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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是按月支付的,每隔乙個月支付一次是違法的,下個月支付這個月的工資是合法的。 拖欠工資、不支付工資、或被扣工資的工人可撥打12333**投訴,這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 您也可以向勞動局的檢查大隊提出投訴。
如果公司未能按時支付勞動報酬,員工可以辭職並要求經濟補償。 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勞動仲裁裁決不予執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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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舉報他們,打電話給記者,他們會過去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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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東西我開了,在當地建設局可以搞定,裡面有農民工清償辦公室,只要三年內沒有農民工告你們公司,就會開。
如果開不通,用建築行業的“潛法”,應該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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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證明方法:
1、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由勞動部門依法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條例》的規定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勞動主管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仲裁不支付的,用人單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令。
3、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仲裁時可以盡量收集一些相關證據(乙個工作許可證就夠了),這樣有利於裁決,不做也沒關係,勞動爭議案件,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舉證責任主要在用人單位, 而且雇主會被勒令出示相關證據,你不用擔心。
4、勞動仲裁不被受理或仲裁不公的,可在15日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通過法院判決直接執行。
5、在以上述方式要求工資的同時,您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的應付金額的50%至100%的標準向您支付額外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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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可以通過工資表和銀行付款單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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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殘是你的損失,你將來會長壽!
去勞動監察局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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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您決定誰違反了合同。 您陳述的事實中沒有任何關於違約的內容。
如果由於工作量的增加而無法履行合同,則取決於合同中如何約定工作量。 如果工作量的增加符合合同,那麼不完成就違反了合同。 否則,您可以在您按照約定完成專案建設後要求對方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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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因為他們嚇唬人,去找勞動監察員,辭職,罷工,欺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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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繳納社保費的用人單位,可處以社保保費金額三倍的罰款。
《社會保險法》的目標是建立乙個無缺陷、無遺漏、無縫銜接的社會保障體系,讓所有人在養老、醫療等方面得到基本保障,無後顧之憂。 它的正式實施標誌著......“全民社會保障”超越概念,進入實施階段
老闆不給我們社保怎麼辦? 針對這一最令職工困惑的問題,《社會保險法》賦予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必要的強制徵收手段,包括查詢用人單位的存款賬戶,直接從用人單位的存款賬戶中轉入社會保險費,向人民法院申請扣押、查封、拍賣價值相當於社會保險費的財產。 對此,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提醒用人單位,若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自未繳納之日起收取每天5/10000的滯納金,預計仍未繳納的, 處以不少於欠款金額一倍但不超過三倍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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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頭在專案結束時做了工資借條,要我們向專案部要錢,但專案經理卻一再拖延,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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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所知,建築公司一般不直接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因此農民工工資的支付一般與建築企業沒有直接關係。
目前,建築企業的一般做法是,建築企業與勞務公司、施工隊簽訂勞務合同,由施工企業向勞務公司繳納勞務費; 勞務公司和施工隊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一般是施工隊。
因為如果建設企業不向建設單位支付報酬,建設單位優先於其建設標的物。 一般情況下,施工公司會通過向施工公司支付報酬來阻止施工公司的優先權。
報酬支付給施工對後,施工單位和施工隊負責人(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承包人)很可能會轉移並扣除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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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規範性文字,可以委託律師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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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簽訂勞動合同,規範細節,薪酬工資符合要求。 至於工資,可以來自工廠,也可以來自勞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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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你以為你在美國!
所有當權者都必須是人民的主人?
人們在等待,你跪在他們面前,求他們結清你的工資,然後呢?
解決了,你要送錦旗什麼的,你解決不了,你也剪不掉自己的經濟路線,你說,你能不能在網上為他下跪?
你能在網際網絡上“證明這一點”向他們傳送錦旗嗎?
你能在網際網絡上感恩地接受電視台的採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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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是當地區、縣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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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勞動局或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