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工作有哪些限制? 試用期能正常工作嗎

發布 社會 2024-04-23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有明確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五條 【緩刑犯應當遵守的規定】被判處緩刑的罪犯,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檢查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

    3)遵守檢驗機構關於接待訪客的規定;

    (四)離開居住地、搬遷的市、縣,應當報檢查機關批准。

    第七十六條 【緩刑緩刑及其積極後果】 對已被判緩刑的罪犯,在緩刑緩刑期間依法進行社群矯正,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情形的,緩刑緩刑期滿; 原判不再執行,予以公告。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分析:在緩刑期間可以繼續工作。 在《刑法典》關於緩刑的規定中,對緩刑人員的繼續工作沒有限制。

    緩刑期滿後,不予執行,但緩刑人員在緩刑期間違反有關規定或再次犯罪的,撤銷緩刑,原判刑期服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五條:被判緩刑的罪犯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檢查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3)遵守檢驗機構關於接待訪客的規定;(四)離開居住地、搬遷的市、縣,應當報檢查機關批准。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法律分析:試用期內能夠外出工作,但離開居住地、縣或者搬到異地的,應當報檢查機關批准。 對已被判處緩刑的罪犯,在緩刑緩刑期間依法進行社群矯正,沒有違反緩刑規定的,緩刑緩刑期滿,不再執行原判, 並發布公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五條:被判緩刑的罪犯,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檢查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

    3)遵守檢驗機構關於接待訪客的規定;

    (四)離開居住地、搬遷的市、縣,應當報檢查機關批准。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試用期人員可以在試用期內工作,刑法關於試用的規定對試用期人員繼續工作沒有限制。

    除了黨政領導職務、軍人、大連領導外,剩下的工作平時都能辦,原本有單位的人,甚至能保住自己的地位。

    法律依據]刑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被判處緩刑的罪犯,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檢查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

    3)遵守檢驗機構關於會見客人的規定;

    (四)離開居住地、搬遷的,應當報檢查機關批准。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可以在試用期間工作。 我國刑法不限制其勞動權利,被判處緩刑的罪犯應當遵守下列規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管; 按照檢查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五條:被判緩刑的罪犯,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檢查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

    3)遵守檢驗機構關於接待訪客的規定;

    (四)離開居住地、搬遷的市、縣,應當報檢查機關批准。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試用期內能正常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第七十五條 被判緩刑的罪犯,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檢查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

    3)遵守檢驗機構關於接待訪客的規定;

    (四)離開居住地、搬遷的市、縣,應當報檢查機關批准。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緩刑人員可以在緩刑期間工作,《刑法》關於緩刑的規定對繼續工作沒有限制。

    試用期內,必須遵守有關規定,定期向執法機關報告,離開居住地縣市的必須報告,只要遵守有關規定,其他工作和學習都可以正常進行。

    1、試用期內如何申請出境。

    緩刑,緩刑全稱緩期執行,又稱緩刑,是指對違法行為人首次宣告定罪,暫時不執行所判刑,經確認構成犯罪,應當依法懲處。 特定緩刑機構在一定緩刑期間內對罪犯進行審查,並根據罪犯在緩刑期間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制度。 緩刑人員可以在緩刑期間出境,但需要獲得批准。

    試用期內原則上不能離開居住地,要外出,必須先向監督矯正機構司法機關提出申請,該機關通常是戶籍地或慣常居住地,司法機關會向司法局報告, 它將審查並決定是否同意。《刑法》規定,被判處緩刑的罪犯在緩刑期間,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二)定期向執行緩刑機關按照規定報告其活動情況; (三)遵守檢驗機構關於接待來訪者的規定; (四)離開居住地、搬遷的市、縣,應當報檢查機關批准。

    2. 在什麼情況下會判處緩刑?

    有下列情形的,將判處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的;

    2.有早期的悔改;

    3、無累犯危險;

    4. 緩刑對其居住的社群沒有重大不利影響;

    5. 表示悔恨,包括自願投案、立功、全額返還贓物、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繳納罰款等,可考慮緩刑。

    試用期間應遵循的內容。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規定定期向緩刑執行機關報告其自身活動情況;

    (三)遵守檢驗機構關於接待來訪者的規定;

    (四)離開居住地、搬遷的市、縣,應當報檢查機關批准。

    3. 試用期內可以外出嗎?

    在緩刑期間,被判緩刑的罪犯離開居住地、遷往其他地點的,應當報偵查機關批准。 在緩刑期間,嚴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安部門關於緩刑監督管理的規定,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 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向派出所報案,如果是在居住的市縣外,必須徵得當地派出所的批准,否則,未經允許,不得出國工作或學習。

    試用期內去外地的,必須報稽查機關批准,否則不能離開居住地,去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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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回答2024-04-23

緩刑的全稱是緩刑,又稱緩刑,是指對違法行為人,經法律程式確認構成犯罪,應當受到懲罰的,對違法行為人首次宣告定罪,暫時不執行判決。 特定緩刑機構在一定緩刑期間內對罪犯進行審查,並根據罪犯在緩刑期間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制度。 緩刑的一般適用必須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More

10個回答2024-04-23

什麼是緩刑。

緩刑 緩刑是指對被判處一定刑罰的犯罪進行分期執行,在法定條件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在一定期限內有條件地不執行原判刑的制度。 >>>More

7個回答2024-04-23

您好,已被判緩刑的罪犯在緩刑緩刑期內又犯罪或者在宣判前發現還有其他未判決的犯罪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罪或者新發現的犯罪作出判決, 對前一罪和後一罪的刑罰,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確定。 >>>More

4個回答2024-04-23

緩刑,又稱緩刑,是指對違法行為人首次宣告定罪,經法律程式確認構成犯罪,應當受到刑事處罰,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 特定偵查機構在一定刑期內對罪犯進行訊問,根據罪犯在緩刑期間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制度。 在緩刑期內再犯的,撤銷緩刑,並重處罰。 >>>More

7個回答2024-04-23

1.限制高消費。

2.飛行限制。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