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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應與其他保險分開管理、核算。 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繳納暫行條例》的規定,社會保險費按“三費合併”,由稅務機關或社會保險機構集中統一徵收三費。 “金融體制”要求社會保險統一管理,根據保險種類分別設定賬戶,賬戶分開核算,專項資金用於特殊用途,不得相互排擠、相互調整。
** 實行統一管理,具體包括機構、人員、財務管理要求、財務政策的統一、財務報告編制等。 但是,由於社會保險分為不同的保險型別,保險的原則和準則、管理協調、權利和義務、範圍和標準、資金和用途也不一樣,國家對各種社會保險管理的具體要求和規定也不一樣。 因此,在統一管理的原則下,要根據不同種類的保險,分別開立賬戶,分開核算; 一切最好的資金都要按照國家的規定使用,並謀求平衡,不同型別的保險不應該被排擠和相互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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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收支兩條線的管理,是通過在國有商業銀行設立收支專戶來實現的。 在金融體系中,對這三戶的設立、宗旨和關係都有明確規定。 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和社會保險機構要嚴格執法,凡未列入社會保障專項財務專項的,必須立即納入專項財務專項,否則將按違紀規定處理。
《社會保險金融制度》(財社字1999年第60號)規定,社會保險應當單獨納入社會保障專項財政賬戶,收支管理應當分開,專項資金專用於特殊用途,不得被任何地方排擠、挪用; 部門、單位和個人,也不得用於平衡財務預算。領取社會保險的全部收入,應當存入社會保障專項財務賬戶。 社會保險專案發放時,由社會保險機構提出繳費方案,經財政部門審批後,將所需社會保險從財政專戶轉入社會保險部門開立的社會保險專戶(支出),由社會保險機構組織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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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單獨納入社會保障**財務專項賬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項資金,任何地區、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挪用,也不得準備春季平衡預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社會保險關係,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老年、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獲得國家和社會物質援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覆蓋面廣、基礎保障範圍廣、層次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依法要求社會保險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並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納的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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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兩條線的實施,是指對老年人實行兩條收支線。
收支兩條線的實施,體現了“穗專項存”和“專項資金”的原則。 按照上級要求,全市自1998年4月起將養老保險納入財務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廣大胡社保機構、財政、銀行三家共同管理,相互制約,無部門、單位無權擅自使用社會保險。 餘額**被購買或存入銀行以保持其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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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醫療保險實行社會池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最佳管理模式。
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和生育醫療保險受社會統籌的約束。
基本醫療保險**、地方補充醫療保險**、生育醫療保險**納入社會保障專項財務賬戶,收支管理分兩條線進行,專項資金用於特殊用途,嚴禁挪用。
基本醫療保險**、地方補充醫療保險**、生育醫療保險**因疾病暴發疫情、嚴重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不足時由市財政補助。
補充醫療是相對於基本醫療的,取決於雇主和個人的自願性質。 已經購買基本醫療服務的用人單位和職工,應根據單位或個人的需要,適當增加醫療保險專案。 >>>More
首先,兩者的屬性不同。
1、商業醫療保險是人壽保險公司以經濟補償的方式經營的一種保險,是社會經濟活動的乙個方面,是保險人與投保人按照自願原則簽訂合同實現的,人壽保險公司可以從中獲利;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