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咬掉他們接觸的地方,古代烈士真的那麼瘋狂嗎?

發布 文化 2024-04-25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在現代社會,自由戀愛大多已經成為一種習慣。 在古代,自由戀愛幾乎是不可能的,幾乎都是父母媒人的話,否則就不會有潘金蓮嫁給吳大郎。 而且,在古代,女人的貞操比生命更重要,甚至到了接觸異性的地步。

    如果普通女性受到流氓的侮辱,她們中的大多數人會選擇自殺,如果女兒不自殺,父母也會強迫女兒自殺,這確實是現代人難以理解的。

    《殉道者傳奇》一書記載了古代婦女為保持貞操所做的許多難以理解的事情。 比如南北朝時期,有一位烈士魏璞的妻子方,她的丈夫早逝,在古代丈夫死後,妻子可以再婚,但大多數時候,她不僅會被公婆嫌棄,鄰居們也不會用正常的眼光看她。 於是這個方氏割下了自己的耳朵,以表明他不再結婚的決心。

    明代烈士的傳記中也記載了明代烈士的故事。 這個女人名叫陳潔奴,她的丈夫也早逝,她孤身一人,為了保持清白,她30年不下樓,不出門,把節日守到了極度瘋狂的地步,她臨死前留下了遺言,男人不准抬著她的屍體, 由此可見,當時的烈士觀念早已刻在了她的骨子裡,這些素材被收集在歷代烈士的傳記中,並持續影響著後人。

    殉道者的思想傷害了許多好家庭的女性,這是中華文明的一大失敗。 好在近代封建的陋習大部分都被消除了,現代女性的地位也在逐年上公升。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在古代,這種故事經常出現在女兒們的傳記中,守節的殉道者在被異性碰到後,立即咬下自己被碰的地方,最後因為不服從屈辱和殉道而獻祭,咬傷的真實性還有待研究, 因為從科學的角度來看,用牙齒活咬下一塊肉是相當痛苦和困難的,可能是為了促進女性的遵守。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真是太瘋狂了,她們對男女的痴迷,已經到了痴迷的地步,《明外史:烈士傳》中,有個叫柴的女人,和丈夫一起避山,不幸被抓到。 賊兵見柴年輕漂亮,便上前捏了捏她的手,被譽為“強者”的柴立馬咬了一口扔掉了那個不認識的男人用牙齒捏的肉,又乙個賊又拉了柴的胳膊,柴咬掉了他胳膊上的那塊肉, 結果,他被小偷用刀砍死了。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51歲那年,她病重時拒絕請醫生治療,因為醫生是男性,醫生要摸病人的手(切脈)才能診斷病人,所以她死了。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胡為已故丈夫過節,他已經到了痴迷於男女的地步,他病重時拒絕請醫生治療,因為醫生是男人。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男人和女人不接吻,這是永恆的話語,男人和女人給予和接受親吻的遵守已經達到了痴迷的程度,醫生是男人,當時的醫生必須觸控病人的手(切斷脈搏)才能診斷疾病,所以他死於治療。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古代的烈士還是很多的,比如孟江奴哭著走下長城救丈夫,華花木蘭參軍等等。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實在是太瘋狂了,古代封建社會對女性的限制很多,女性特別注重自己的地位和貞操,所以才能做出這種事情。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畢竟在古代,還是封建社會,女人非常重視貞操,男女之間是有區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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