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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存和扣押的最長期限為30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執行法》
第二十五條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 情況複雜的,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 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延長查封、扣押的決定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
需要對物品進行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鑑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包括檢驗、檢疫、技術鑑定的期限。 檢測、檢驗、檢疫或者技術鑑定的期限應當明確規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檢測、檢驗、檢疫、技術鑑定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
延伸資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執行法》
第二十六條 行政機關應當妥善保管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財物,不得使用、損壞; 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行政機關可以委託第三人保管查封的場所、設施、財物,第三人不得擅自損毀、轉讓、處置。 對於第三人造成的損失,行政機關有權在預先支付賠償後向第三人追償。
因查封、扣押而發生的羈押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
第二十七條 行政機關採取查封、扣押措施後,應當及時查明事實,並在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期限內作出處理決定。 沒收違法行為事實清楚並依法予以沒收的違法財物;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銷毀的,依法銷毀; 應當解除查封、扣押的,應當決定解除查封、扣押。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機關應當及時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決定:
(一)當事人沒有違法的;
(二)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財物與違法行為無關的;
(三)行政機關已經作出處理違法行為的決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的;
(四)查封、扣押期限已屆滿的;
(五)其他不再需要採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
查封、扣押解除的,應當立即返還財物; 新鮮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財物被拍賣、變賣的,應當退還拍賣、變賣所得物。 如果銷售**明顯低於市場**,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應給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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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存款凍結一年,動產扣押兩年,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利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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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個人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或者凍結其他財產權利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 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期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二分之一。
詳情請參考以上法律規定了解,或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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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利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 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兩翠清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期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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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扣押和釋放拘留的期限不得超過30日; 情況複雜的,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 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可以看出,封存扣押的最長期限為30天。 此外,延長查封、扣押的決定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二十五條 封存、扣押鑰匙碼的期限不得超過30日; 情況複雜的,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 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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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動產查封、扣押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查封不動產或者凍結其他財產權利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他人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查封不動產或者凍結其他財產權利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期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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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查封不動產或者凍結其他財產權利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利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期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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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動產查封、扣押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查封非兄弟胡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資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人民法院凍結個人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查封不動產或者凍結其他財產權利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和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繼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期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二分之一。
如果財產被扣押,可以在還清欠款或結案後向法院提出解封申請。 法院收到申請後,一般可以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但也要看法院的日程安排,需要與法院協商確認時間。 >>>More
屬於民事矯正,調解優先,調解不能處理,只能起訴。 問題分為兩個步驟,乙個是保險公司的賠償,另乙個是你家人的賠償,不能混在一起。
緩刑期是指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以及懷孕婦女、年滿75周歲但未滿十八周歲的罪犯,有:犯罪情節較輕的; 表現出悔意; 沒有累犯的危險; 宣告緩刑不會對所在社群產生重大不良影響時,暫緩執行已判刑的刑罰,期間接受社群矯正,禁止從事特定活動的, 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或者接觸特定人員的,還應當遵守禁止性規定。緩刑只適用於主刑,附加刑不適用於緩刑,緩刑仍必須執行,不適用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頭目。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