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議和他分手,不是嗎?

發布 教育 2024-04-27
1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愛是給予而不是索取,可以看出他是在要求你,從而得出結論,他根本不愛你。 那我想問; 乙個根本不愛你的人,能把你撕裂,變老嗎? 你必須記住; 一段幸福的關係是屬於你們兩個人的,與其他人無關,包括你的家人。

    以後和他分手也不會傷害自己,所以提出分手是對的,我支援你。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好好保護自己,你要有決心。 拿出你的氣勢,告訴他你不是那麼好欺負的,他敢耍流氓,找人打他。 讓他。

    根本不值得你愛,我頭暈目眩。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他對你缺乏尊重,如果你不認識他,請堅守你的防線,不要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違反它!

    實際上,這取決於你。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首先,你必須弄清楚他和你約會是為了性還是愛情。

    如果純粹是為了性,這種人最好遠離。

    你對他有厭惡感,我認為後者的可能性更大,那為什麼不放手呢?

    做你自己的感受,善待自己,朋友!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喜歡就是喜歡,不喜歡就是不喜歡。

    如果你覺得他很噁心,我已經分手了。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我覺得這樣的男人沒有任何內涵,他不穩定,還是要對自己的事自己做決定,畢竟他只是對你的乙個建議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跟你的家人談談,你的家人肯定會支援你分手的,這樣的男人,才。

    我可以用兩個詞來形容“噁心”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如果你也喜歡他。 可是我才認識乙個月,而且對彼此還不夠了解,所以還不知道,我覺得還是分手比較好,我得學會保護自己。 PS:我是乙個比較傳統的人,所以我覺得我應該和他分手。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正常情況下,男女朋友分手,我覺得應該是面對面的。 現在科技和網際網絡都比較發達了,很多人可能會認為分手沒有必要讓兩個人見面,然後再對視一眼。 我的意思是,如果你現在要開始一段戀愛,如果你要去相親,你會認為乙個**,一條簡訊就可以開始一段戀愛嗎?

    如果你要申請乙份工作,並且你會得到乙個重要的工作機會,你認為你可以直接和你的老闆談談嗎? 不,你會認為這太草率了。 至少我需要見到對方。

    虛擬世界中的交流與現實生活不同。

    <>有人總結了以下公式。 "良好的溝通 = 語言 7% + 語音 38% + 手勢 55%。"。從上面的公式可以看出,口頭交流效果的比例小於10%,而語音交流效果的比例小於40%,這說明我們通過傳真、信件、留言、網路聊天軟體等電子郵件進行非正式交流,其交流效果非常有限。

    那麼,不完整的溝通會導致什麼呢? 更難以走出相思之痛,同時還在苦苦思考為什麼要斷手? 或者,有沒有重逢的可能?

    因此,採取更正式的方式當面分手,不僅是對失去的愛人的莊嚴告別,也是對自己和伴侶的尊重。

    那麼,什麼時候分手不需要當面說呢? 雙方同意,他們可以在沒有面對面會晤的情況下分道揚鑣。 我相信,只要你冷靜明了地說出來,對方就不會糾纏不清。

    當面或當面說出來,就是把你置於危險之中。 說白了,就是對對方的尊重,對關係的尊重。 如果你冷漠地提出分手,你會更加傷害你的伴侶。

    愛說,不愛說。 如果他當著我的面說,那不是冷酷的暴力迫使我。 這就是我要做的。

    但他不僅沒有反省自己的一尺二行為,認錯,反而擺出一副正直威懾的姿態,我真想去找他,給我乙個公道。 他不愛我,甚至不可能分手。 我認為。

    所愛的人怎麼能用這些手段,他怎麼能在心裡為對方積累算計。 我太天真了。 以為誠可以換真。

    實際上,它們都是浮雲。 如果真的想分手,跟對方解釋一下,不要拖太久,越累越累。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我覺得應該當面說,因為面對面是這件事情最基本的態度,如果不當面說,很多事情不清楚,很可能導致雙方的各種矛盾。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如果你對這段感情很認真,但又因為某種原因不得不分手,最好當面說明分手的原因,當然已經到了分手的地步,只要說你想分手就行了,不需要再說什麼理由了。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當然,要當面說清楚,感情上的事情,什麼時候決定,越早越好。 否則,雙方都會感到疲憊,尤其是有時容易產生誤解。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應該當面說,因為這是對對方的尊重,有些問題也可以直接解釋,以免分手後出現其他誤會。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是的,當面說清楚,以更好地尊重對方。

    在我看來,分手需要明確,因為這是對這段關係最好的尊重。 畢竟曾經愛過的自己,沒必要這麼拼命地去做,不愛也沒必要,連一面都看不到,分手只是一條簡訊或者**通知,然後就直接消失了,我連理由都沒有給出。 這是一件非常殘酷的事情。

    或者這樣做的人認為這樣可以讓對方迅速死去,開始下一段感情,這是為了對方的利益。 但這只是你想的,你從來沒有要求對方接受這樣的分手方式,都只是你想的那樣,這是非常自私的行為。

    也有人因為感到內疚或為對方做了一些對不起的事情而不想見面,所以他們只是發簡訊或分手。 但這只是逃避,一種非常懦弱的表現。 只是為了讓自己感覺好一點,這樣不負責任的分手,才是對對方最大的傷害。

    你認為對彼此有好處的,其實是自私的表現,但你就是不想面對。 如果真的對對方有好處,兩個人會見面聊聊,聊聊,不管是因為感情薄弱,還是因為喜歡別人,不管是什麼原因,都要把對方說清楚,讓對方知道問題出在**, 這對對方來說是最好的辦法。

    不可否認,有很多男人或女人很難糾纏,而且他們也非常無理取鬧,和他們交流就像聽不懂話一樣,只想聽他們想聽的,自動忽略他們不想聽的,如果他們生氣了,他們就會開始耍流氓, 而且和這種人分手是非常罕見的,尤其是當他們不想分手的時候。

    但即便如此,不管對方是什麼樣的人,畢竟以前也喜歡過對方,為了給這段感情乙個圓滿的結局,也是對自己感情的尊重,不管對方有多難,還是要當面跟對方說清楚, 並說出自己想要分手的原因,不管對方能不能聽進去,但你們已經說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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