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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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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用手機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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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當當事人離婚時,一方的家庭暴力是法院裁定雙方離婚的主要依據,也是無過錯方申請離婚損害賠償的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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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因為她沒有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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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們很樂意回答您在這方面的法律問題。
一般來說,可以證明家庭暴力的主要證據是:
1.受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後報警。
2. 受害方就醫時醫院出具的病歷或體檢**。
3.相關鑑定機構對受害人的傷害鑑定結果。
4.施暴方的書面保證或相關錄音。
5. 鄰居和朋友的證詞。
如果保姆、鄰居、朋友、同事等在家庭暴力發生時在場,並願意出庭作證,他們的證詞可以與其他證據一起作為確定存在家庭暴力的證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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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幾類證據可以作為證明家庭暴力的有效證據:1、證人證言:家庭暴力發生時,可以由他人目擊; 2.報警記錄:
如果你在家庭暴力發生後向警方報案,那麼會有警方記錄; 3、傷情報告:醫院診斷證明、**證明; 等一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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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的警察記錄和居委會的調解記錄都算作證據,如果鄰居看到,願意作證的也算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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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發生家庭暴力,對方遭到毆打,一定要及時報警,並保留報案收據。 要及時向居(村)委會、婦聯組織、司法機關等部門尋求幫助或調解,有調解的,應保留相關書面調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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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家庭暴力的證據是你妻子實施暴力的證據。 夫妻關係破裂的證據、財產狀況、性質等。 家庭暴力是離婚的法定條件,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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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安定下來,你可以做妻子,現在女人沒有家庭,就應該讓她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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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傅的話,你怎麼知道他老婆沒有家風,女人一般都是被男人逼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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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報警,如果有更多的警方記錄,家庭暴力可以作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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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明確了電子資料是一種法定證據。 《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視聽資料包括音像資料,電子資料是指通過電子郵件、電子資料交換、線上聊天記錄、部落格、微博、手機簡訊、電子簽名、網域名稱等方式形成或者儲存在電子媒體中的資訊。
微信作為一種新興的網路媒體工具,集電子郵件、線上聊天、部落格、QQ聊天工具、線上購物、線上支付平台等功能於一體,由於其便利性,在國內的使用人數已超過5億,穩居新型資訊交換平台的主導地位。 微信平台上的資訊以電子資料的形式存在,顯然屬於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證據範圍。
但是,微信證據要成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並不容易,無論微信證據的內容與案件事實的關聯性如何,微信證據要被採信,必須滿足兩個前提:
首先,微信的使用者是雙方。 由於微信不是實名制,如果不能證明微信使用者是當事人,那麼微信證據就不能與案件產生法律相關性。 確認微信使用者身份的方法主要有四種:
對方承認是自我承認的; 識別微信頭像或微信相簿**; 網路實名制、電子資料傳送人認證材料或所有權人身份認證; 第三方機構,即軟體公司騰訊,協助調查。 前兩種方式顯然是偶然的,不能作為確認認可的規範化方式,而後兩種方式涉及軟體公司的第三方技術協助,但良性操作的流程還沒有形成,自然不可能像大家想的那樣自己提交微信記錄。
二是微信證據的完整性。 這個條件與微信證據的真實性和相關性有關,因為微信證據是日常生活的碎片記錄,如果不完整,可能會被斷章取義,無法反映當事人完整的真實意圖。
可見,微信可以作為家暴的證據,但也是相應的要求。 以上就是本次熱點事件的解讀,如果您還有相關法律問題,請諮詢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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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並不意味著對方打你一兩次就構成家暴,而是長期持續的傷害! 如果真的受傷了,請到正規醫院檢查傷勢並儲存證據,例如用來打人的工具,以及受傷後留下血跡的衣服等。
這種型別的家庭暴力只有在刑法投訴後才能處理。
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危害程度不大,一般不予鑑定。 只有通過民事訴訟才能解決問題,如果兩個人的關係確實破裂了,這是你提出離婚的最佳選擇!
在你的情況下,對方明顯暴力,不利於孩子的成長,你只需要向法院主張孩子的撫養權,一般會判給你。 如果孩子超過10歲,孩子可以選擇誰來撫養他/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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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通常不僅僅是輕傷。
其次,要有足夠的經濟實力和更有利於兒童身心健康成長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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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一般原則是,傷害的程度必須至少是輕微的。 我國《婚姻法》對承認家庭暴力持謹慎態度。 至於孩子的撫養權,可以聲稱對方不利於未成年人的身心發展。
關鍵是證據的收集和程度的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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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你造成傷害是可以的。
中國《婚姻法》第46條規定了四種侵權行為:重婚罪、配偶一人同居罪、家庭暴力罪、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罪。 因此,在家庭暴力造成配偶一方人身傷害的情況下,應適用《婚姻法》的規定。 具體而言,因家庭暴力受到傷害的已婚一方提起損害賠償訴訟,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More
從朋友開始,朋友,戀人只是乙個頭銜。 對她好一點,經常約她出去玩什麼的,你把她當作朋友約出去的機會比你向她求愛時約她出去的機會要大。 不要說是你的女朋友,你喜歡她或類似的東西。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