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繼承法》第16條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指定個人財產由乙個或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其個人財產捐贈給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遺囑有五種型別:公證遺囑、自寫遺囑、書面遺囑、記錄遺囑和口頭遺囑。
《繼承法》第十七條規定,經公證的遺囑由立遺囑人通過公證人辦理。 自寫的遺囑應由立遺囑人書寫並簽名,註明年、月、日。
書記員的遺囑應由兩名或兩名以上見證人見證,其中一人應代表立遺囑人寫信,註明年、月、日,並由書記員、其他見證人和立遺囑人簽名。 以錄音形式訂立的遺囑,應當由兩名以上見證人見證。 立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下口頭遺囑。
口頭遺囑應由兩名或兩名以上證人見證。 危急情況解決後,立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記錄形式立遺囑的,口頭立遺囑無效。 《繼承法》第20條規定:
立遺囑人可以撤銷或更改他所立的遺囑。 如果有多份遺囑且內容有衝突,則以最終遺囑為準。 自書、書寫、記錄或口頭遺囑不得撤銷或更改。
《繼承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者有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達立遺囑人的真實意圖,在脅迫或欺騙下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是無效的。 如果遺囑被篡改,則篡改的內容無效。 哦。
-
繼承與贈與的區別是指被繼承人遺產的贈與是指被繼承人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繼承包括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法定繼承是指按照法定繼承順序進行的繼承,遺囑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指定個人財產由乙個或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的遺囑。
1. 父親去世後的繼承順序是什麼?
通常,遵循以下步驟:
(一)被繼承人生前與相關集體組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公民簽訂遺贈、贍養協議,將財產轉讓給負有生、養、死、葬義務的贍養人;
受撫養人將根據雙方的協議獲得遺產,即遺贈和贍養協議不包括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
(二)死者生前依法立遺囑,指定其財產由一人或者多人繼承人繼承,或者將財產捐給國家或者集體的;
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指定繼承人或受贈人將按照遺囑獲得繼承權,即遺囑排除遺囑繼承人以外的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
3)如果死者在生前未訂立遺囑或遺贈、贍養協議處置其財產,其遺產將由其法定繼承人依法繼承。
2、如何通過繼承確認房屋的產權。
房屋繼承的方式或形式包括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代位求償、轉讓繼承、遺贈和遺贈贍養協議。 其中,法定繼承是指按照繼承人範圍、繼承順序和依法規定的繼承分配原則進行繼承。
代位求償權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被繼承人子女的直系血親代替已故父親或母親的繼承地位和順序,繼承父親或母親應繼承的遺產份額。
繼承是指繼承人在被繼承人去世後不久死亡,使得被繼承人的繼承人實際上無法獲得被繼承人的遺產,繼承人的繼承人間接繼承了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贈是公民以遺囑形式將其個人財產贈予國家、集體或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的民事行為,並在其死亡時具有法律效力。
遺贈贍養協議是指公民根據遺囑將其遺產中的部分或者全部財產權贈與國家、集體組織、社會團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個人,立遺囑人去世後依法生效。
法律行為的效力。
《民法典》第1124條規定,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分前書面表示放棄繼承; 無明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悉遺贈後60日內表示接受或者放棄遺贈; 如果在到期日未註明,則視為放棄遺贈。
-
繼承與贈與的區別如下:繼承包括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法定繼承是指按照法定繼承順序進行繼承,遺囑繼承是指被繼承人遺囑指定個人財產由乙個或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死亡為生效條件。 贈與是指將財產所有人的真實意圖贈與他人的法律行為。
捐贈者的死亡不是有效性的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3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1127條.
遺產按以下順序繼承: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等繼承人繼承,二等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繼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用的“兄弟姐妹”一詞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或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收養兄弟姐妹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
1.繼承和贈與有什麼區別。
1、繼承和贈與的區別在於:
(一)被繼承人的遺產贈與,是指被繼承人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2)繼承包括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法定繼承是指按照法定繼承順序進行的繼承,遺囑繼承是指被繼承人遺囑指定個人財產由乙個或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4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分前以書面形式表示放棄繼承; 無明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悉或者作出遺贈後60日內,表示接受或者放棄遺贈; 如果在到期日未註明,則視為放棄遺贈。
2. 繼承的方式有哪些?
1、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生前立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自己的遺產;
2.遺贈是指死者生前立遺囑,將遺產交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3、遺贈贍養協議,是指被繼承人與受撫養人約定,由被繼承人承擔被繼承人撫養、安葬的義務,被繼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財產在被繼承人得知其死亡後轉移給被撫養人。 這種方法主要發生在老年人沒有人支援他們的時候;
4、法定繼承,即不存在上述三種情形的情況下,依法根據親屬關係的遠近確定先後順序。
-
1.有效時間不同。 遺囑在死者去世後生效; 贈與合同的效力一般以交付為條件,但法律明確規定了不動產的贈與和公證,應依法辦理。
2.遺囑是單方面行為; 贈與是雙方之間的合同關係和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1條 繼承從死者死亡時開始。 如果幾個彼此有繼承關係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並且難以確定死亡時間,則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或尋求。
如果有其他繼承人,世代不同,則推定長者先死; 如果他們是同一代人,則推定他們同時死亡,並且他們不是相互繼承的。
如果不需要公證,則公證不是強制性程式。 這是合法繼承,你的母親,爺爺,你是第一繼承人,如果他們放棄繼承,同意把房子給你,你可以轉讓所有權,去公證,但他的證明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