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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肯定的,因為有很多事情他無法決定。 他做出的決定不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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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弱智者可以結婚。 智障人士可以在監護人的監護下申請結婚證。 國家只禁止三代以內的直系血親和旁系親屬,或醫學上認為不適合結婚的疾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8條禁止直系血親或者旁系血親三代以內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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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未經監護人同意,不允許智障人士取得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條 寬大處理 十六 婚姻完全由男女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強迫另一方,也禁止任何團體和個人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百零四十九條 一男一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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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的人可以結婚。 根據中國法律,只有在以下情況下才禁止結婚: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不得結婚。 換句話說,只要智障人士在三代以內沒有與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結婚,就可以被允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0條。
禁止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通婚。
第1046條.
婚姻完全是男女雙方自願的協議,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也不得任何組織或個人干涉。
第1047條.
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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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法律規定,患有被認為不適合結婚的疾病的人不能登記結婚,或者他或她在生病之前不能登記結婚。 如果當事人是嚴重智力障礙者,沒有基礎,則不能結婚; 但是,在《民法典》生效後,這一事實不屬於禁止結婚的範疇,即當事人可以結婚,但應提前通知對方。
1. 禁止近親屬結婚的規定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8條、第1051條,近親屬禁止結婚的規定如下:
禁止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通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婚姻登記條例》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得對婚姻登記的當事人進行登記:
(一)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不是自願的;
3)其中一人或兩人已經有配偶;
4)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5) 患有被認為不適合結婚的疾病。
2. 法院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准予離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與有配偶的另一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不良習慣且不改的人;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夫妻關係真正破裂,法院可以依法作出離婚判決(但不得):
1)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身體缺陷等原因導致不通,難以**。
2)婚前缺乏了解,倉促結婚,婚後未建立夫妻關係,難以同居。
3)婚前隱瞞精神疾病,婚後未痊癒,或婚前明知對方患有精神疾病,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有精神疾病,長期未痊癒。
4)一方欺騙另一方,或在婚姻登記中欺騙另一方取得《結婚證》。
5)雙方登記結婚後,沒有同居,沒有和解的可能等。
3. 如果我患有麻風病,我可以結婚生子嗎?
如果你患有麻風病,你可以結婚。 只有在有重婚罪、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或未達到結婚年齡的情況下,才禁止結婚。 一方患有嚴重疾病的,應當在婚姻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 對方不實話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
麻風病可以依靠現代醫學**,所以它不是不能結婚的疾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6條。
婚姻完全是男女自願的,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也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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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國家只禁止直系血親和旁系親屬三代以內或患有醫學上認為不適合結婚的疾病。 患有嚴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和相關精神疾病也是被禁止的。
但是,並不禁止智障人士結婚。 因此,智障人士可以在其監護人的監護下申請結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8條【禁止結婚的情形】禁止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三代以內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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