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和法律規定的其他主管部門批准,且無許可證或者持有採伐許可證,未在指定地點、樹種、數量任意砍伐的,均屬破壞國家林業資源的犯罪行為,情節嚴重的,依照違法採伐森林罪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不分青紅皂白地砍伐森林罪,難以確定森林所有權。
-
可以停止蓄意破壞防風林的行為,如果不聽,可以報警或報到林業局處理。
-
故意破壞防風林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可以向當地林業局和派出所舉報。
-
故意破壞防風林是犯罪行為,應向當地派出所報案,保護防風林,讓犯罪分子得到應有的懲罰。
-
故意損壞防風牆是對公共財產的破壞,破壞者將按價格進行賠償。
-
故意破壞防風林的,可以向生態環保部門或者公安部門舉報。
-
不要破壞防風林,這是違法的,你必須保護防風林。 如果有人破壞它,請立即阻止它。
-
故意破壞防風林當然是非法的。 你將受到法律的懲罰。
-
向林業派出所報到,拘留他們幾天。
-
報警是最合適的人選。
-
您可以向林業警察局舉報。
-
負有法律責任的,是故意危害國家財產安全罪! 不要做這樣的事情。
-
破壞自然環境應受到法律的懲罰!
-
這個問題需要相關執法人員依法處理,破壞者應受到懲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森林有五種型別,防護林只是其中的一種。 防護林:以保護為主要目的的森林、樹木和灌木,包括水源保持林、水土保持林、防風林和固沙林、農田牧場防護林、堤岸防護林和道路防護林。
根據刑法第三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四款、第三百四十六條的規定,自然人犯本罪(非法採伐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者罰金,數額數額較大的,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根據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森林資源刑事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非法採伐樹木“比較大”,以2至5立方公尺或100至200棵幼樹為七點。 非法採伐的“大量”從20至50立方公尺或1,000至2,000棵幼樹開始。
非法採伐“特別大”,從100到200立方公尺或5,000到10,000棵幼樹開始。 不符合上述標準的,不構成犯罪,可以處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