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義務向上市公司的全資非上市子公司披露資訊?

發布 財經 2024-04-07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是否有資訊披露義務,取決於一條:是否與上市公司有關聯交易。

    所謂關聯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與上市公司關聯人之間的資源或義務轉移。

    上市公司負責涉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參股公司的所有資訊披露義務。

    即資訊披露是針對上市公司的,非上市公司沒有披露資訊的義務。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不,你沒有。 年報應披露持股5%以上的股東、控股股東馬比和實際控制人,包括前10名股東的持股情況。

    季度報告需要披露前 10 名股東的持股情況。

    季度報告不要求披露滑液。

    上市公司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在規定時間編制並發布的反映公司業績的報告稱為定期報告。 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和中期報告。 年度報告是對公司本財年經營狀況的全面總結。

    中期摘要是公司半年度經營狀況的摘要。 上市公司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披露某些可能對上市公司市場產生較大影響的事件的報告稱為中期報告。 中期報告包括重大事項公告及收購公告。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收購方收購上市公司可能導致公司股價變動,目標公司的實際控制權也可能因收購而發生變化。 為了保障上市公司股東的知情權。

    使中小股東更好地了解收購方和收購的進展情況,並判斷是否繼續持有公司的**,以避免中小投資者因突然收購而遭受利益損失,現行規則向收購方披露資訊。

    酒店提出了特殊要求。

    根據相關規定,當收購方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需要進行資訊披露。 具體而言,投資者和與他們一致行動的人,通過**交易所。

    當以交易、協議轉讓、行政轉讓或變更、執行法院裁定、繼承、贈與等形式出現的股權股份達到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編制股權變動報告,並通知公告上市公司。

    投資者和一致行動人持有的股份達到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後,其持有的股份佔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增加或減少5%以上,履行報告和公告義務。 具體而言,如果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擁有的股權達到或超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但未達到20%,則應準備股權變動簡式報告,如果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是上市公司的最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 應編寫乙份關於權益變動的詳細報告;達到或超過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20%但不超過30%的,應當編制股權變動詳細報告。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公司上市條件比較嚴格,公司上市後,需要履行資訊披露義務,並及時披露可能影響公司的資訊。 整理一下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上市公司是否需要披露其全資子公司的增資情況?

    上市公司增資全資子公司,將對公司交易產生影響,上市公司應當及時披露資訊。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八十一條 投資者未知悉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債券交易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時,公司應當立即向*****監督管理部門和公司交易場所提交中期報告,並公告說明原因; 事件的現狀和可能的法律後果。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包括:

    (一)公司股權結構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的;

    春正 (2)公司債券信用等級變動;

    3)公司主要資產的抵押、質押、轉讓、報廢;

    4)公司未按期清償債務的;

    5)公司新增借款或對外擔保超過上年末淨資產的20%;

    6)公司放棄債權或財產超過上年末淨資產的10%;

    7)公司上年末發生重大虧損超過淨資產的10%;

    (八)公司派發股利,作出減資、合併、分立、解散、破產申請的決定,或依法進入破產程式或被責令關閉的;

    9)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

    10)對公司涉嫌犯罪已依法立案偵查,對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等涉嫌犯罪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十一)*****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2、上市公司的資訊披露要求有哪些?

    資訊披露義務人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資訊,不得有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資訊披露義務人應當同時向所有投資者公開披露資訊。

    發行**及其衍生品並在境內外市場上市的公司披露的資訊,應當同時在國內市場披露。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知悉,根據《**法》的規定,當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債券交易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而投資者尚未知曉時,公司應當披露該資訊。 因此,如果上市公司增加其全資子公司的資本金,則必須披露該資訊。 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您可以諮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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