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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是行政不作為的經典案例。 生活中的很多事情。 以下是一些供您參考:
一、去關係,公風俗,迅速解決。
b. 行政效率投訴。 您最好保留戶籍機關受理申請或您的申請的證據,並向行政效率投訴中心投訴,一般有效。
三.一般更名登記不得超過兩個月,逾期可申請行政復議,以行政不作為或不批准為由提出復議(此時其不作為可視為不批准)。
對復議不滿意的,也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當然,這件小事不一定要那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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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實在做不到,可以向他們主管部門投訴,並保證過幾天就下來,這個辦法有點好用,可以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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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為屬於行政不作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行政不作為是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積極實施行政行為的義務和義務,應當履行但不能履行或者遲延履行法定職責的狀態。
可以向當地或縣**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紀委或公安局監察部門舉報派出所的工作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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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打行政官司,也可以找個熟人,總比起訴他不作為好多了,效率也會快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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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哥們的名單有多詳細,今年做事有幾兩種方法,一種是花錢找人,如果真的不行,只有一句吐槽,但感覺吐槽還不如找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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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找人送禮,另一種是去找上級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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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去一點關係,公關,快速解決問題“都是他們的習慣,他們在做什麼,他們是我們的服務員,什麼是公眾,直接抱怨不作為,這樣社會氛圍才能改善,這樣他們才能更好地為我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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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給哥哥換了,早上就結束了,派出所所長蓋章了,然後去市公安局蓋章,然後就沒回派出所忘了,反正早上就結束了。
我是山西大同人,不知道你在哪裡,也許地方不一樣,腳步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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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你認識他們的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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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抱怨。
或者去找他們和導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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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您去相關法律諮詢部門檢視相關法律規定的要求,管理制度因地區而異,找一些熟人來對待您進行公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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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時候讓魯迅先生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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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去派出所申請改名,因為我之前改過一次,他說我不能再改了,怎麼辦? 有什麼辦法嗎??
您好,在中國,個人姓氏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標識之一,法律規定了更改姓名的條件和程式。 如果您已經更改過一次姓名,則再次申請可能會受到一些限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關於改名的規定》,個人在18周歲以下變更姓名的,今後不得再申請改名。
如果您已年滿 18 周歲且之前更改過一次姓名,則在正常情況下不得再次申請更改姓名。 但在特殊情況下,如因結婚、民族變更、錯誤登記等原因需要改名的,也可以向相關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方可辦理。 因此,建議您首先確認您的更名申請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符合條件的,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居民登記管理部門或民政部門諮詢並提出申請。 如果您不符合標準,您還可以考慮其他方法來實現您的目標,例如更改姓名的字型大小、使用別名等。 重要的是要注意,更改姓名對個人來說是乙個重大決定,需要仔細考慮和準備。
在進行任何更名之前,請務必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諮詢專業律師或顧問,並做好相應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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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民可以根據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更改姓名。 有正當理由符合變更條件,公安派出所拒不變更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姓名變更,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年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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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可以再次向派出所申請改名。 公民有權依法更改個人姓名,只要有充分的理由,就可以在當地派出所更改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依照規定決定、使用、變更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胡說八道、盜用、假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戶口登記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籍機關報告; 戶籍機關應當在查實事實後進行變更或者更正。 戶籍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變更、更正證明。
變更姓名的注意事項如下:1、未滿18周歲的人,需要自行、父母或收養人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如果您年滿18周歲,則應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變更姓名需攜帶戶口簿和變更前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且須有單位(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出具的變更申請書和變更姓名函,收養關係變更須攜帶收養證明。
3、變更姓名人可到戶籍所在地公安局戶籍視窗領取申請**,並提供所需資料,並寫明需要充分變更姓名的理由。 批准後可以更改名稱。
綜上所述,你知道派出所不改名怎麼辦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十七條 戶籍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時,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籍機關報告; 戶籍機關應當在查實事實後進行變更或者更正。 戶籍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變更、更正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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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民盲目拒絕更改姓名,因公安機關的行政不作為而提起公民訴訟,如果公安機關不能舉證證明該公民更改姓名違法,公安機關可以承擔敗訴的後果。
事實上,派出所戶籍管理部門設立檢查站是不合理的,因為改名權屬於公民個人,沒有受到侵犯。
您可以再次向警察局申請。 公民依法有權改名,但需要充分了解原因,因為改名後會涉及銀行卡、社保、醫療保險、產權證等一系列問題,如果處理不好,也會惹上很多麻煩。
成年人必須符合更改姓名的條件:
首先是我想表達我願意改名的意願;
二是理由要充分;
三是我承諾承擔因更名而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
根據《戶籍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公民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變更姓名: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更改魯牧姓名時,其父母或收養人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年滿18周歲的人需要更改姓名時,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成年人有權親自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姓名。
建議改名前一定要三思而後行,畢竟衝動的人還是很多的,改名涉及改名的地方也很多,包括名下的財產、社會會計資訊、學歷證書等。 其實這個名字只是乙個代號,意思是再好,也要努力才能成功,所以如果一時半會兒處理不了,也不要急躁,多溝通,問清楚,把所有的材料都準備好後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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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申請離婚,但是60天後你還沒有處理,這60天屬於服務期之間的穩定期,如果過了這個時間段還是不成功,那麼你可以選擇再次申請上訴,只要你申請了2、3次,我發現就會自動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