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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沒有再婚,但你姐姐和你的“姐夫”確實已經構成了事實婚姻,所以他們這段時間的勞動收入也應算是共同財產。 所以,就算你不補發結婚證,房子也是你姐姐的一半。
關鍵是要證明他們處於事實婚姻中,以及他們的收入證明。
如果他們一起工作賺錢養父母並撫養孩子上學。 而且在當地(乙個小縣城)合夥建了一幢私人樓房,這種情況是真的,那你姐夫不可能不費錢就把妹逼走;
相反,你應該更強大,當理由沒有意義時,你會談論武力。 如果沒有力量,那麼我們將願意承認我們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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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個人而言,我不認為你可以分享財產,因為沒有什麼可以約束房子的,你一起“賺”,法律是關於物證的,沒有協議或檔案可以證明。
這種男人真是可恨,但有些事情明明擺在你面前,朝廷也未必對此無能為力,在這種情況下,你姐夫有沒有可能和你姐姐補上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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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有部分可以平均分配,債權人的權利和債務共同承擔。
2、不屬於已出具的土地證,正在辦理房產證,並已宣告產權歸屬,婚前已取得,不屬於婚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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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主張產權;
2、重新申領結婚證,房子還是婚前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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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些夫妻為小S買了車買房,夫妻倆的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在這種情況下,配偶完全有權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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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如何分配夫妻雙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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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離婚,房屋是買方的個人財產。
但根據最高法院對《婚姻法》的司法解釋,婚後償還的貸款及其公升值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 即使一方償還貸款,也是夫妻共同財產的一部分。
例如,婚後還款5萬元,5萬元和增值部分5萬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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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章:家庭關係。
第十七條 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在現實中,每個中國人都為家庭幸福而奮鬥(全面、全方位),實踐證明,很多人的家庭可能會改變,但他辛勤耕耘的本質始終如一,那就是人在哪裡,奮鬥的結果在哪裡,消費可以忽略不計。 國家禁止任何人不勞而獲,任何法律政策都不支援,此時應該認為法律的適用是錯誤的或不當的,或者根本無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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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自行支付首付,婚後自行還貸,房子歸男方所有,不需要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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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雙方協議離婚,雙方自行解決,如果對財產有爭議,則需要到法院判決。
如果夫妻共同財產先分割(如果夫妻之間有書面協議,現任夫妻不影響其他人,從書面協議來看,如果沒有書面協議,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將平分), 如果前任的財產不明確,則通過協商解決,法院不會通過談判作出判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