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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讓我們一一說明它們。
1、老闆是否要在會計憑證上簽字。 首先,您需要檢視您的組織是否有針對此類事項的財務法規。 我個人認為,在特殊、重大業務或大額的情況下,可以要求老闆在會計憑證上簽字,其他正常業務費用不需要簽字;
2.費用報銷單中是否應填寫銀行支票。 提取準備金時,須填寫費用報銷單,老闆簽字後製作記賬憑證,其他銀行在支付時可與相應的費用報銷單一起貼上,無需單獨製作支出報銷單。
3、銀行彙總表是否需要老闆簽字。 我認為沒有必要!
希望以後能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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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要在會計憑證上簽字,只是在報銷單上籤費用報銷,憑證太多了,簽字不多。
銀行費用可以直接用銀行傳票核算,無需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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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費用報銷憑證和發票必須由老闆(公司負責人)和部門經理簽字(職責明確,表明所有款項均由老闆支付給您支付),會計憑證在會計審計完成後在審計欄簽字,交給專項審計, 並且總賬會計也必須簽字(表明這張憑證做對了,是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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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憑證一般不簽字,簽字就是你想花的開銷票,比如打車回去報銷你,你直接給錢不問經理,經理會問你,你沒有依據。
銀行的票根必須簽字,如果不簽字,以後就大問題了。 如果經理不同意,你就接受!
簽字不麻煩!
不,如果老闆忘記了怎麼辦?
那你就不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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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會計憑證的老闆簽字,因為會計憑證下的單據都是簽字的,會計憑證只起到彙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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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會計憑證的簽字順序如下:製表-核對-會計主管-出納-記賬。
2.審稿人和簿記員可以是同乙個人。
3、銀行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由出納登記,所以記賬和出納是同乙個人,憑證製表是會計。
4、不涉及銀行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的會計憑證,經出納簽字後清空。
5、記賬憑證經簿記員本人簽字後,應交給出納簽字,再交給會計主管簽字,一般加蓋蓋章,由核查蓋章; 誰記賬,誰封。 請注意,您不需要接受老闆的審查,您可以將其提交給負責的會計師。 會計憑證項下的出納、記賬、單據編制、審計等均須簽字或蓋章,其中會計主管必須加蓋印章。
會計憑證只需要審計員簽字,如果不是轉賬憑證,出納需要簽字。
6、如果是小規模公司,盲行和記賬的審核可以是同乙個人,否則一般不允許按會計和出納的控制制度進行。
7、銀行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的簽名:出納員姓名寫在簿記上,會計姓名寫在審核中,出納員姓名寫在出納簿上,會計主管姓名寫在出納簿上。銀行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由出納員製作。
出納員應根據原始憑證編制的會計憑證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日記賬按發生日期入賬,這樣會計憑證當然可以由出納員準備,以便及時登記賬簿,出納員準備得更好。
8、不涉及銀行日記賬、現金日記賬時,記賬應寫上會計人員姓名,審核處應寫上主管會計師姓名,不需要出納員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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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下簡稱《會計法》)。
以及《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相關人員簽字。
它必須是完整的。 一般有:記帳憑證。
它必須有會計主管、燒背書脊審計員、簿記員和檔案製作者的簽名或蓋章。
會計憑證上必須有填表人員、審計員、簿記員和會計主管的簽名或蓋章。 對於發生的收款和付款業務,需要遵守經審核處理的原始面板滲透規則,收銀員必須在相關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上簽字蓋章,以明確經濟責任。
收據憑證或付款憑證及所附憑證原件已填妥。
收銀員應立即在“已收到”或“已付”的印章上蓋章,以免發生重複收款和還款或漏繳的情況。
如果原始憑證涉及多個會計憑證,則原始憑證可以附在主會計憑證上,原始憑證的編號或原始憑證的副本可以附在其他會計憑證上。
原憑證中列明的費用需要由多個單位共同承擔時,由原憑證保管單位將原憑證另行發給其他應當承擔的單位。 原始憑證拆分訂單必須具有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
需要結轉的不是憑證,而是需要結轉的賬戶,比如月末的損益表結轉當年的利潤,成品到成品,銷售產品的成本要結轉, 固定資產折舊準備金、工資費用分配等。 結轉的具體方式取決於具體業務,建議尋找這個基本點的會計實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