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社群沿街的外牆房屋收取物業費是否合法?

發布 社會 2024-04-20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首先,社群外的外牆房是否收取物業費,就看你是否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所謂物業服務費,只能在物業服務產生後才收取。 物業服務主要包括保潔、訂單維護、裝置管理、水電費催收等,若未產生上述服務,僅以“業主身份”為依據收取物業管理費,不符合合法公平交易精神。

    2、如果立面房屋面向街道,不在小區內開展經營活動,且業主不是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實際居民,物業委員會與物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不代表業主的這一部分,沒有履行權利義務, 且該等業主與物業未建立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關係的,業主不得支付物業管理費。除非物業能夠提供證據證明業主房屋及配套設施裝置的維修、保養和管理情況。

    3、產生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根據物業的性質、特點等不同情況,執行首次指導價和市場調整價。

    1. 普通住宅物業的公共服務收費以第一指導價為準。

    2、非普通住宅、寫字樓、工廠、商務樓等物業的公共服務收費,應當按照市場調整價格,以滿足部分業主和使用者的需要或接受委託的專項服務及代收服務費。 希望。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1、物業為服務型企業,服務範圍在全社群紅線以內。 (即開發商當時購地範圍)與房屋產權是否被買斷數十年無關。 只要在紅線以內,物業公司都會提供服務,但店鋪提供的服務比較少,物業費也是小區住宅物業收費標準的一半,合理。

    2、物業費的制定由當地稅務機關審核批准,而不是物業公司和開發公司。 物業費用從幾毛錢到幾十元不等,取決於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型別。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法律分析:不一樣。 首先是有兩種不同的費用,因為收費的標準不同。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規定提供相應服務。 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未履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造成業主人身、財產安全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 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向業主委員會辦理物業驗收手續,業主委員會應當將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材料移交物業管理服務企業。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1住宅區外的外牆房屋是否收取物業費,取決於是否有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所謂的分層服務費只能在分層服務建立後收取。 物業服務主要包括保潔、訂單維護、裝置管理、水電費收取等,若以上服務未出現,僅以“業主身份”為依據收取物業管理費,不符合法律公平精神**。

    2.如果立面是面向街道的,不在社群內經營,且業主不是實際居住在物業管理區域的居民,則行業委員會與物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不代表該部分。 業主沒有權利和義務以無序的方式履行這些尚未建立的業主和物業管理服務。

    在合同關係的情況下,業主不得支付物業管理費。 除非該物業提供業主處所和附屬設施的維護、維護和管理的證據。

    3.發生物業管理費的,根據物業的性質和特點,應分別實行指導價和市場調整。

    法律依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辦法》第三檔 15、物業管理區域內不進出小區大門的商鋪、寫字樓等非住宅物業,屬於小區物業管理範圍,統一納入小區物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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