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上有人不按規定停車嗎?

發布 社會 2024-04-25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不按照規定停車可以說是交警權力不可估量,個人心想,在地方沒有禁止標誌,只要不影響他人的正常通行,就可以停車,但在各種環境影響下,交警的潛規則貼上了, 凡沒有禁止標誌的,就是不符合規定的停車,即使把車停在很寬闊的農村路邊,從自己家門口也屬於不遵守規定的停車,因為部分門口屬於鄉村的農村道路。這麼無窮無盡的權力,肯定是不公平的,但罰款不到200元,誰想申請復議,還是司法之路。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1.公交站: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2.上橋:直接罰款200元,扣6分。

    3.部分標有黃色實線:罰款200元,扣3分。

    4.有禁止停車標誌的路段:罰款200元,扣3分。

    5.高速改道線區域:直接扣12分,並處200元罰款。

    6.高速公路匝道:罰款200元,扣3分。

    臨時停放車輛的注意事項。

    1、朝未來方向靠右行駛,駕駛員不得落車,妨礙交通時必須迅速離車;

    2、車輛停車前,不允許開門和上下人員,開門時不允許阻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3、行人路護欄(綠百合)對面及路段、人行橫道、施工路段(施工車輛除外)、障礙物禁止停車;

    4、交叉路口、鐵路道口、繞行路口、狹窄道路、橋梁、陡坡、隧道、距上述場所20公尺以內路段禁止停車;

    5、在公交車站、電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前,以及距上述場所30公尺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外,其他車輛不得停車;

    6、除特殊情況外,大型巴士、有軌電車不得停放在車站外。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法律分析:公民在公共運輸道路上行駛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停車,則屬於違法行為。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處罰: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給予口頭警告,責令其立即離開。

    機動車駕駛員不在現場或者即使在現場也拒絕立即離開,妨礙其他車輛或者行人通行的,處二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可以將機動車拖到不妨礙交通的場所或者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場所。公安機關停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收取牽引車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車地點。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車輛停放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 指定地點沒有停車位。

    該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為依據,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輛在道路上臨時停放,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1)在無停車標誌和標記的路段,在高速公路與非機動車道之間有隔離設施的路段,行人路以及人行橫道、施工路段不得停車;

    2)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寬度小於4公尺的狹窄道路、橋梁、陡坡、隧道、距上述場所50公尺以內的路段禁止停車;

    3)在上述場所30公尺以內的公交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站)及路段前,除使用上述設施外,不允許停車;

    4)車輛停車前,不得開門,不得人員上落車,不得開門或關門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路邊停車應靠近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落車、上下人員或裝卸物品,立即離開;

    6)城市公交車不得在車站以外的路段停靠上落車。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定義:不按照規章制度違章停車。

    在一般道路上違章停車,不扣分,罰款200元,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車道停車,或應急車道停車,被罰款6分,罰款200元。

    違章停車處罰標準:

    1、機動車違規停放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貼上違章停車通知,使用電子監控裝置記錄違法行為,阻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機動車可以拖到不妨礙交通的場所或者停在指定地點, 對違法駕駛者處200元罰款。

    2、違反規定臨時停放機動車的,處200元罰款。

    3、機動車停放或暫停於有禁止停車標誌或標誌的場所,處100元罰款,並扣3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此有相應規定:

    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臨時停放在道路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在無停車標誌和標記的路段,在高速公路與非機動車道之間有隔離設施的路段,行人路以及人行橫道、施工路段不得停車;

    2)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寬度小於4公尺的狹窄道路、橋梁、陡坡、隧道、距上述場所50公尺以內的路段禁止停車;

    3)門前及距上述場所30公尺以內的公交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站),除使用上述設施外,不得停放;禪宗懺悔。

    4)車輛停車前,不得開門,不得人員上落車,前門不得被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所阻擋;

    5)路邊停車應靠近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落車、上下人員或裝卸物品,立即離開;

    6)城市公交車不得在車站以外的路段停靠上落車。

    第七十八條 應當標明公路車速,最高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時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里。

    小型乘用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最高時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輛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電單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

    如果同一方向有2條車道,則左側車道的最低速度為每小時100公里; 如果同一方向有三條以上車道,則最左側車道的最低速度為 110 公里/小時,中間車道的最低速度為 90 公里/小時。 如果道路限速標誌指示的速度與上述車道的限速不一致,則應遵循道路限速標誌指示的速度。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1. 不遵守規定的停車型別有哪些?

    1、不按規定停車如下:

    1)橫壁橡樹區無停車標誌的路段、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人行橫道、施工路段停車;

    2)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轉彎處以及寬度小於4公尺的地點50公尺以內停車;

    4)路邊停車位不靠近道路右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

    臨時停放在路上的機動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設有禁止停車標誌和標記的路段、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和行人路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和施工路段,禁止停車;

    上述場所50公尺以內的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寬度小於4公尺的狹窄道路、橋梁、陡坡、隧道、路段禁止停車;

    車輛停車前,不得散開車門和上落車人員,不得開門、關門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路邊停車應靠近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落車、上下人員或裝卸物品,立即離開;

    城市公交車不得在停靠站以外的路段停靠或落車。

    2、不按規定停車如何處罰。

    1、違反規定臨時停放車輛的,給予口頭警告;

    2、違章停車,影響車輛和行人通行,駕駛員不在現場或者拒不離開的,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3、在禁止停車標誌、標線的場所停放車輛或臨時停車的,處罰款並扣3分。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法律分析:1、駕駛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未按規定行駛、停車; 2、駕駛機動車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如手持撥打、接聽**等; 3、駕駛兩輪電單車時未戴安全帽; 4、在高速公路或城市高速公路上駕駛機動車時,駕駛員未按規定繫好安全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駕駛者、行人、乘車人員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法。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車輛的停放違反了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 指定地點沒有停車位。

    1) 在無停車標誌和標記的路段,香港不得在高速公路與非機動車道和行人路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和建築路段停車;

    2)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寬度小於4公尺的狹窄道路、橋梁、陡坡、隧道、距上述場所50公尺以內的路段禁止停車;

    3)在上述場所30公尺以內的公交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站)及路段前,除使用上述設施外,不允許停車;

    4)車輛停車前,不得開門,不得人員上落車,不得開門或關門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5)路邊停車應靠近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員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裝卸物品,立即離開;

    6)城市公交車不得在車站以外的路段停靠上落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輛臨時停放道路,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有禁止停車標誌和標記的路段,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和行人路,不得停車; 以及人行橫道和施工路段;(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寬度小於4公尺的狹窄道路、橋梁、陡坡、隧道、上述盲區50公尺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3)在上述場所30公尺以內的公交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站)及路段前,除使用上述設施外,不允許停車;4)車輛停車前,不得開門,不得人員上落車,不得開門或關門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5)路邊停車應靠近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落車、上下人員或裝卸物品,立即離開;6)城市公交車不得在車站以外的路段停靠上落車。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法律分析:(1)對下列情形的,記2分,並處5元罰款:

    1.停在道路左側,朝汽車方向行駛,駕駛員不要離開車輛。

    2、在上述地點20公尺以內的交叉路口、鐵路道口、繞行路口、狹窄道路、橋梁、陡坡、隧道、路段停車。

    4.公共汽車和有軌電車停在車站以外的地方。

    5.夜間臨時停車,不開寬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以罰款5元、3分,吊銷駕照乙個月:

    1.在禁止停車的地方停放車輛。

    2.將車停在允許臨時停車的地方,駕駛員落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放規定的,應當指出,給予口頭警告,立即離開。

    機動車駕駛員不在現場或者不顧現場坍塌不立即離開的,處二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機動車拖到不妨礙交通的場所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停車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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