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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最基本的三個要素是納稅人、徵稅物件和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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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稅收原則是指稅法的基本原則,即立法者決定所有稅收問題。 稅法原則是指立法者決定一切稅收問題的原則,即如果沒有相應的法律作為前提,**就不能徵稅,公民沒有納稅義務。 徵稅主體必須按照法律規定徵稅,而且只能按照法律規定徵稅; 納稅人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繳納稅款,稅法原則是稅法中非常重要的基本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管理法
第3條. 徵收、中止徵稅、減稅、免稅、退稅、納稅,依照法律規定進行; 法律授權***的,依照***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國家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徵收、中止徵稅、減稅、免稅、退稅、納稅等與稅法、行政法規相牴觸的決定。 第4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義務納稅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代繳、代繳、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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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的法律原則是指稅法的基本原則,即立法者決定一切稅收問題,即如果沒有相應的法律作為前提,**就不能徵稅,公民沒有納稅義務。
稅收是指國家按照法律規定,為社會提供公共產品,滿足社會的共同需求,強制無償地參與社會產品分配,獲得財政收入的一種標準化形式,稅收是一種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
稅收是國家公共財政最重要的收入形式。 稅收的本質是國家為滿足社會的公共需要,借助公共權力,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和程式,參與國民收入的分配,並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和程式,參與國民收入的分配,強制獲得財政收入的特殊分配關係。 它體現了一定社會制度下國家與納稅人在徵收和稅收利益分配中的特定分配關係。
稅收特徵如下:
1. 必填項。 稅收的強制性是指稅收是國家作為社會管理者,憑藉政治權力和政治權力,通過頒布法律或法令強制徵收的;
2.無償。 稅收的無償性質是指通過徵稅,將社會群體和社會成員的部分收入轉移給國家,國家不向納稅人支付任何報酬或對價;
3、稅收固定是指按照國家法令規定的標準徵收稅款,即納稅人、徵稅物件、稅項、稅率、估價方法和時限等,都是稅令預先規定的,並且有比較穩定的試用期, 這是固定的連續收入。
以下是徵稅物件:
1.流轉稅。 流轉稅是對商品生產和非生產營業額徵收的一種稅。 流轉稅是稅收結構中的主要稅種,稅種;
2.所得稅。 所得稅,又稱所得稅,是指對各種收入徵收的一種稅種;
3.財產稅。 財產稅是指對納稅人擁有或控制的財產徵收的一種稅;
4.行為稅。 行為稅是指對納稅人的某些特定行為徵收的一種稅;
5.資源稅。 資源稅是指對在中國境內從事資源開發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 在現行稅制下,資源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都是資源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條 納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稅款,或者扣繳義務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責令納稅人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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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的法律原則是指稅法的基本原則,即一切稅收問題都由立法者決定,即如果沒有相應的法律作為前提,就不能徵稅,公民沒有納稅義務。 徵稅主體必須按照法律規定徵稅,而且只能按照法律規定徵稅; 納稅人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納稅,而且只能按照法律規定納稅,稅收的法律原則是稅法中非常重要的基本原則。 它起源於英國,現在得到當今所有國家的承認,其基本精神體現在每個國家的憲法或稅法中。
其具體內容包括稅種法、稅要素法和程式法三個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稅收管理法》規定了法定稅收原則的要求,即將頒布的《稅收基本法》也應明確規定。
1. 稅種是法定的。 這意味著稅收必須由法律規定; 稅收必須與稅法相對應; 除非稅法另有規定,否則徵稅主體沒有徵稅權,納稅人沒有繳納義務。 這是檔案負責人與第一伴隨者之間發生稅務關係的法律前提,是法定稅收原則的主要內容。
2. 稅收要素是法定的。 這意味著稅收要素必須由法律明確界定。 所謂稅要素,具體包括徵稅主體、徵稅主體、徵稅物件、稅率、納稅環節、納稅期限和地點、減稅免稅、稅收爭議和稅務法律責任。
稅收要素是稅收關係具體化的客觀標準,是稅收關係全面化的法律依據。 因此,它成為法定稅收原則的核心要素。
3. 程式是法定的。 其基本含義是,實現稅務關係中實質性權利和義務的程式要素必須由法律規定,徵稅各方必須按照法定程式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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