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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事故賠償解決! 有以下幾種方法! 自己談判,交警調解! 司法調解!
如果談判無法達成協議,那就讓對方起訴,走司法程式吧!疤痕去除手術是後續**費用,一般到當地醫院診斷,如果你的車輛有保險,可以諮詢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理賠需要什麼程式?
如果你沒有保險,最好早點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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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實踐中,醫療費用通常以**為依據。 像這樣的疤痕去除費用通常不受支援。
不知道她花了多少醫療費,有沒有超過強制交通保險支付的1萬元? 您的汽車是否投保了商業三重保險?
建議你和她協商:她會同時在法庭上起訴你和強制責任保險公司。 這樣做有兩個好處:
一是強制交通保險支付的賠償金額高於您自己索賠的金額; 其次,如果法院判您支付疤痕去除費用,您可以要求保險公司支付費用。 否則,保險公司將不予賠付。
還有一點是,她聲稱她會提供證據,去除疤痕的必要性和費用將由她承擔。
最後,我想說的是,無論如何,人們都是受害者,在心理和身體上都遭受了痛苦。 如果你的錢還不是太糟糕,那就丟一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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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是否經過法醫鑑定,根據鑑定結果看是否有後續費用或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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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你好,親愛的! 我們很樂意為您解答; 如果車輛碾壓後方車輛的死亡是事故,駕駛員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不承擔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
如果駕駛員違反交通法規,導致他人死亡,則涉嫌造成交通事故罪,應承擔刑事責任和相關民事責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致人重傷、人員傷亡或者公私財產重大損失,造成交通事故後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晚上,高倫潭高速公路上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乙個人在路中間被字母棗子撞倒,後車不知不覺對了,倒土豆地的人跑了過來,卻因為自己不知情沒有停車,後車又承擔了什麼責任?
你好,親愛的! 我們很樂意為您解答; 如果車輛碾壓後方車輛的死亡是事故,駕駛員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不承擔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 如果駕駛員違反交通法規,導致他人死亡,則涉嫌造成交通事故罪,應承擔刑事責任和相關民事責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規,致人重傷、人身傷亡或者公私重大損失,發生交通事故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對閆夢琪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面的車沒有叫逃生,但涉及1碰撞的受害者Shozakura可能屬於2號高速公路的交叉口當時正在下雨,視力有問題3
當時,後車在路上發現了碎片,但沒有警告標誌或沒有注意4倒在地上的人被多輛車碾過,宴會判決,我只想諮詢後車的責任? 無論是刑事還是民事要求。
這是一起刑事案件。
如何定義它。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控違反刑法保護的社會關係,國家為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責任,立案偵審,給予刑事制裁(如有期徒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等)的案件。 民事案件是公民、法人、公民與法人之間作為平等主體的糾紛引起的訴訟,主要是指與財產權益有關的案件,以及婚姻家庭等個人案件。 如違約、離婚、財產繼承、人身傷害等。
後車是否也要承擔刑事責任?
絕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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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無法一次性支付賠償金,建議您通過法律程式起訴司機和保險公司,並獲得有效判決,保證後期支付; 2、如你申請傷殘鑑定及出院天數及人數,如你為傷殘,保險公司和司機還需要向你支付傷殘賠償金和精神損害賠償金,按當地收入及身份認定水平計算; 3、主要補償專案: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餐費補貼、營養費、傷殘補償金、傷殘輔助器具、精神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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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這種情況下,我應該索賠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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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事故雙方都把車抬上來,交警會同意我們自動協商解決問題嗎?
不可以,協商解決是雙方同意的,然後書面協議和簽字生效,只是提車,不算已經達成協議。
2:如果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到計程車司機身上,保險公司會不會發現? (昨天,事故發生後的第二天,保險公司的人來到醫院並拍了一張照片)。
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會根據責任進行賠償,責任如何劃分主要取決於責任認定。 事故證明會記錄雙方車輛的資訊,比如駕駛號碼、車牌號碼、駕駛執照、駕駛資訊等,如果你的兄弟是無證駕駛,事故證明肯定會被記錄下來。 (如果交警跟你作弊,他們不會考慮這個),所以如果交警不摻假,你哥哥無證駕駛肯定瞞不住保險公司。
但話又說回來,如果無證駕駛的違法事項與事故的發生之間沒有因果關係,則不影響責任的認定。 也就是說,即使你哥哥沒有駕照,如果駕駛行為沒有違法,交警仍然可以判定計程車負有全部責任。
3:我們有必要盡快把電單車從交警那裡弄出來嗎? (我哥哥說,他朋友有警證,朋友已經打聽了那天事故現場所有的交警,他可以直接向交警隊提出來。
但我認為目前沒有必要提出來。
提不提沒有多大意義,但我給你的建議是,早點提總比晚提好。
4:我覺得事情有點奇怪。 取車是雙方商量的,到時候是交警認為我乙個人沒什麼可商量的嗎? 是為了讓保險公司不賠錢嗎?
不可以,交警扣留該車是為了取證,如檢測車輛效能等,取證完成後,應無條件放行,這在《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中有明確規定,檢驗報告確定5天後放行。 因此,取不提車與否與是否達成談判不是一回事。
根據你說的,計程車開錯了方向,應該對事故負主要或全部責任。 至於你哥哥無證駕駛,當然是違法的,但與事故的發生沒有因果關係,所以他不應該對事故負責,而應該接受治安拘留或罰款等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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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擔心,對方司機會承擔你的損失,然後給你一些營養費、誤工費、後續**費,不是很好嗎。
對方全權負責,只是為了把事故處理好,他全權負責,保險公司會全額賠償損失,他的損失會小一些,你也不會有任何損失 嚴格來說,你應該對事故承擔次要責任 所以沒關係 對方達成協議,讓對方承諾賠償你的損失 讓對方出院後去交警隊辦理事故手續,帶上所有材料向對方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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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哥哥沒有駕照,可能也要承擔同樣的責任,但是計程車自願承擔全部責任是可以的,這樣你就可以得到全額賠償,但是你必須有交警的事故責任證明才能協商解決,你也不用擔心保險公司, 但前提是必須有乙份責任書,而且車子越早沒問題越早,否則停車費也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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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諮詢一下交通事故,乙個朋友無證開車,碰了對方的車,因為當時沒有駕照,他讓兒子有駕照來換,然後保險公司過來拍照確認,還去交警開證, 而現在對方對索賠不滿意,如果報告成立?我想諮詢一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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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到達現場查明事故原因後,雙方均可離開事故現場,車主可陪同傷者前往醫院**,如果提前支付醫療費用,必須保留醫院的發票。
對於誤工費,由於沒有發生,所以沒有賠償,一旦提起訴訟,業主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受傷的人去上班了。
如果你支付了醫療費用和失去的工作,你就不需要再支付了,你不應該給另外的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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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經交警處理後,醫院看了200元(拍,沒傷骨頭,只刮了一點皮)出具了病假單,休息3天,所以需要賠償3天的損失,但當索賠結算後,對方因為沒有休息直接去上班了, 導致工資沒有減少。保險是賠償原則,沒有扣除工資來補償失去的工作。
如果只有輕微的瘀傷,車主是否有義務開車送傷者去醫院並支付醫療費用? 還是由電池的主人去醫院支付醫療費用,然後向主人索賠? 1000元以內,可以提前付款。
說不讓對方告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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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 在路段上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穿越機動車道,有人行橫道或者人行橫道設施的,應當通過人行橫道或者人行橫道設施; 如果沒有人行橫道,沒有人行橫道設施,或者不方便使用人行橫道設施,請在確認安全後直行。
但是,事故的責任最終必須由交通團隊根據因果關係和違規程度來確定,事故責任和賠償責任不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