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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20周歲的婦女不能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不能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五條 婚姻必須自由締結,完全自由的婚姻是男女之間的自由意志,任何一方都不得脅迫另一方或任何第三者干涉婚姻。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應鼓勵晚婚晚育。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三代以內的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
2) 患有醫學上認為不適合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男女一女結婚,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獲得結婚證就確立了夫妻之間的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九條 婚姻登記後,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按照男女雙方的約定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十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1)重婚罪;
2)存在禁止婚姻的家庭關係;
(三)患有醫學上認為不適合婚前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結婚的;
4)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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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合法婚姻,你可以離婚 如果你沒有合法婚姻,就沒有離婚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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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女方未滿20歲,則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已婚則不受法律保護,離婚當然也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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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有結婚證,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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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雙方同意,至少年滿十八歲,就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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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你不能,沒有什麼是你不能羨慕的。
但是您必須考慮很多事情:
1.婚姻真的到了離不開的地步嗎?
2.你的收入是否能照顧孩子。
3. 有沒有信心孩子在童年時期不會受到心理影響?
5.你能忍受和處理身邊親友和父母的不理解或流言蜚語嗎(並確保你不會在心情不好的時候對孩子生氣或對孩子造成任何心理壓力)。
在那之後,還有很多很多要面對,問問自己,你真的能解決嗎?
仔細想想,不要只為自己而虛榮。
對此要謹慎,不要馬上決定,畢竟人很難在憤怒中做出正確的判斷。 最好觀察是否有其他不真實的條件。 例如,戶籍、婚姻史等。 >>>More
這就是傳說中的倒門嗎? 其實自從試行計畫生育以來,每個家庭都有乙個孩子,不是男孩就是女孩,結婚時必須有兩個人服侍雙方的四位老人,同時他們也可以繼承四位老人的財產,讓一男一女的家庭地位顯得平等, 導致這種倒門的現象幾乎消失了。通過這個政策的壓力,以及人們觀念的開放,孩子和母親的姓氏慢慢被人們所接受,而我聽到的最離譜的事情是,這對年輕夫婦生下了一對雙胞胎,其中一對沒有父親的姓氏,也沒有母親的姓氏, 而是祖母的姓氏。 >>>More
1. 減輕記憶負擔1.不要開啟太多程式。如果開啟的文件太多或同時執行的程式太多,則沒有足夠的記憶體來執行其他程式,因此應隨時關閉不使用的程式和視窗。 2.自動執行的程式不應太多。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