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不久,工資就要交給母親或妻子

發布 社會 2024-04-11
1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留給自己吧。

    三分之一給乙個人,三分之一給自己。

    乙個半。 然後慢慢多給兒媳婦,老爺子的贍養費一定要擱置一旁,交給老婆!

    這是你自己的小家庭,當然應該交給你老婆,然後在合適的機會和你老婆商量一下把你小家族的一部分名字交給你的父母,這是硬道理。。。

    而且按照現行的婚姻法,婚後你的財產(包括工資收入)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就算你自己掙錢,所以交給老婆更合適!

    給你妻子的是全部的一半,你母親是整個一半的一半,其餘的都是你自己的。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給母親三分之一,給妻子四分之一,剩下的留給自己,這樣的好處:

    1.孝敬你的母親,畢竟你的母親生下了你。

    第二,讓你的妻子知道你是乙個好丈夫。

    3.給自己留一條出路,如果你的妻子離婚......雖然這有點胡說八道,但畢竟大個子還是自己掙錢的,有必要給自己留一點。

    你告訴我?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當然是給你老婆的,你也可以給媽一小部分。 當然,有家庭的人應該保留一些私人資金。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乙個半。 然後慢慢多給兒媳婦,老爺子的贍養費必須擱置一旁。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三分之一給乙個人,三分之一給自己。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婚後工資由誰來管理,需要雙方協商,婚後收入由誰來管理。 平等處分財產權是指夫妻共同財產的性質是夫妻共同財產,而不是股份財產,因此夫妻對所有不共享的共同財產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 共同財產的所有權數額,不得根據夫妻雙方的經濟收入確定。

    所以,在某種程度上,你的妻子要求你支付你的工資是有依據的,因為你有她的那份工資。 當然,你可以很霸道,選擇不上交。 但我想提醒你,不管你付不付,你老婆的份額都在那裡,不會增加或減少。

    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取得的財產應當單獨或者共同擁有,或者部分單獨、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我國實行的夫妻法定財產制度是婚後共同收入制,即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取得的所有收入和財產,除夫妻雙方的個人財產和其他協議外,均歸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特有的財產,是指夫妻一方單獨擁有的財產,即與個人身份不可分割的財產和不宜雙方共同擁有的財產,用於個人職業或者日常需要。

    結婚有什麼要求。

    1. 男人和女人都是完全自願的。

    2. 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62條.

    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第1063條.

    以下財產是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一側專用日用品;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法律分析:具體情況需要逐案分析,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婚後工資由誰來管理,需要雙方協商,由誰來管理婚後收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百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第1065條:一男一女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取得的財產,應當單獨或共同擁有,或部分單獨或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雙方就婚後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雙方約定夫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夫妻對外欠債的對方知曉的,應當清償夫妻的個人財產。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法律分析:婚前應該不給父母還錢的問題,要看你個人的意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條 一男一女完全自願結婚,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如果你是未婚,你是乙個不分青紅皂白地花錢、愛花錢、花錢很慷慨的人,那麼你的工資由父母保管是很合適的,這樣可以省去不必要的花錢,也可以存錢以備不時之需。

    付錢給你的父母,他們不會花,大部分都留給孩子了。 我們年輕人習慣了揮霍無度,給父母一些可以防止我們不分青紅皂白地花錢。 而這也能很好地培養我們的責任心,懂得掙錢不容易,懂得家庭的責任。

    父母付出了一輩子,孩子終於長大了,可以打工賺錢了,這樣他們就可以放鬆了。 父母不會向孩子要錢。 中華民族的傳統做法是把錢交給父母代管。

    它也是家庭規則的體現。 免得你揮霍無度,攢下你晚上的食物。 等你結婚買房,結婚,父母就回趙家了,你為什麼不做呢?!

    如果我結婚了,我會自己開戶,除了每月的生活費,剩下的錢都存起來了,因為一旦結婚,以後需要用錢的地方會越來越多,我得先把心放在自己的小懷疑上, 然後是我的父母,不是說我要做乙個不孝的人,這是中華民族乃至世界人民的傳統,人一旦長大成人,成為一家人,就必須離開原來的家庭,建立自己的小家庭,代代相傳。

    總之,你應該有乙個計畫,要有主見,尤其是在結婚成家之後,你應該為小家庭管理自己的財務,而不是讓你的父母來管理你的收入。 是否給父母,要看實際情況和自己的情況。 畢竟,我們每個家庭都是在不同的環境中長大的。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不,結婚後,意味著你有了新的家庭和自己的責任,你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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