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鋼板斷裂導致的醫療事故賠償

發布 社會 2024-04-24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我建議聯絡醫院做一次鋼板質量檢查,醫院必須有醫生的命令,多久不能踩在地上什麼的,所以你說是醫療事故......很難說,我們先看看鋼板。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應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討論,如果鋼板的斷裂不是患者的人為因素造成的,那麼可能是醫院操作不當造成的,也可能是製造商使用的鋼板有問題,應申請司法鑑定確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23條規定,患者因藥品、滅菌大篷車產品、醫療器械、輸血不合格等缺陷而遭受損害的,可以向上市許可持有人、生產企業、供血機構、醫療機構請求賠償。 患者向醫療機構請求賠償的,醫療機構有權在賠償後向負責的上市許可持有人、生產企業或血液提供者進行賠償。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1)如果腿上的鋼板斷了,如果是在醫院外,則不是醫療事故,可能是劇烈運動造成的。一般手術**後,會複查X光或CT看鋼板的具體情況,如果在此期間根本沒有運動,則認為是自身原因造成的。 如果回收良好,一般不需要特殊**,一年後就拿鋼板了。

    1. 手術後多久可以進行工傷鑑定?

    1、現行《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對勞動能力鑑定(工傷傷殘等級鑑定)的時間沒有明確規定。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因工傷,在工傷相對穩定後,有影響其勞動能力的殘疾的,應當對其勞動能力進行評價。

    3、因工受傷的員工需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確定工傷穩定後的工傷程度。 如果體內有鋼釘、鋼板等內固定器械,則只能在取出後進行評估(除非醫生以書面形式證明體內的鋼釘、鋼板等內固定器械不需要移除,並且一直保留在體內)。

    2. 大腿骨折的傷殘工傷可以賠償多少?

    一般來說,受害人第一次出院後就可以確定病情穩定,然後就可以到法院起訴申請殘疾評估,不需要等到第二次手術(比如拿鋼板)進行殘疾評估。 鑑定時注意帶上門診(急診)病例、住院病歷及各種**。 傷殘鑑定時間在**結束時,應有出院診斷證明。

    骨折一般可以評估為7至10級殘疾,受害人可以將評估報告提交給侵權人或保險公司進行賠償。

    3、二次骨折切除後可否進行工傷鑑定?

    1.現行的《工傷保險條例》和《工傷職工工作能力鑑定管理辦法》對工傷後多久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工傷傷殘等級鑑定)沒有明確的時限。 2.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發生工傷,在工傷相對穩定後,有影響其工作能力的,應當對其工作能力進行評估。 3.一般來說,工傷員工需要等待工傷穩定後,才能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以確定工傷的程度。

    如果體內有鋼釘、鋼板等內固定器械,則只能在取出後進行評估(除非醫生以書面形式證明體內的鋼釘、鋼板等內固定器械不需要移除,並且一直保留在體內)。 4.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以諮詢您當地的勞動部門。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鋼板在體內骨折是否為醫療事故,需要綜合判斷產品是否存在缺陷,手術時機或方案是否符合診療標準,是否存在患者自身疾病或使用不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醫療損害賠償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規定,鋼板斷裂是因產品缺陷造成的,患者可以向醫療機構請求賠償, 製造商或銷售商,其中任何一方或作為共同被告。

    1.如何進行醫療事故的識別。

    是否屬於醫療事故的評定,應當根據是否符合下列條件:1.醫療事故的主體是查吉境內的合法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 2.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醫療護理規範和常規的;3.醫療事故的直接肇事者在診療中主觀過失; 4 患者造成人身傷害後果的; 5 醫療行為與損害的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2、在什麼情況下屬於產品侵權?

    1.生產或銷售不符合產品質量要求的產品。 即產品具有危害人身和他人財產安全的不合理危險,或產品不符合保護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2.不合格產品對他人造成財產和人身損害。 這裡所指他人的財產是指缺陷產品以外的財產,對於缺陷產品本身的損壞,買方可以要求賣方承擔違約責任,而不是產品責任。

    人身傷害的受害者可以是購買者、消費者或購買者或消費者以外的第三方。

    3.產品的缺陷與受害者的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損壞的事實應由缺陷產品造成,否則生產者或銷售者不承擔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醫療損害賠償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

    缺陷醫療產品與醫療機構的過失診治共同對患者造成相同傷害,患者要求醫療機構與醫療產品生產者、銷售商承擔連帶責任的,應予支援。 醫療機構或者醫療產品生產者、銷售者在承擔賠償責任後向其他責任主體追償的,應當根據診斷、治療行為和缺陷醫療產品對患者造成損害的因果關係確定相應數額。 輸血不合格與醫療機構過失診治共同對患者造成相同傷害的,參照適用前兩款規定。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要看哪個廠家,然後根據傷殘程度進行賠償。 精神損害賠償取決於您是否必須通過法院。

    法律依據:《勞動能力鑑定中職工工傷和職業病的殘疾等級》第四條 根據專案分類原則和工傷致殘程度,綜合考慮各類平衡,將殘疾等級分為1級至10級。 最重的是第一層,最輕的是第十層。

    對於未列出的個人殘疾情況,應參照本標準中相應的分級原則進行分級。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醫療糾紛發生後,行政調解熱線調解未能解決糾紛的,醫生和患者均有權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程式如下:

    1、申請人應向當地醫療事故技術簽約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由該委員會說明事件發生的過程、時間和地點,並提出申請鑑定的理由。

    2、申請鑑定的一方應當向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繳納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費。

    3.召開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會議。 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委員應當經同級人民批准,由有關技術專家和法醫組成。

    4、受理機構應當自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將鑑定意見送達雙方,對當地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的結論不滿意的,可以自收到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復議。鑑定意見,由省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鑑定為最終鑑定意見。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接到醫療機構重大醫療過失、醫療事故糾紛報告後,當事人要求辦理醫療事故糾紛的,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醫學協會組織鑑定, 醫生與患者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糾紛,必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共同委託。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醫學協會組織鑑定和移交。

    1、申請醫療事故鑑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醫學會通知書之日起10日內提交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相關材料,被申請人還應當提交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書面陳述和答辯書,通知書日期按當事人簽署通知書之日起計算。

    未在醫療機構建立病歷的門診、急診患者病歷應當由患者提供,患者死亡的,除危重病人搶救病歷外,由法定**人提供。

    關於提交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相關書面陳述和答辯,是指醫療事故糾紛技術鑑定被申請人在法定期限內收到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受理通知書和申請人申請書副本的書面訴狀, 對申請書中提出的事實、理由和鑑定要求作出陳述並予以駁斥。

    醫療事故技術數學鑑定的書面陳述和答辯分為第一次鑑定的書面陳述和答辯,第二次鑑定的書面陳述和答辯,以及中華醫學會組織的鑑定書面陳述和答辯。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總結。 我會回答你的問題,親吻你<>

    如果鋼板斷裂,醫院協商賠償,需要收集證據,包括鋼板的**、斷裂部位的**、證人的證詞等,以證明這是一起事故。 然後,您可以向醫院提出索賠並說明您的理由和證據。 醫院通常會派人到現場檢查和評估損壞的程度和程度。

    如果醫院承認責任,他們將與您就確切的賠償金額和方法達成一致。

    鋼板斷了如何與醫院協商賠償。

    我會回答你的問題,親吻你<>

    如果鋼板斷裂,醫院協商賠償,需要收集證據,包括鋼板的**、斷哭區的**、證人的證詞等,以證明這是一起意外事故。 然後,您可以向醫院提出索賠並說明您的理由和證據。 醫院通常會派人到現場檢查和評估損壞的程度和程度。

    如果醫院承認責任,他們將與您就確切的賠償金額和方法達成一致。

    親吻<>

    在家庭鏈中遇到這類事故時,建議不要在第一時間自行處理,並採取安全措施,避免更嚴重的事故。 其次,盡快通知醫院相關人員協助處理,並記住,無論是你對這類事故的責任,還是醫院對事故的責任,都應該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得到有效解決。 最後,如果賠償問題無法圓滿解決,您可以諮詢律師協助處理此事。

    親吻你的身邊,還有什麼你不明白的嗎<>

    你可以和老師詳細談談,讓老師更好地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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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條.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以下專案和標準計算: >>>More

10個回答2024-04-24

在這種情況下,可以根據《侵權責任法》要求醫院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

7個回答2024-04-24

醫療事故罪是違法的物件,是醫療單位的工作秩序,是公民的生命健康權。 犯罪的目標是一名生命、健康和安全受到疾病傷害的患者。 因此,如果治療措施不能客觀地控制疾病的進展,必然會因疾病的發展而對人體健康造成較大的損害,直至導致殘疾、功能障礙和死亡。 ‍‍

6個回答2024-04-24

醫療事故人身傷害賠償協議(樣本)。

甲方:醫療機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