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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因為王先志當時有妻子,夫妻關係很好,也很愛妻子。 這也是為了夫妻之間的一種忠貞,所以他砍斷了腿,想要拒絕這門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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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娶妻就是丈夫,但娶公主讓公主更加高貴,不得不供奉; 王仙之沒有娶欣安公主,一來是她當時戀愛的妻子,二來是辛安公主用強硬的手段第二次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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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王仙之只是因為他和妻子是親梅情人,感情很好,所以才會拒絕娶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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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公主沒有錯,但是沒有感情的婚姻是不幸福的,所以王仙之寧願斷腿也不娶,他心裡還是想著習道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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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之的父親王羲之大家都很熟悉,家裡人不用質疑。 東晉的丞相和皇帝都非常喜歡王顯之。 有一次,王顯志和兄弟們去拜訪謝安總理。
王氏兄弟走後,有人問謝安:都說王氏兄弟出類拔萃,你覺得哪乙個最好? 謝安說
最小的是最好的。 當被問及原因時,他說:“小傢伙話不多。
王顯之沉默寡言,話不多,被看作最有期待的人。 新安公主的哥哥金孝武帝也把王顯之作為選擇婚姻的標準。 他告訴那些正在為王室尋找女婿的人
什麼是王盾和桓溫? 一旦掌權,就必須干預王室事務。 如果為皇室選擇女婿,最好以劉振昌(劉賢)和王子菁(王先之)為標準。
--他為人正氣,有名有才,家境有錢,為人謙遜有禮,智商高,懂得處理事情。 這是外人眼中的王仙之,也是心安公主眼中的王仙之。 她只是聽說了這個人才佩服的,也許她見過或說過幾句話,聽過幾首詩,看過他的書法,總之,就是此時的暗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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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華橫溢的美女是絕配! 外表是次要的! 王顯之雖然名氣不如王羲之,但能流傳千古,肯定有什麼出類拔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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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王羨芝在新安公主眼裡平時都是很理想的白馬王子,國王的言行都深深地烙印在新安公主的腦海裡,所以就算王羨之害了自己,也很喜歡他,這是很正常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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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王為他做了許多事。 摸了他一下。 新安的所有公主都愛上了她。 在他傷害自己的那一刻,他意識到自己的心是善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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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公主並不是隨便找小馬駒,她喜歡王仙志的書法早就喜歡上了,收藏了不少名人畫和書法。 能嫁給王仙芝,她心裡也是願意的,至少兩人有共同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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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顯之不願意修妻,說明他的人品真的很好,他不想當小馬駒也說明他不貪榮財,摔斷了一條腿,也不想修老婆,所以王妃正是因為他才喜歡上他, 所以他不介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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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時候他們倆相愛,不管他有沒有腿,都喜歡他,主要是因為欣賞他的書法和才華,所以才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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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因為王妃選擇了王仙之,不僅僅是因為他的外表,更是因為他的才華和貴族出身,而王仙之的做法會激發公主的叛逆之心,讓公主決定得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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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志是中國著名書法家王羲之之之的兒子,在書法上的成就也很高。 但大家對他的名字,更多的是讓人想起那個曾經拋棄妻子,轉頭成為公主的公主。 他的所作所為,讓很多人以為王顯志是乙個愛權貴的人,可以為了權勢不惜一切代價拋棄妻子,但實際上,王顯志並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樣。
王顯志拋棄打結妻子的原因主要是因為王仙之太過帥氣,雖然已經結婚了,但王朝的公主還是懇求王朝的國王給她和王羨之的婚姻,王羨之被迫與妻子離婚,然後娶了公主。
一、王顯之 王顯之是我國東晉著名書法家王羲之之,因為父親從小就教王顯志書法,所以王顯志的書法造詣也非常高。 後世常把王仙之、王羲之稱為雙王。 不過,王顯志除了在書法上有很高的造詣外,整個人的樣子也非常好。
也就是說,王仙之是東晉少有的美男子。 因為他太帥了,所以總是被很多女人表白。
二、王仙之與妻子離婚,再娶公主的原因 王仙之雖然長得很帥,但王仙之結婚很早。 此外,王先志也非常喜歡自己的妻子,兩人的關係一直很好。 但因為王朝的公主非常欣賞王仙的美貌,而公主的原產馬駒對王妃也不是很好。
於是,欣安公主與妾室離婚。 欣安公主離婚後,欣安公主總是去找國王,請求國王下令她和國王結婚。 經過欣安公主的努力,國王終於答應了欣安公主的要求。
於是王顯之走上了離婚再娶公主的道路。
三、小結 從以上事件來看,並不是王顯志個人想和妻子離婚,而是被迫離婚,王顯志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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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皇權的壓迫下,他身不由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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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舊執意要娶王先志,許諾他殘疾就幫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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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出了用艾草燻腳的主意,這一招公主不吃,直接逼婚,王室也不想背負這個罵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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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告訴他,她不在乎王顯之身體殘疾,願意為他治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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