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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力學中,大物體和小物體是有區別的。 然而,為了簡化力學問題中的問題,建立了兩個力學模型(假設),乙個是質量點,另乙個是剛體。 粒子是指有質量但沒有大小,多用於描述物體的運動規律; 剛體是一種在任何外力作用下都不會改變其形狀的物體,通常用於研究物體的旋轉和每個零件上的力。
在中學教科書中,由於他們最初接觸的是力學問題,並且主要研究物體的運動,所以力學中的物體在不考慮其形狀和大小的情況下被視為粒子,也就是說,物體的大小沒有你所說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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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力學是對特定點的力的研究,所以它與物體的大小沒有直接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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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在力學中,規定具有一定質量的物體可以被視為要研究的粒子。 不管物體是大是小,在力學上,它關注的是它的重心和它的質量的位置,最後它的重心被用來表示整個物體,重心的質量就是整個物體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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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對於某些研究,物體的大小並不影響研究,因此它被抽象為粒子,即只有質量而沒有大小的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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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學規定,在力分析中將物體視為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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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鐵球同時砸在地上 這就是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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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應該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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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學規定,在分析力時,物體是粒子,如果不了解粒子的含義,可以閱讀教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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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體對工作台的壓力等於工作台對物體的支撐力(力是相互的)。
2.物體靜止,力平衡,第乙個時空只有力和重力支撐,所以支撐力等於引力。
結合以上兩點,重力等於支撐力等於壓力鬥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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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把“餘力與心靈合力”看作“乙個力f1”,而原物件在高水平上平衡,那麼就知道“力f1”和“撤回力”是平衡力,去掉“撤回力”後,“乙個力f1”當然不會改變, 它將繼續等於撤回的力,方向相反。
2.淨力為零,僅表示不能產生加速度,即“改變物體運動狀態的效果”為0,但不能消除“改變物體形狀”的效果。
力有兩個作用,在考慮“改變物體形狀”的效果時,不能將物體視為粒子,“淨力為零”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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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1:推力越大,速度越大,這是真的嗎? 答:
不。 根據牛頓第一運動定律:“如果物體不受力或合力為零,則物體始終保持靜止或沿勻速直線運動。 因此,即使物體具有速度,也不一定具有強大的效果。
第二個問題:“如果它在水平面上被 20n 的力推動,.......”答:在加速度的過程中,一定有力作用在它上面,例如,如果你以前用10N的力推動它,並且保持淨力為零,使物體以勻速運動,當你增加力時,從10n到20N,物體開始靠力加速, 當你達到 20N 的力時,它繼續以恆定的速度移動。
問題3:“開關或電器的左右接線有什麼區別? 答:
沒有區別(在正常情況下),因為這取決於左柱是進入火線還是右柱進入火線。 但是,有一些特殊的原件是朝這個方向連線的,或者開關起著一些特殊的作用,那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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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C需要拉力讓位於F,應用槓桿平衡面積求解,支點為E,方程可列舉如下:
ql 2=2*7fl 8,其中總長度為 l
f=2n
至於E處需要的束縛力,只要坦奈哥平衡力,輕鬆就能得到3N
物體在水中受到的浮力的大小等於物體正在消散的水的重量(重力)的大小。 這裡要強調的是,這兩個值的大小相等,不可能說“......通常浮力 = ......重力”。 因為“力”是乙個物理量,它除了大小、向上的浮力和向下的重力之外,還有方向性,兩者只能是一對平衡力,不能相等。
根據力是萬能的原理(忘了這句話出自**,對不起),沒有不被力的物體,任何物體都會產生力(有質量的物體會產生自己的引力)。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