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關係:拖欠工資的,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投訴時,應提供申請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和有關拖欠工資的證據。 如果雇員在被命令後仍未支付,雇員可以要求雇主支付賠償金。 標準:應付金額的 50% 至 100% 之間。
勞動者在申請勞動仲裁時,可以同時要求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遣散費。
勞動關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調解與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在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
去當地監管部門,如辦理法律手續看是否有勞動關係,勞動關係要仲裁,勞動關係或勞動關係要法院審理。
-
找當地勞動人事廳的勞動監察大隊。
-
找到勞動監察局。 老闆無權要求員工找到已經離職的員工,以此為理由不給員工發工資是違法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按照本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擴充套件材料《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條例》
第十條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開展勞動安全檢查,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落實;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舉報和投訴;
(四)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依法進行糾正、查處。
第十一條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對下列事項進行勞動安全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
3)雇主遵守禁止使用童工的規定;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未成年工勞動特殊勞動保護規定;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的規定;
(六)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八)職業介紹所、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符合國家關於就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考核考核的規定;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督事項。
-
如果我的老闆拖欠我的工資,我該怎麼辦? 您可以去勞動辦公室提出投訴。
-
員工董芳海在臨浦鎮東風村嘉一中心工作,2019年9月的工資被拖欠到12、9怎麼辦?
-
我在海爾空調廠的下屬商人那裡工作,他欠我兩個月的工資,我要工資,王曉光一直叫我告他。
-
不合理,老闆的做法是非法的。 您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局投訴,勞動監察局將進行調查和處理。 您好,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可以申請仲裁,不僅可以追回工資,老闆還會依法向您支付拖欠工資的50%和100%作為賠償。
-
《勞動法》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資,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 如果他仍然這樣做,您將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報告。
-
當你遇到這樣的問題時,你和老闆好好談談,一:我真的找不到他,雖然他是我的朋友,但我沒有說過我會為他的所作所為負責! 而且,我真的無法與他取得聯絡!
二:你要是不給我工資,我是不會離開自己的,而是一定要去討個交代,我想報警110或者找勞動部門投訴解決,或者找記者舉報! 相信你老闆聽了你說的話,一定會給你發工資的!
如果你不好意思和你的老闆說話,和你老闆的經理或朋友談談,讓他們和你的老闆談談!
-
你可以先看看這家店的營業執照,說是勞動局發的,然後去那個地方投訴。
-
1、最簡單的辦法是向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投訴,由他們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直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無需律師),通過勞動仲裁出具的裁決向單位主張賠償,如仍不支付賠償金的,可向法院申請執行。
4、在以上述方式要求工資的同時,您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按照應付金額的50%至100%的標準向您支付額外補償。
-
找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一點都不合理
-
如果用人單位不發工資,可以撥打12333**投訴,也可以向勞動局巡檢大隊投訴。 如果投訴無效,可以收集證據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不滿意的也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2、可向當地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您沒有勞動合同,您可以要求未簽署勞動合同的工資翻倍。 如果終止僱傭關係是基於拖欠工資,雇員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
老闆不發工資,一般你要求老闆按照你的合同(勞動合同)發工資,如果沒有,你也可以反映給工會,如果沒有,你要向勞動局反映情況,向主管部門尋求幫助(一般不要去找這樣的結果, 這只會讓你的職業空間變窄,以及行業內的聲譽問題)。
你必須遵守法律**,保護你的合法利益。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
-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您可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也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的工資發放情況進行監督。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3)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費率向工人支付工資。
經濟補償和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我的薪水老闆不會找我。
-
您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
您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第。 1、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的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付款。 工資每月至少支付一次。
因此,用人單位不支付工資的行為違反了上述規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的工資發放情況進行監督。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
如果你被拖欠了工資,有什麼辦法可以快速拿回嗎?
-
如果你在公司工作,而且公司是正規的,公司無故拖欠工資,你可以向當地勞動廳、市勞動局**12333,24小時**報告。 如果是個人的兼職工作,不在勞動局受理的範圍內,建議憑相關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市司法局12348
-
(一)勞動者遇到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可以向勞動部門舉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50%-100%(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2)勞動者也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投訴,要求介入調查;
3)或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
集體向勞動局提出上訴,要求他們盡快支付工資。
-
爬上樓或橋,假裝跳樓,引**和119、110,自然沒問題。
-
要麼打他,要麼打110
-
我幫私人老闆做了3、4年的木工活,我一分錢都沒給,還沒拿過,能不能把錢拿回來。
-
濟南蘇亞貿易****欠我工資? 哪個部門可以提供幫助?
-
2018年會有很多大事發生,驚心動魄,甚至可能生死攸關! 看一看:(句號是重點),爬上高牆,可以眺望遠方,破譯,揭開神秘面紗,認識世界!!
-
如果公司發現公司一直拖欠工資,員工可以找以下部門解決:
1.勞動監察大隊。
無論公司拖欠工資是否構成犯罪,員工均可先向勞動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勞動監察大隊接到投訴後,會向拒付工資的責任人發出《糾正通知書》,責令公司限期支付勞動者工資。
2. 勞動仲裁委員會。
如果投訴未解決,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需要提供相關證據。
3.人民法院。
勞動仲裁後爭議仍未解決的,建議自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此外,如果你去法院提起訴訟,你還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工資支付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用人單位被扣發、拖欠工資的,建議向當地有轄區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投訴,要求拖欠工資。 尋求解決方案。 勞動監察大隊是處理此類糾紛的專門機構。
《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勞動安全檢查條例》第十條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開展勞動安全檢查,並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落實;(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三)受理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舉報和投訴;(四)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依法進行糾正、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