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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人身傷害賠償協議(樣本)。
甲方:醫療機構)。
乙方:患者)。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在完全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患者基本情況:
姓名: 年齡: 性別: 來源: 位址:
身份證號碼: 住院號碼:
疾病診斷:**結果:
2、雙方共同確定的醫療事故程度:
3.醫療事故的原因。
4. 賠償金額。
1、醫療費用:人民幣;
2、失時工資:人民幣;
3、住院餐補助:人民幣;
4、護送費:人民幣;
5、傷殘生活津貼:人民幣;
6、殘疾器具費用:人民幣;
7、喪葬費:人民幣;
8、受撫養人生活費:人民幣;
9、交通費:人民幣;
10、住宿費:人民幣;
11、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
12、因遇難並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直系親屬需要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元(不超過2人)。
6.違約責任。
7. 其他。 1、出院處理:
2.如果是已故患者,屍體將被處理。
3. 其他。 8、上述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人物: 人物:
日期: 日期:
證人: 日期:
我送你乙份,寫也無濟於事,希望你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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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談判和和解協議樣本。
甲方:醫療機構)乙方:患者)。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在完全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1、患者基本情況: 姓名: 年齡: 性別: 國籍: 位址: 身份證號碼: 住院號碼: 疾病診斷: **結果:
2、雙方共同確定的醫療事故程度:
3.醫療事故的原因。
4. 賠償金額。
1、醫療費用:人民幣;2、失時工資:人民幣;3、住院餐補貼:
元; 4、護送費:人民幣;5、傷殘生活津貼:人民幣;6. 殘疾用具費用:
元; 7、喪葬費:人民幣;8、受撫養人生活費:人民幣;9、交通費:
元; 10、住宿費:人民幣;11、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12、因遇難患者配偶、直系親屬參加喪葬活動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
6.違約責任。
7. 其他 1.出院處理: 2. 對於死亡患者,屍體應處理 3.其他 8.上述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人物:
乙方: **人物:
日期: 日期:
證人: 日期:
注意:具體條款可根據不同情況增加或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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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患者基本情況;
2、甲乙雙方同辰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程度;
3.醫療事故的原因;
4、賠償金額;
5、支付賠償金的時間;
6、違約責任及解決方案;
7.寫上生效日期,並加蓋最終簽名和印章。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一條。
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病人近親屬所需的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得超過2人。
病人因醫療事故死亡的,病人的配偶、直系親屬參加喪葬活動所需的交通費、工作損失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二人。
第52條.
醫療事故賠償應當一次性結算,由承擔醫療事故責任的醫療機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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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賠償協議一般載明以下內容:1、當事人的姓名或者職務、位址; 2.醫療事故的原因; 3、雙方共同確定的醫療事故程度; 4、協商確定的賠償金額; (五)賠償金的期限和支付方式; 6. 雙方的付款和日期。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大隊發生醫療事故賠償等民事責任糾紛,可以通過醫患協商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四十七條 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鏈拆解事故賠償等民事責任糾紛的,應當起草協會的書面建議書。 協議應當明確雙方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原因、雙方共同確定的醫療事故等級、協商確定的賠償金額,並由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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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是醫療機構與患者之間關於醫療事故的協議檔案。 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應當包括下列內容:1、醫療事故賠償協議的雙方,即醫療機構和患者; 2、患者的基本情況; 3、雙方共同確定的醫療事故程度; 4.醫療事故的原因; 5.賠償金額; 6、支付賠償金的時間; 7、違約責任等 明確醫療事故的程度 醫療事故的程度是醫療機構和患者決定賠償金額的關鍵因素。
因此,在簽訂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時,雙方必須對醫療事故有明確的等級鑑定,並且鑑定必須得到雙方的認可。 醫療事故的詳細原因 患者在簽署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時,應詳細說明醫療事故的原因,即醫療機構在事故中有過錯,過錯與人身傷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賠償金額和支付時間 賠償金額作為醫療事故賠償協議的核心,賠償金額應準確、全面、合理。
支付賠償金的時間應當具體確定,不宜使用“大約、大約、大約”等近似數字。 違約責任 在協議中,醫療機構不得支付時限賠償,從而耽誤患者**,病情惡化的隨訪**費用由醫療機構承擔。 或通過法律手段結算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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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應當載明以下內容:1、患者的基本情況; 2、雙方共同承認的醫療事故程度; 3.醫療事故的原因; 4、賠償金額; 5、支付賠償金的時間; 6、違約責任及解決方案; 7.寫上生效日期,並加蓋最終簽名和印章。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一條 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病人近親屬所需的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人數不超過2人。 因醫療事故導致病人死亡的,參加喪葬活動的病人的配偶、直系親屬所需的交通費、喪失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第五十二條 醫療事故賠償應當一次性結算,由承擔醫療事故責任的醫療機構支付。
1、醫療費用應當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住院費收據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承擔賠償義務人對**的必要性、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