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同意離婚需要在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嗎?

發布 社會 2024-04-30
1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是的。 雙方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依照法律規定,經雙方同意解除婚姻關係的法律行為。 根據《婚姻法》第31條的規定,一男一女自願離婚的,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形式審查、實質審查,確認雙方意願,子女、財產問題得到妥善處理的,應當辦理離婚登記,並簽發離婚證。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你需要去,或者你可以證明你已經離婚了。 如果協議失敗,您可以起訴法院。 但是您只能從兩者中選擇乙個。

    協議離婚,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在當地派出所填寫“已婚”。 以後再結婚的時候,要改成“離婚”,才能拿到結婚證。 如果你想提起訴訟,你可以跳過這些事情,當你登記結婚時,你可以直接接受判決。

    協議離婚應明確考慮所有方面,並爭取可以尋求的東西。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離婚有兩種方式,法院離婚和在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處協議離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章的規定 離婚 第三十一條 一男一女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

    當婚姻登記機關確定雙方確實願意,並且子女和財產問題已得到妥善處理時,簽發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1、經民政部門同意辦理離婚手續,方便辦理。

    起草離婚協議的過程要非常謹慎,千萬不要操之過急,必要時最好請律師檢查一下。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三章《離婚登記》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置等事項協商達成意見。 如果雙方同意離婚,並能就子女撫養費和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則在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記條例》修訂生效後,到民政部門協商一致辦理離婚,非常方便。

    2.法院訴訟離婚:方便又繁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章 離婚 第三十二條 男女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如果配偶一方堅持不離開或同意離婚,但無法就子女的撫養費或財產分割達成協議,離婚的唯一途徑是通過法院訴訟。

    你可以在這裡看到這一切。 2c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如果是協議離婚,經雙方協商後,持雙方離婚協議、結婚證、身份證到原結婚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天津律師李律師(離婚專業律師):

    可以在雙方戶籍所在的民政局辦理。 律師應該知道,客戶需要的不是一堆法律規定,而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李律師認為,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是律師回饋社會的一種方式,律師在辦理離婚案件時應以結案、不留隱患為目標。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如果你不辦理離婚手續,你會用什麼來證明你已經離婚了? 我將來如何找到我的伴侶? 做!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雙方協議離婚需要向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並簽署離婚協議。 然後,在30天的冷靜期內,只要一方不想離婚,就可以從婚姻登記處撤回離婚申請,撤回後即可完成離婚程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自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撤銷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簽發離婚證; 不予申請的,視為撤銷離婚登記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自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簽發離婚證; 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離婚登記需要提交的檔案: 1.我的永久居留簿和居民身份證。 2、雙方結婚證。

    3、雙方的離婚協議。 4.雙方須提交兩張2寸單近期半長裸頭顏色**。 由於離婚登記的相關材料需要存檔備案,在上述材料中,除**外,其他均需提供原件和影印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76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78條.

    婚姻登記機關發現離婚確實是自願的,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的,應當予以登記,並簽發離婚證。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必須攜帶雙方的所有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和離婚協議,雙方應當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10條。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自願與中國大陸外國人離婚,或者大陸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或者中國大陸華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大陸居民有永久戶籍的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11條. 已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和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雙方同意離婚,要到當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離婚登記應當按照初步審查、受理、審查、登記(簽發)等程式辦理。

    (一)當事人提交證明和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核對相應的檔案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應當向當事人說明《婚姻法》關於離婚登記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雙方離婚意願及離婚協議內容意願;

    (五)雙方自願離婚,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的,雙方應當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並在宣誓人面前簽字;

    6)夫妻雙方親自簽署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官是宣誓官。 夫妻雙方各乙份協議書副本,乙份提交婚姻登記處存檔;

    (七)婚姻登記員應當審查當事人提交的檔案、離婚登記申請書、離婚協議書,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明;

    8)簽發離婚證。離婚證的簽發應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與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願;

    2、告知當事人收到離婚證後的法律關係、離婚後與子女的關係以及應履行的義務;

    3、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中“當事人簽字或按手印”一欄見證當事人本人簽字; 當事人不識字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狀印章,註明“雙方離婚,證明無效”。 婚姻登記處”。 被取消的結婚證將退還給雙方。

    5、向離婚雙方出具離婚證,並向雙方宣布已取得離婚證,夫妻關係解除。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如果雙方同意離婚,並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費和債務承擔達成協議,可以到婚姻登記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也可以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需要攜帶的材料有:離婚協議書、結婚證、戶口簿、身份證; 如果雙方無法通過談判達成協議,可以通過訴訟解決。

    提起訴訟時,應提供相關證據證明雙方關係破裂,並可指定律師處理案件。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50.協議離婚手續應該去哪個部門辦理?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既然已經達成了協議,就說明你已經考慮過離婚了嗎? 您可以去法院調解離婚。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1.協議離婚的,經雙方協商後,到原結婚登記機關或一方登記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並領取離婚證,並附有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

    2.如果一方在簽訂離婚協議後不同意或後悔不履行,則應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或被告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提出離婚,一般一審6個月,二審3個月。 如果法院不保留第一次判決,可以在半年後重新提起訴訟,第二次起訴的法院一般應不予裁決。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好吧,不要離婚!! 冷靜!!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1條規定:“一男一女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 當婚姻登記機關確定雙方確實願意,並且子女撫養費和財產問題已得到妥善解決時,將簽發離婚證。

    2、《婚姻登記條例》第十四條規定,一方離婚的,必須親自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申請時應出示以下檔案和證書:

    1)戶籍證明(戶口簿)。

    2)居民身份證。

    (三)單位、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離婚協議。

    5)結婚證。

    注:目前,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需要提供單位或村民委員會的介紹信。

    三、《婚姻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第二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離婚申請:

    1)一方要求離婚(即另一方不同意離婚)。

    2)雙方要求離婚,但未就子女撫養費、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援助、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

    (三)一方或者雙方是具有有限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4)未辦理結婚登記的。

    婚姻登記機關拒絕辦理離婚申請的,應當書面說明拒絕的理由。

    注: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是指精神病患者。 精神正常的聾啞人不是世俗行為能力有限的人或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4.離婚協議的內容和格式。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五條規定,離婚協議應當明確雙方的離婚意向、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和經濟援助情況、財產和債務的處置情況。 協議的內容應有利於保護婦女兒童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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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離婚協議生效的前提必須是雙方都在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 關於個人關係的協議,即關於是否同意離婚的協議,不能受書面合同的約束,也就是說,法律不會干涉當事人之間同意離婚的意向書的反覆變化,但一旦當事人登記了表格, 即相關離婚登記已經完成,法律將確認離婚事實。但是,如果只有雙方書面同意共同辦理離婚手續,但一方悔改,法律不會賦予另一方強制執行權,也不會授予法院強制承認的權利。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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