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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太過分了,儘管這些死者死得很冤枉。 但沒必要看起來像個民族英雄,對吧? 只是國旗不見了。 如果他們英勇地死於土匪,那麼我們應該尊重他們,他們似乎是被流彈打死的。
中國的冤枉人還少了嗎? 有的老人因為孩子不願意被撫養而死,有的孩子一出生就身患絕症,但因為父母沒錢,只能等待死亡的到來。 結果,只有這幾個人讓它變得如此巨集偉。
難道這幾個人的生命就是別人的生命,而別人的生命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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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幾個人死了嗎,你想想,中國礦難中隨便發生事故,不僅要了這幾個人的命,太巨集大了,唉,如果中國大陸死了幾個人,會不會這麼誇張,南韓的可能性不大,南韓人一向看不起中國人, 雖然菲律賓做得不好,但善後還是足以讓人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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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整個國家都會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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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似乎會,但他們把自己的臉當作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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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不可能為幾個香港人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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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肯定的。
南韓人非常喜歡面子。
當然應該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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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和南韓當年似乎關係不錯,南韓白白給了菲律賓一輛二手F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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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知縣2顯然是在回答這個問題,我現在就告訴你正確答案:南韓是受孔子思想影響的陸教之國,是禮儀之國,所以很可能會舉行喪葬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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徹底的哀悼毫無意義,我們還能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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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整體還不是很穩定,政治制度不是很健全,社會矛盾比較突出......也會有****的麻煩,所以....再加上這個國家經常受到熱帶風暴的襲擊,這個國家會有更多的事情要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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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約100次,三天作為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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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多名半天曾經有一群菲律賓女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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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乙個國家發生重大災難,人為災難造成重大人類時,任何乙個國家都會為整個國家哀悼,以顯示其對人類生命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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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明確規定並嚴格規定降半旗的法定時間和法定程式: 第十四條 下列人員逝世時,應當降半旗哀悼: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總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 總理和軍事委員會主席;(二)全國政協主席; (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 (四)對世界和平或者人類進步事業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
當發生特別重大的不幸事件或嚴重的自然災害導致重大事件時,可以降半旗哀悼。 根據本條第1款第(3)、第(4)款和第2款的規定,國旗降半旗,由***決定。 根據本條的規定,降半旗的日期和地點應由國家設立的殯葬機構或***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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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沒有劣等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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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棍子和猴子的劣質而言,是的!
現在看來,菲律賓人在這個層面上不是很擅長,但我不知道他們能得到什麼外援。 一是不知道那些MPRI和德陽現在有沒有做這種工作,二是雖然海豹和達美一直駐紮在東南亞,但就算人手不夠,估計國內的Tier 1已經第一時間把所有的裝置都帶上了飛機, 並在飛往馬尼拉時等待美國和菲律賓對他們施加壓力。要知道,菲律賓一直是美國的小弟弟。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