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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轄區和道路情況,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偵查方案。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發生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陳述、證人證言、交通事故現場痕跡、遺留物等線索,及時啟動偵查預案,安排攔截調查。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三節 交通肇事逃逸調查
第32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轄區和道路情況,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偵查方案。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發生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陳述、證人證言、交通事故現場痕跡、遺留物等線索,及時啟動偵查預案,安排攔截調查。
第33條.
犯罪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請求協助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進行調查、舉報或者通過發出調查通知書、向社會公布等方式發現線索。 發出協助偵查通知書或者向社會公布時,應當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基本事實、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情況和特點、逃逸方向。
第34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到調查通知,應當立即安排擷取、調查。 發現交通肇事逃逸車輛或者嫌疑車輛的,應當予以拘留,並依法傳喚交通肇事逃逸人員或者與偵查報告相符的犯罪嫌疑人,並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案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犯罪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派出交警辦理移交工作。
第35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押交通肇事逃逸車輛後,應當按照原範圍發出撤銷調查通知書。
第36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查處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時,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被害人及其家屬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查詢案件調查處理情況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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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造成事件的一方死亡,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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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如果肇事司機不承擔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責任,不構成交通事故罪,不負刑事責任,不判刑。
2、構成交通事故罪的,對造成交通事故的司機,依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依法規定,肇事司機賠償死者家屬的,在量刑時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但是,如果沒有賠償,仍應根據犯罪的具體情況量刑,不能因為沒有賠償而加重處罰。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事故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規定,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大傷害或者死亡,或者造成公共、私人財產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造成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傷,且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造成三人以上人員死亡的,對事故承擔同等責任;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毀,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不能賠償30萬元以上的。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或者多人重傷,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為交通事故致使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毒後駕駛機動車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的;
(三)故意駕駛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故障的機動車的;
(四)故意駕駛無證或者報廢機動車的;
5)嚴重超載駕駛;
6)為逃避法律起訴而逃離事故現場。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制度**(以下簡稱救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喪葬費、伏擊的部分或者全部救援費用,由救援人員提前支付,救援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一)救援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
(二)發生事故的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3)機動車事故後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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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肇事逃逸事故死亡沒有錢賠償,可以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預付款。 國家設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本纖維彎曲基金。
當存在毀壞、抑鬱的法定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喪葬費和部分或者全部救助費用,應當由救助人預先支付。
法律依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喪葬費和部分或者全部救助費用,由救助人預先支付,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一)救援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二)發生事故的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3)機動車事故後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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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沒有錢賠償肇事逃逸造成的死亡,你可以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提前支付。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四條:國家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喪葬費和部分或者全部救援費用應當由救援人員提前支付,救援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責任人追償: (一)救援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二)發生事故的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3)機動車事故後逃跑。
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死亡保險是否予以賠償。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只要家庭年度交通肇事逃逸的強制交通保險必須得到賠償,無論該人是否死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16條:機動車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後逃跑,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保險人應當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賠償; 機動車身份不明、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或救援費用超過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需要支付被害人的救援、喪葬等費用的,應當提前繳納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預繳後,其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如何懲罰導致死亡和逃跑的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機動車駕駛人在交通事故發生的同時擅自逃離事故現場,以致交通事故造成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無法確定,其目的是推卸責任、逃避責任的行為。
刑法第133條是造成交通事故罪。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規定,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大傷害、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逃跑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跑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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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事故死亡無償處理: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保險人應當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賠償; 機動車身份不明、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救助費用超過強制保險責任限額,需要支付被害人的救助、喪葬等費用的,應當提前繳納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16條。
機動車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後逃跑,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保險人應當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 機動車身份不明,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或者救援費用超過強制保險責任限額,需要支付被害人的救援、喪葬等費用的,應當提前繳納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預付後,其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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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行為人無錢賠償後,屬於民事糾紛,受害人親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處理:
(一)被害人的親屬可以提起刑事案件附帶的民事訴訟,可以要求承擔賠償責任的義務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二)法院強制執行後,被執行人無法承擔賠償責任的,法院終結執行程式後,被害人親屬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的,可以隨時再次申請執行。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七十五條。
被害人因犯罪遭受人身權利受到侵犯或者財產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受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其法定人或者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一十九條。
財產調查後發現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的,經申請執行人簽字確認或者執行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並經院長批准後,可以裁定終止執行程式。
依照前款規定終止執行後,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 重新申請不受執行申請時效的限制。
1、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認定有哪些要求?
根據本條的定義,“逃跑致死”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時,為了逃避法律追究,不是為了營救被害人,而是逃離事故現場,拋棄被害人,導致被害人因缺乏奈的協助而死亡。 要構成“逃跑致死”,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發生了交通事故,這是前提。
2)從業者有逃離事故現場的習慣。即交通事故發生後離開交通事故現場的做法。
3)從業者主觀上有逃避法律起訴的意圖。也就是說,當肇事者離開交通事故現場時,主觀上具有逃避法律起訴的目的。
4)客觀上導致被害人死亡的後果。
5)行為人的逃跑與被害人死亡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即行為人的逃跑導致被告人因沒有得到及時救助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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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沒有錢賠償肇事逃逸造成的死亡,你可以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提前支付。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四條:國家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喪葬費和部分或者全部救援費用應當由救援人員提前支付,救援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責任人追償:(一)救援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二)發生事故的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3)駕駛、謹慎駕駛造成事故後逃跑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十六條 機動車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後逃跑,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保險人應當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範圍內賠償; 機動車身份不明,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或者救援費用超過強制保險責任限額,需要支付被害人的救援、喪葬等費用的,應當提前繳納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預付後,其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第一條 從事運輸的人員或者非運輸人員違反交通運輸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在明確事故責任的基礎上,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