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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理歐盟商標註冊申請,現在隨著全球經濟浪潮的發展,海外市場對中國企業來說是乙個前所未有的挑戰,同時也是乙個巨大的市場,世界的視窗已經向我們敞開,市場正在國際化的變化,為了擴大國際市場,國際商標註冊申請正變得越來越流行和普遍, 那麼如何處理歐盟商標註冊申請呢?
如何申請歐盟商標註冊?
1. 提交歐盟商標註冊申請。
**在歐盟提交商標註冊申請費用較低,只需要一種語言。 此外,歐盟智財權局還設有快速申請通道,可以加快歐盟智財權局的審查流程,盡快公布歐盟商標註冊申請。
2. 歐盟智財權局審查標記。
歐盟智財權局收到申請後,歐盟智財權局將進行審查程式,如果發現問題,將在2個月內通知商標申請人進行修改。 如果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修改,歐盟智財權局將全部或部分駁回申請或索賠。
3.歐盟商標公開異議期。
如果歐盟智財權局對商標申請進行審查,發現存在相關問題,歐盟智財權局將在《歐盟商標公報》上公布商標註冊申請,使其進入歐盟商標申請的公開異議期,持續3個月,任何第三方均可在三個月內提出歐盟商標異議。
4. 歐盟商標註冊和披露。
如果歐盟在規定的三個月期限內沒有收到任何異議或意見,或者異議或意見不成立,歐盟智財權局將對商標申請進行註冊,並在歐盟商標公報上公布歐盟商標電子註冊證書。 商標在歐盟註冊後5年內,權利人必須使用,否則任何人都有權申請登出該商標的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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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商標是由 OHIM(歐共體內部市場協調局)根據 CTMR(歐共體商標條例)中規定的條件註冊的商標,在歐盟境內有效,用於識別和區分商品或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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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歐盟商標註冊是通過歐盟內部市場協調局申請註冊的,歐盟有26個成員國,在乙個成員國註冊成功後,將在其他成員國受到法律保護。
1、申請人向歐盟商標局或歐盟成員國商標局提交申請;
2、歐盟商標局將申請內容通知各成員國商標主管部門,以便各國的商標審查工作同時進行;
3、審核通過後,進入公告期三個月。 在這三個月內,任何第三方都可以對公布的商標提出異議;
4、無第三方異議的,可在一年內批准商標註冊;
5. 報名申請期約8-12個月。
註冊歐盟商標所需的資訊:
1、申請人的證明資訊;
2、商標圖紙;
3.商標指定的商品或服務;
4、商標授權委託書;
5、申請歐盟商標註冊要求;
6. 相關申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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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歐盟商標是 OHIM(歐共體內部市場協調辦公室)根據 Baictmr(歐盟商標條例)中規定的條件註冊的商標,在歐洲 DAO 範圍內有效,用於識別和區分商品或服務。 2016 年 3 月 23 日通過的歐盟商標條例將 OHIM 更改為 EUIPO,正式名稱為歐盟智財權局,並管理歐盟商標和外觀設計專利,共同體商標 (CTM) 正式更改為歐盟商標 (EU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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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本低。 只需一次註冊申請,該商標即可在歐盟的整個28個成員國使用。 與在個別成員國單獨提交申請相比,費用大幅降低;
2.保護程式的集中化。 商標註冊可以在歐盟的28個成員國受到保護,商標案件的裁決將在歐盟所有國家執行;
3. 乙個註冊商標只能在乙個歐盟國家使用。 在歐盟任何國家使用該商標足以對抗以未使用該商標為由的撤銷申請;
4. 享有《巴黎公約》的優先權。 商品或者服務的乙個或多個指定名稱使用同一商標的,在《巴黎公約》成員國申請後六個月內,在共同體商標申請時可享有優先權;
5、註冊商標已在歐盟成員國公布的,在申請歐盟商標時可以申請優先權;
6、不僅可以註冊文字、標識等傳統商標,還可以註冊聲音、氣味、產品外觀、結構等新商標;
7.商標申請最多可以涵蓋3類商品或服務,如果超過3類,則每類費用應額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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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本低。 只需一次註冊申請,該商標即可在歐盟的整個 27 個成員國使用。 與在個別成員國單獨提交申請相比,費用大幅降低;
2.商品或者服務的乙個或多個指定名稱使用同一商標的,在《巴黎公約》成員國申請後六個月內,在共同體商標申請時可享有優先權;
3.如果您已經在歐盟成員國註冊了商標,則可以在申請歐盟商標時要求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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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商標的特徵是什麼? 您知道嗎? 1.註冊費相對較低,在註冊過程中只需提交乙份申請即可在歐盟所有成員國使用,包括隨後加入歐盟的國家,這比每個成員國單獨申請商標註冊費要低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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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本低:只需申請一次註冊,即可在歐盟28個成員國使用該商標。 與在個別成員國單獨提交申請相比,費用大幅降低;
2.保護程式的集中化:乙個商標註冊可以得到歐盟27個成員國的保護,商標案件的裁決將在歐盟所有國家執行;
3.任何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申請註冊商標:一次商標申請最多可以涵蓋3類商品或服務,如果超過3類,則每類費用必須根據申請人的主體資格增加,對於外國人,原籍國是《巴黎公約》或世界**組織的國民, 或者住所在歐盟成員國或《巴黎公約》成員國的自然人,或者具有真實營業地的法人,或者原屬國與歐盟有互惠協議的國家國民,可以申請註冊商標。
4. 乙個註冊商標只能在乙個歐盟國家使用:在任何歐盟國家使用商標足以抵制以不使用該商標為由的撤銷申請;
5、享有《巴黎公約》的優先權:同一商標用於一項或多項指定商品或服務,可在《巴黎公約》成員國提出申請後6個月內享有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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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成本 集中保護程式 註冊商標只能在乙個歐盟國家使用 享有《巴黎公約》的優先權 商標申請最多可以涵蓋3類商品或服務,如果超過3類,則每類將收取額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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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商標的主要特點如下:
覆蓋多個國家:
申請人只需提交乙份申請,即可在歐盟26個成員國獲得商標保護,無需指定需要保護的國家。
成本低:歐盟商標申請成本低,申請成功後有效期為10年,且可在多個成員國使用,這比在每個成員國單獨提交申請有很大的優勢。
快速應用:
歐盟商標局有乙個稱為“快速通道”的程式,可以非常快速地檢查申請,通常在不到一周的時間內。 快速通道有幾個簡單的要求。
《巴黎公約》的優先事項:
商品或者服務的乙個或多個指定名稱使用同一商標的,在《巴黎公約》成員國申請後六個月內,在共同體商標申請時可享有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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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對申請人沒有限制。 歐盟商標的申請人不僅限於歐盟成員國的國民,還包括《巴黎公約》和世界智財權組織(WIPO)等其他成員國的國民。
2.成本低。 只需一次註冊,註冊商標即可在歐盟的整個 28 個成員國使用。 與在個別成員國單獨提交申請相比,費用大幅降低;
3.註冊商標在歐盟成員國保持整體效力,申請人只需提交乙份申請即可在歐盟28個成員國獲得商標保護,無需指定希望受保護的國家; 在任何成員國使用共同體商標將被視為在所有成員國使用,即使該商標僅在乙個國家使用,也不會因為該商標未在其他國家使用而有被取消的危險; 共同體商標的轉讓、變更或續展將在所有成員國生效。
4、共同體註冊是雙重保護的原則,共同體註冊商標不取代國家註冊商標,國家註冊商標像國際註冊商標一樣繼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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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歐盟商標的特點如下:
1.歐盟商標法屬於大陸法系,註冊基於先申請原則。
2、商標註冊的種類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立體商標、彩色商標、音訊商標、氣味商標。
3. 商標註冊採用《商標註冊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
4. 歐盟於 2004 年 10 月 1 日加入《馬德里議定書》,是乙個純粹商定的成員國。
5.只需向歐盟智財權局提交乙份申請即可同時保護28個成員國,名單如下(歐盟包括法國、德國、義大利、比利時、荷蘭、盧森堡、丹麥、愛爾蘭、英國、希臘、西班牙、葡萄牙、奧地利、芬蘭、瑞典、賽普勒斯、匈牙利、波蘭、捷克共和國、 馬爾他、斯洛伐克共和國、拉脫維亞、愛沙尼亞、立陶宛、斯洛維尼亞、保加利亞、羅馬尼亞、克羅埃西亞等28個成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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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許可分為三種型別。 1.專用許可是指商標註冊人將註冊商標僅許可給乙個被許可人,供其在約定的期限、區域和約定方式內使用,商標註冊人不得按照約定使用註冊商標。 2、專用許可是指商標註冊人將註冊商標僅許可給乙個被許可人,在約定的期限、區域內以約定的方式使用,商標註冊人可以按照約定使用註冊商標,但不得單獨許可他人使用註冊商標。
3.普通使用許可是指商標註冊人許可他人在約定的期限、區域內、以約定的方式使用其註冊商標,並可自行使用註冊商標,並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 歡迎登入康信智財權平台商標許可庫,選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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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註冊費低,只需註冊一次,即可在歐盟成員國之間使用。
2.商標可以在成員國之間使用,並且在發生侵權糾紛時可以在所有國家/地區強制執行。
3.《巴黎公約》的優先事項:商標可用於一種或多種商品在歐盟成員國註冊的商標在申請歐盟商標時具有優先權。
5.乙個商標可以包含三種商品或服務,如果超過三種,則每增加一種商品或服務就需要支付額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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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進出口**:
歐盟作為世界上最大的資本輸出國和出口商品和服務的國家集團的地位,加上歐盟在技術和發展合作方面相對寬鬆的外交政策,對世界其他地區的經濟發展至關重要,特別是對包括中國在內的國家。 因此,註冊乙個可以在其 27 個成員國使用的歐盟商標。
歐盟27個成員國:德國、法國、義大利、比利時、盧森堡、丹麥、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芬蘭、希臘、奧地利、荷蘭、愛爾蘭、賽普勒斯、捷克共和國、愛沙尼亞、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波蘭、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克羅埃西亞)。
2、入駐電商平台:
亞馬遜在歐洲的站點包括德國、法國、義大利、西班牙、波蘭、荷蘭和奧地利,而中國只能進入前五個國家的亞馬遜市場。 註冊歐盟商標也是非常有利的,可以在亞馬遜的五個站點使用,操作方便,建站也更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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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2月20日,歐盟會議通過了《歐洲共同體商標條例》,簡稱CMTR。 英國、德國、法國、義大利、西班牙等歐盟國家開始實施商標制度,供所有歐盟國家使用(截至2004年5月1日,歐盟已擴大到25個國家)。
歐盟商標及其註冊申請在整個歐盟有效,商標申請及其相應的註冊自動擴充套件到所有 25 個成員國。 歐盟的商標註冊程式由國際內部市場管理部門(OHIM)控制,沒有各自國家工業產權局的參與。
優點:一次可提交乙份申請,在任何成員國使用均視為在25個國家使用,商標的轉讓、變更或續展將在25個國家生效;註冊費用低,無論是註冊、續展等,都比每個國家的註冊費用便宜很多。
缺點:由於25個成員國使用不同的語言,商標的含義或發音可能相似,而25個成員國中只有乙個成員國的反對意見得到支援,這將導致整個共同體的商標註冊被駁回。 雖然被駁回的商標可以轉換為國家申請並保留原始的歐盟商標申請日期,但申請人還必須向每個國家支付轉換費。
商標專用權自申請日起十年內有效,每次續展註冊有效期為十年。
此外,提醒一下,英國已經離開歐盟,為了使商標在英國有效,必須註冊乙個單獨的英國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