《票據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在下列期限內未行使的,轉讓票據的權利消滅:持有人對可轉讓票據出票人、承兌人的權利自流通票據到期日起2年內消滅;
持票人對支票出票人的權利應為自簽發之日起 6 個月。 此外,《票據法司法解釋》第十三條也明確規定,持票人對票據出票人和承兌人的權利作了明確說明:即權利包括要求付款的權利和追索權。
票據已過票據權利時效的,票據債務人可以對持票人進行抗辯。
(一)票據持有人對票據出票人和承兌人的權利,自票據到期日起兩年內。即期支付的匯票和本票自簽發之日起兩年;
2)持票人對支票出票人的權利應自簽發之日起六個月內;
c)對前手的追索權持有人,自拒絕接受或者拒絕支付之日起六個月內;
4)自和解之日或訴訟之日起三個月內,對前手的追索權持有人。
票據的簽發日期和到期日由票據當事人依法確定。
-
七春法解析:承兌時間屆滿前一周,攜帶票據及銀行預留印章到開戶行進行承兌匯票的委託托收手續。 承兌行為必須在有效的匯票上進行才能生效; 承兌是匯票付款人作出的一種票據行為,表明其在到期日支付匯票的金額; 驗收是一種正式的法律行為,必須按照《車輪規範法》的規定作出和交付才能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流通票據法》第四十條 憑定期支付匯票,持票人應當自票據簽發之日起乙個月內提示付款人接受。 如果匯票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被接受,持票人將失去對其前任的追索權。
即期應付匯票無需提示承兌。
-
不超過 6 個月到期。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資料。
《支付結算辦法》第八十七條規定,銀行承兌。
匯票的付款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即票據中記載的銀行承兌匯票,從“簽發之日”到“票據到期日”不得超過6個月。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的受理期限最長為1年。 在孔中緩慢打蠟。
更多資訊:銀行承兌匯票的程式是什麼?
1.簽訂交易合同。
經協商後,雙方簽訂商品交易合同,並在合同中註明使用銀行承兌匯票進行結算。 作為賣方,如果對方的商業信用不好,或者對方的信用狀況不了解或信心不足,使用銀行承兌匯票比較安全。 由於銀行承兌匯票是銀行承兌的,並由銀行的信用擔保,因此可以保證及時收回付款。
2.發行匯票。
付款人應當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的規定出具銀行承兌匯票。 銀行承兌匯票一式三份,第乙份是一張卡,由承兌銀行簽發。
支付車費的傳票; 第二份副本由受益人的銀行開立。
向受理銀行收取票據時,將作為銀行間銀行往來賬戶付款的傳票; 第三份是存根副本,發證單位準備相關憑證。
注:支付單位出納在填寫銀行承兌匯票時,應填寫銀行承兌匯票中的簽發日期、收款人和承兌申請人(即付款單位)的全稱、開戶行、票據金額、票據金額、票據到期日、 等,銀行承兌匯票第乙份、第二份、第三份影印件“匯票簽發人印章”應加蓋預留銀行印章和負責人、處理人印章。
3.匯票的承兌。
支付單位出納填寫銀行承兌匯票後,應當將匯票與交易合同的有關內容核對,核對後填寫《銀行承兌協議》和銀行承兌匯票清單,並在“承兌申請人”處蓋上單位公章。
銀行承兌協議一般一式三份,銀行信貸部乙份,銀行會計部乙份,支付單位乙份,其內容主要是匯票的基本內容,以及銀行接受匯票後申請人應遵守的基本條款。 銀行審核完成後,應當在銀行承兌協議書上加蓋銀行公章或者合同印章,在銀行承兌匯票上加蓋銀行承兌匯票專用印章,並加蓋負責人公章至少乙個。
4. 支付手續費。
按照《銀行承兌協議》的規定,支付單位應當向承兌銀行支付承兌手續手續費,由開戶銀行從支付單位的存款賬戶中扣除。 根據現行規定,銀行承兌手續費按銀行承兌匯票面值的5/10,000收取,手續費不足10元的,按10元收取。
紙質銀行承兌匯票受理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受理期限不超過1年。 申請人逾期未支付銀行承兌匯票的,按規定計算並收取逾期罰金利息。
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後,款項不會自動轉入貴司賬戶,您需要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前10天內到貴司開戶行辦理托收手續,完成托收手續後,您的開戶行會將托收快遞寄到票據銀行, 開證行核實後收到托收承兌快遞,一般銀行承兌在到期日正常支付。 >>>More
如果你提供發票,你可以聯絡銀行進行貼現,你只需要扣除貼現率,今天的最低貼現率大概就是這樣,取決於金額、期限和開證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